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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知识产权保护承诺书范本

    1.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书是什么合同 如何生效 怎么运作的

    保密协议通常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的信息(即保密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

    如果负有保密义务的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负有保密义务的违约当事人将承担民事上的赔偿责任。 二、签订保密协议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企业在签订保密协议时,应注意以下四个方面: 1、关于保密对象 商业秘密当然是保密协议的保密对象,但保密协议中约定的对象应不限于商业秘密。

    我国对商业秘密规定比较严格,要求商业秘密必须具有秘密性、价值性及管理性。企业中除了商业秘密外尚有一般的保密信息,如企业与第三方进行交易而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这些信息一般不构成商业秘密,但企业负有保密义务,作为员工应对上述秘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如果保密协议的保密对象仅为商业秘密,那么,企业员工泄露一般保密信息,企业将很难追究其责任,因此,保密协议的保密对象应为商业秘密与一般保密信息。 2、关于保密期限 许多企业认为员工在任职期间对企业有保密义务,而员工离职之后,便不再负有保密义务,实际上这些认识是不全面的。

    保密协议中的商业秘密无论是在任职期间还是离职后,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员工都负有保密的义务,这是法定义务。员工在离职之后,若擅自公开或使用,则构成侵权,严重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而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离职之后,员工一般不负有保密义务。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3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3年后即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

    因此,企业应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无限期期间;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2年或3年保密期限。 3、关于保密费 许多高科技企业给技术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的员工发放保密费,那么,员工承担保密义务,企业有支付保密费的义务吗?我国法律并未强制企业向承担保密义务的员工支付保密费,员工因工作需要而知悉企业商业秘密,因此,员工应承担保密义务。

    企业对员工已支付工资,企业对员工承担保密义务不需再支付保密费。但是企业在员工任职期间或离职时支付一定保密费也是有一定积极作用的,不但可以增强员工保密的自觉性,而且,员工离职后泄露或使用企业一般保密信息的,也容易被法院确认构成违约而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4、关于兼职 许多企业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员工不得兼职,那么这一约定有效吗?公民有劳动的权利,这是我国宪法及劳动法明确规定的权利,企业单方面剥夺员工的劳动的权利,是不合法的,因此,企业一律禁止员工兼职的约定是无效的。但企业的商业秘密权同样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因此,若兼职侵害企业的商业秘密,那么,员工的劳动的权利受到一定的限制便是合理的。

    企业为了保护商业秘密,可以要求员工在任职期间不得到与企业经营同类业务的企业中兼职,而不宜一概约定不得兼职。 保密协议应当具备以下必备条款: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约定商业秘密的权属和保护商业秘密的内容。

    关于保密的内容和范围,我国法律并没有确切规定什么内容、什么形式才算是商业秘密,一般包括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细分下来,名目众多。企业可以采用秘密清单的方式来明确员工保密的范围和具体内容, 以免就是否属于商业秘密及应否保密产生分歧。

    (2)应约定保密的有效期限。 因为保密的期限往往会超过劳动关系存续的期限而延续到劳动者离职以后的一段时间, 特别是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段时间。

    (3)应约定保密的措施,如竞业禁业和在劳动关系终止前 6个月,用人单位有权单方决定调动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 (4)应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的代价(即保密的待遇和经济补偿)。

    (5)应约定保密的义务和责任,以及违反保密义务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条款。 签订保密协议的注意事项: 一、保密费和经济补偿应单独列支,不可取代。

    二、约定竞业禁止条款。 为了有效保护商业秘密,保密协议中一般应当设计竞业禁止条款,对核心员工流动作出约定。

    如禁止核心员工到同行业且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担任相关职位,期限最长不超过3 年等。 三、应分人分岗签订保密协议。

    需要注意的是, 与约定竞业禁止企业必须支付员工补偿金不同,要求职工保密企业可以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也可以不给经济补偿。无论企业是否给予经济补偿,只要签订了保密协议,员工就必须履行保密的义务。

    2.求一关于 知识产权 的 保密 版权 违约责任的协议

    知识产权保护协议

    甲方: 签订地点:

    乙方: 签订时间:__年_月_日

    为确保甲、乙双方紧密、友好地展开交流合作,保护双方的知识产权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知识产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经协商后签订本协议。

    一、保密内容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实物样品、技术图纸、技术资料、产品生产工艺等信息,其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对其有保密责任和义务。

    2.甲方委托乙方所制作的模具及相关产品是甲方知识产权的一部分,乙方应同样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3.甲方对乙方的加工处理和配方等商业秘密同样应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制作的模具及相关产品,乙方除了为甲方生产外,不得为第三方或乙方自己开发、生产和销售,同样也不得接受第三方聘用或变相聘用以从事甲方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2.甲方因委托加工需要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实样、技术图纸、技术资料和其他相关信息等,乙方应严格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乙方须加强公司内部保密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甲方的上述资料和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凡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知识产权受损害的,不管是乙方所为或乙方员工个人所为,甲方均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乙方责任。

    4.甲方不得将乙方的加工工艺和配方泄露给任何其他第三方。

    三、违约责任

    凡甲方发现并证实,由于乙方原因将本协议所述的甲方知识产权泄露给第三方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1) 技术图纸及复印件5万元/张;

    2) 产品实样零件10万元/件;

    3) 产品实样组件20万元/套;

    4) 甲方认为由于乙方泄密使甲方遭受的经济损失不止上述数额的,甲方将通过法律途径重新评估,乙方应按甲方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5) 凡甲方将乙方的加工工艺和配方泄露给第三方的,甲方将按10万元/次的额度赔偿乙方。

    四、协议期限

    1. 本协议自生效日起试运行至2011年06月02日, 双方在试运行结束后如存在异议则通过协商重新签订协议。

    2. 如双方合作期结束,则自结束合作之日起壹年内双方均应按本协议的约定承担保密义务。

    五、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则任何一方均可提交签约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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