乡镇散乱污企业情况说明
1.如何顺利拆除小散乱污企业
拆除小散乱污企业,也得讲究这三点:情况熟、路子对、火力猛。
说到情况熟,还有比乡镇、村里干部更熟悉情况的么?应该没有了。镇上哪个村里有企业,村里谁家做什么,他们没有不知道的。但是一问起来,没有知道的。这是为什么呢?
这是因为路子不对。施琅为什么能够分分钟把神龙岛灭了?因为灭了神龙岛是他的政绩,留着神龙岛对他没好处。这些村干部们,哪个能跟村里的小散乱污企业扯清楚?村干部抵制的事情,镇上如何推得动?这样一来,事情怎么能办好呢?
还记得前面说的围师必阙么?施琅要是把神龙岛四面都围上了,岛上的人肯定跟他死拼到底,双方伤亡都大。对于小散乱污企业也要这样,一定要疏堵结合、给他们留条出路。要让有实力、有意愿的小散乱污企业能够转型成为环保达标的小微企业。路子对了,阻力就小了。
2.到底啥企业算“散乱污”
仅供参考:“散乱污”企业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未办理工信、发改、土地、规划、环保、工商、质监、安监、电力等相关审批手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
散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没有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企业乱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应办而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企业,存在于居民集中区的企业、工业摊点、工业小作坊。污指无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不能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收集、无组织排放严重的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具备达标排放能力的企业,没有治理价值的企业,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
小散乱污企业是群众身边的污染顽疾,我市3月3日启动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下“小散乱污”企业的特征与危害。一、什么叫“小散乱污”企业?“小散乱污”企业有以下三个特点:1.规模小,工艺差。
多数是家庭作坊式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包括有色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碳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废塑料、石材加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
2.分布散乱。多分布于农村与城乡结合部,位置较为隐蔽。
该类企业在分布上不符合我市的产业布局规划、不在工业聚集区内,且多为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违法建设、违规经营企业。3.污染环境。
可分为涉气超标排“污”企业与涉水超标排“污”企业。这类企业无任何的污染处理设备,产生的污染物直接排放到大气或者河流中,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二、“小散乱污”企业有哪些危害?一是噪声污染。企业因为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违法建设、违规经营,为了逃避监管部门往往在夜间暗自生产,生产中产生的大量刺耳噪声会影响居民正常休息。
二是大气污染。在无排污设施的情况下直接向空中排放污染物。
排放的污染物包含硫氧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挥发性有机物等多种污染物。其中,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是雾霾的主要成因。
而挥发性有机物在阳光的照射下与汽车尾气结合后造成臭氧污染,臭氧会对人的呼吸道造成灼烧。三是水体污染。
向水体中排放过量的氮、磷、钾等元素,会造成水体富营养化。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中有汞、铬、铅等重金属元素以及砷、镍、苯胺和其他的多环芳香烃污染物,这些污染物不仅污染河流,还会渗入到土壤中,日积月累造成难以修复的污染。
三、我市对“小散乱污”企业采取什么措施?我市开展了“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对“小散乱污”企业依法给予严厉打击。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企业,对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污染严重的小作坊和小加工厂,坚决取缔。
对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但土地、规划、质检等手续不齐全的企业,依法停产、限期整改,完善手续后恢复生产。对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的企业,引导迁入产业集聚区或工业园区。
为切实开展好此项工作,3月3日全市召开了“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动员会,并下发了《濮阳市“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制定任务目标和完成时限,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成立了濮阳市“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指挥部,由市委书记何雄任政委,市长宋殿宇任指挥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市政协副主席黄守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下设十个督查组,对全市“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明确责任,联合执法。
各县(区)是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是第二责任单位。环保、工信、国土、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各负其责、联合执法。
按照“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吊销执照、恢复原貌”的工作标准,彻底取缔“小散乱污”企业,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扎牢基础,稳步推进。
各县(区)成立了相应的“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3月10日前全部摸查完毕,3月25日前整治到位,3月31日前要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同时工作前期加强社会宣传,扩大舆论影响,以张贴条幅、电视动员、印发宣传页的方式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公众监督作用。强化督导,严肃问责。
市指挥部办公室和督查组将对整治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对漏报、瞒报或整治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如有1家“小散乱污”企业漏报、瞒报或未按期整改到位,对相关乡镇(办)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如有2家,对相关乡镇(办)分管副职予以免职;如有3家,对相关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予以免职;如有4家,对相关乡镇(办)党委书记予以免职。
每个县(区)如有5家“小散乱污”企业漏报、瞒报或未按期整改到位,约谈该县(区)政府或管委会主要领导,并对分管领导予以党政纪处分。四、群众发现“小散乱污”企业如何举报?通过拨打环保举报热线:12369,可随时举报您发现的“小散乱污”企业,由当地环保执法人员现场查处。
3.到底啥企业算“散乱污”
仅供参考:“散乱污”企业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e69da5e6ba90e799bee5baa631333363383434规划,未办理工信、发改、土地、规划、环保、工商、质监、安监、电力等相关审批手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
散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没有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企业乱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应办而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企业,存在于居民集中区的企业、工业摊点、工业小作坊。污指无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不能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收集、无组织排放严重的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具备达标排放能力的企业,没有治理价值的企业,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
小散乱污企业是群众身边的污染顽疾,我市3月3日启动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下“小散乱污”企业的特征与危害。一、什么叫“小散乱污”企业?“小散乱污”企业有以下三个特点:1.规模小,工艺差。
多数是家庭作坊式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包括有色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碳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废塑料、石材加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
2.分布散乱。多分布于农村与城乡结合部,位置较为隐蔽。
该类企业在分布上不符合我市的产业布局规划、不在工业聚集区内,且多为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违法建设、违规经营企业。3.污染环境。
可分为涉气超标排“污”企业与涉水超标排“污”企业。这类企业无任何的污染处理设备,产生的污染物直接排放到大气或者河流中,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二、“小散乱污”企业有哪些危害?一是噪声污染。企业因为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违法建设、违规经营,为了逃避监管部门往往在夜间暗自生产,生产中产生的大量刺耳噪声会影响居民正常休息。
二是大气污染。在无排污设施的情况下直接向空中排放污染物。
排放的污染物包含硫氧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挥发性有机物等多种污染物。其中,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是雾霾的主要成因。
而挥发性有机物在阳光的照射下与汽车尾气结合后造成臭氧污染,臭氧会对人的呼吸道造成灼烧。三是水体污染。
向水体中排放过量的氮、磷、钾等元素,会造成水体富营养化。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中有汞、铬、铅等重金属元素以及砷、镍、苯胺和其他的多环芳香烃污染物,这些污染物不仅污染河流,还会渗入到土壤中,日积月累造成难以修复的污染。
三、我市对“小散乱污”企业采取什么措施?我市开展了“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对“小散乱污”企业依法给予严厉打击。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企业,对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污染严重的小作坊和小加工厂,坚决取缔。
对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但土地、规划、质检等手续不齐全的企业,依法停产、限期整改,完善手续后恢复生产。对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的企业,引导迁入产业集聚区或工业园区。
为切实开展好此项工作,3月3日全市召开了“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动员会,并下发了《濮阳市“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制定任务目标和完成时限,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成立了濮阳市“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指挥部,由市委书记何雄任政委,市长宋殿宇任指挥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市政协副主席黄守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下设十个督查组,对全市“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明确责任,联合执法。
各县(区)是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是第二责任单位。环保、工信、国土、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各负其责、联合执法。
按照“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吊销执照、恢复原貌”的工作标准,彻底取缔“小散乱污”企业,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扎牢基础,稳步推进。
各县(区)成立了相应的“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3月10日前全部摸查完毕,3月25日前整治到位,3月31日前要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同时工作前期加强社会宣传,扩大舆论影响,以张贴条幅、电视动员、印发宣传页的方式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公众监督作用。强化督导,严肃问责。
市指挥部办公室和督查组将对整治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对漏报、瞒报或整治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如有1家“小散乱污”企业漏报、瞒报或未按期整改到位,对相关乡镇(办)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如有2家,对相关乡镇(办)分管副职予以免职;如有3家,对相关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予以免职;如有4家,对相关乡镇(办)党委书记予以免职。
每个县(区)如有5家“小散乱污”企业漏报、瞒报或未按期整改到位,约谈该县(区)政府或管委会主要领导,并对分管领导予以党政纪处分。四、群众发现“小散乱污”企业如何举报?通过拨打环保举报热线:12369,可随时举报您发现的“小散乱污”企业,由当地环保执法人员现场查处。
4.什么企业算“散乱污”
“小散乱污”企业有以下三个特点:
1、规模小,工艺差。多数是家庭作坊式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包括有色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碳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废塑料、石材加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
2、分布散乱。多分布于农村与城乡结合部,位置较为隐蔽。该类企业在分布上不符合我市的产业布局规划、不在工业聚集区内,且多为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违法建设、违规经营企业。
3、污染环境。可分为涉气超标排“污”企业与涉水超标排“污”企业。这类企业无任何的污染处理设备,产生的污染物直接排放到大气或者河流中,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扩展资料:
企业战略管理和口碑有助于企业走向成功之路。但是不正确的战略管理有时会适得其反。口碑也很重要,一个企业有了好口碑,对未来的发展打下了基础。因此,战略管理要遵循科学的原则。
(一)适应环境原则
来自环境的影响力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企业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方向。战略的制定一定要注重企业与其所处的外部环境的互动性。
(二)全程管理原则
战略是一个过程,包括战略的制定、实施、控制与评价。在这个过程中,各个阶段互为支持、互为补充的,忽略其中任何一个阶段,企业战略管理都不可能成功。
(三)整体最优原则
战略管理要将企业视为一个整体来处理,要强调整体最优,而不是局部最优。战略管理不强调企业某一个局部或部门的重要性,而是通过制定企业的宗旨、目标来协调各单位、各部门的活动,使他们形成合力。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企业战略管理
5.针对散乱污企业,有哪些环保法律法规
据报道,日前环保部负责人表示,当前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总体向好,重点区域明显好转,大气污染防治取得了阶段性明显进展,散乱污企业治理将向全国推广. 报道称,环保部负责人表示,2017年是环保执法力度最大的一年,在如此大的执法力度下,中国宏观经济尤其是工业经济数据显示:主要工业产品实物产量、企业利润率大幅度增长,产能利用率明显改善。
环保执法打击的是违法企业,是黑色GDP,扶植的是合法企业,是绿色GDP,据估算,2017年“2+26”城市“散乱污”企业整治对PM2.5浓度下降贡献率达30%,“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要进一步向全国推广。 希望各地的环境能够持续得到改善。
6.“散乱污”企业整治效果如何
环保部宣教司巡视员刘友宾介绍,10月1日至27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6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6%,区域空气质量稳步改善。
10.85万家,这是河北省整治无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简陋的“散乱污”企业数量。河北省环保厅厅长高建民说,多年来未入统计范围、管理粗放甚至直排的企业得到了有效管控,大大减少了各类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
北京市环保局局长方力介绍,北京加快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全市6005家上账“散乱污”企业已全部销账。
天津市全市共排查出“散乱污”企业18954家。天津市环保局局长温武瑞说,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无望的9081家,已全部实施“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原料、清产品、清设备)措施;对原地改造的6967家和搬入园区的2906家,已全部“先停后治”,确保年内完成原地改造任务,2018年全面完成搬迁任务。
整治“散乱污”企业对经济影响如何?温武瑞表示,从短期对企业来看,确实有一定影响;但从长远来看,这是腾笼换鸟,是提升经济实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他说,这些“散乱污”企业很多工艺设备非常落后,物耗、能耗高,企业管理水平差,有些已难以为继。他举例说,天津市北辰区是“散乱污”企业关停取缔最集中的地方,总共关停1600多家,这些企业占用的每亩地平均贡献税收不足2万元。关停取缔后,当地既解决了一些安全隐患,也为下一步发展腾出土地、资源、环境空间。
7.关停小散乱污企业失业人员怎么办
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对已经核实的量大面广“散乱污”企业,本着“先停后治”的原则,区别情况分类处置。涉大气污染物排放列入淘汰类的,一律于2017年9月底前依法依规关停取缔,做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实行挂账销号,坚决杜绝已取缔“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
失业人员,属于国家能安置范围的,转岗安置。按规定不能安置的,自谋职业、自己另找工作。
散乱污染企业必须关停。这是大势所趋。
人类地球环境面临严重污染,企业自身有责任主动肩负环保义务。但是,如果一意孤行,抗拒国家法律和政策,坚持制造环境污染,或者确实没有能力保证环境清洁问题的,就必须关停。凡是涉嫌犯罪的,必须追究企业主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