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公正情况说明
1.如何公正执法
一、牢固树立公正意识是保证公正执法的关键
正确的行动离不开正确认识的指导,公正执法也是如此。当前,影响公安机关公正执法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相当一些公安民警的头脑中要么公正意识淡漠,要么没有牢固树立正确的公正观念,要么没有充分认识到公正性对公安执法的重要性和严峻性。因此,切实保障和提高公安机关正确履行职责,维护执法公正,就必须不断强化和巩固广大公安民警的公正意识,以正确的公正意识有效指导执法工作,促进各项公安工作,永葆公安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二、正确运用自由裁量权是实现公正执法的必然要求
自由裁量权是指定在特定情况下依照职权以适当和公正的方式做出行为的权力。公安机关的自由裁量权是指公安机关在行政管理和刑事侦查工作中,根据法律法规赋予公安机关的行政管理和刑事侦查权限,依据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的原则,作出或不作出具体行为的权力。
三、强化和完善执法监督是实现公正执法的保障
四、提高广大公安民警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执法水平是实现公正执法的重中之重。
五、建立健全公安机关执法制度建设是实现公正执法的治本之策
2.行政公正执法的含义和主要内容
一、行政公正执法:
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执法办事公道,不徇私情,平等对待不同身份、民族、性别和不同宗教信仰的行政相对人。其包括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和形象公正三个方面的内容。
二、行政公正执法主要内容如下:
1、自己不做自己案件的法官。
回避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如相应事项与本人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或者行政机关被认为有成见或者偏见,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应主动回避或应当事人的申请回避,不得参与该事项的处理的制度。回避制度来源于普通法上的自然公正原则,这项原则要求“任何人都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确立回避这一法律制度与人们对法律公正的期待有关。回避裁决与自己有关利害关系的争议是程序公正的基本要求。
2、不单方接触制度。
不单方接触制度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在处理两个以上行政相对人的、具有相互排斥利益的事项时,不能在一方当事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单独与另一方当事人接触,听取其陈述、接受其证据材料的制度。不单方接触也包括行政处罚裁决机构或听证主持人在就相对人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过程中,不能在被处罚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单独与调查违法行为和提出指控的行政机构或工作人员私下商量、交换意见和讨论处罚内容。不单方接触制度有利于防止行政执法的腐败和偏见,防止行政机关对一方当事人偏听偏信而损害另一方当事人的权益。
3、确保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
确保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即行政公开,指的是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以实现公民的知情权。它要求行政执法主体在作出对相对人不利的行政行为前,必须事先通知相对人,听取相对人对有关事实、理由的陈述、解释或申辩(紧急情况下和法律规定的有关特殊情况除外)。行政公开的本质是通过一种法律程序实现对行政权的制约。
4、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政务公开对政府决策形成了一个强有力的约束,为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提供了一个制度的保证,每个层次有每个层次的程序,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权限,权力的运行更加规范、透明,从而建立起政府和老百姓的互信关系。政务公开有效避免了暗箱操作,保证了行政公正。
5、任何人为自己的辩护应当被公平听取。
听证制度作为行政机关听取陈述和申辩的一种特殊形式,是指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就有关问题听取当事人评论意见,同时予以说明解释的制度。听证制度被公认为现代行政程序法基本制度的核心,对于行政程序的公开、公正和公平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
6、职能分离。
职能分离,指的是将行政机关行使内部某些相互联系的职能时要加以分离,使之由不同的机关或不同的工作人员行使。职能分离是分权原则在行政主体内部的运用。职能分离可以防止行政执法人员腐败和滥用权力,也能防止执法人员的偏见,保证行政决定公正、准确。
3.试举例说明如何体现我国司法机关的司法公正
刚找的,希望可以用到!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着力推动司法公正。
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成立以来,始终把推进公正司法作为立法和监督的重点之一,既完善法律又加强监督,着力推动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逐步完善。
连续4年听取“两高”专项工作报告;2005年对律师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2006年对法官法、检察官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2007年继续跟踪检查法官法、检察官法执法检查报告所提整改建议的落实情况……五年来,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从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影响司法公正的关键环节入手,加大监督力度,改善监督方式,先后听取和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8个专题报告,组织检查和跟踪检查了多部法律的实施情况,努力督促法院和检察院提高司法水平和司法能力。
坚持依法监督,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是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能时严格遵守的原则。五年来,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开展对“两高”的监督工作时,坚决贯彻监督法,遵循党的领导、不代行审判权和检察权、集体行使监督权等原则,以保障“两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为前提,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及时反映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改进“两院”工作的意见,推动“两院”建立、完善并依法启动内部监督机制,正确处理了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与人大监督的关系。
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还高度重视涉及公正司法、公正执法的法律制定和修改工作,先后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五)、刑法修正案(六),通过了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通过了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通过了关于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等,为公正司法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
与此同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坚决执行党的决策和国家法律,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以公正司法为目标,不断完善对司法权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司法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五年来,人民法院以权责明确、相互制衡为重点,进行了立案、审判、监督、执行分立的改革;以审判组织的高效运行和相互制约为重点,进行了合议庭制度的改革;以审判方式的公开透明为重点,进一步规范了审判公开制度和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完善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监督机制,建立起办案流程监督管理、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也积累了实践经验。自2005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两高”关于开展审判工作监督情况、关于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专题报告以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将进一步增多,案件的数量也将不断增多,处理难度也将不断增大。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不断加强、改善立法和监督工作,促使各级司法机关的司法行为更加规范、司法作风更加文明、司法形象更加清廉,进一步提升司法活动在全社会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4.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例子
张释之严格执法 封建社会,可以用金钱买官。
张释之年轻时,他二哥出钱为他捐了个保卫皇宫的小官。张释之整整干了十年,觉得没有什么盼头,想辞职回家帮哥哥分担家务。
当时朝廷有个官员叫袁盎,觉得张释之这个人不错,有才干,就在皇帝面前竭力推荐他。汉文帝便破格召见了张释之,让他谈谈天下大事。
张释之平时聪明好学,关心政事,对事物的分析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他向汉文帝一一道来,具体而不空洞,说得汉文帝频频点头。
不久,文帝就封他为公车令。张释之当上公车令后,有一天,见到太子和他的弟弟梁王同乘一辆车入朝,眼见到了宫门口,也不下车,竟想长驱直入。
张释之连忙追上去拦截,不让他俩进宫,判定他俩犯了过宫门不下车的“不敬”罪,上奏皇帝。太子和梁王是薄太后的掌上明珠,他们的举动把皇上也吓了一跳,在薄太后的追问下,汉文帝只能自我检讨道:“都是我的错,我没有把儿子教育好。”
最后由太后出面,宣布赦免太子、梁王之罪,他们二人才获准可以进宫。当时的张释之只是一个小小的公车令,官职很低微,却敢于弹劾太子与梁王,这无疑是太岁头上动土。
好在汉文帝是很开明的君主,他并没有因此而心怀不快,反而认为张释之的敢作敢为是好样的,对朝廷有利,下令提升他为中大夫。一次,张释之跟随汉文帝出城巡视,来到城北中谓桥。
不知怎么桥下突然钻出一个人来,惊吓了给皇帝拉车的马匹,马高声嘶鸣起来,那个人吓得拔腿就跑。卫队紧紧追赶,抓住了那个人。
皇帝命令交给张释之处理。因为那时张释之已经担任了廷尉,掌管全国的司法工作,是最高的司法官。
张释之亲自审问那个冲撞皇帝车驾的人,那人从实禀告说:“小的是路过这里,听见皇上车驾过来的吆喝声,急忙回避,就躲到了桥下面。后来听听没有声音了,以为车驾已经过去,就钻了出来。
想不到车驾还未过去,正好给小的撞上,小人实在是无意冲撞,望大人查明真相,饶恕我吧。” 张释之听了那人的申诉后,仔细地调查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弄清了真相,觉得那人说的都是实话,便罚了那人四两罚金。
汉文帝知道后十分生气地说:“你判得太轻了吧,幸亏朕的马比较驯服温和,不然的话,还不把朕摔伤了?” 张释之见汉文帝不高兴,便从容地解释说:“陛下,我认为对于法律来说,不管是皇上还是老百姓,都是平等的。本朝的法律对于无意惊驾的处罚就是处以罚款,所以我就遵照这条法则判刑。
如果陛下要加重刑罚,就显得有些随心所欲,那么,今后的法律,叫老百姓怎么遵守呢? 请陛下再考虑一下吧。” 汉文帝听了张释之的话,沉思了一下说:“就照此办理吧。”
没多久,又发生了一桩案子。有人偷盗先帝庙中座位前的一块玉环。
文帝大动肝火,命张释之判偷窃犯灭族之罪,张释之根据刑律的规定,奏请判为杀死窃犯一个人,并把尸体抛在街上示众。文帝听了很不满意,说:“你怎么老是用一些刑罚条律来跟我作对,神圣的宗庙竟然有人敢进去偷窃,这个国家还成什么样子? 我这么重用你,可不是叫你去庇护罪犯呀。”
张释之严肃地取下头上的乌纱帽,对文帝说:“作为一个最高司法官,我从未庇护过任何一个犯人。如果有人偷盗宗庙里的东西就判灭族,那么万一有人盗掘先祖的陵墓,又该怎么加刑呢?” 文帝把这件事跟太后商量,太后觉得应当依法办事,于是文帝只好同意了张释之的奏请。
严格执法是指要求在执行法规或掌握标准时,不放松、不走样,做到严厉、公平、公正。严格执法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要求执法人员必须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二是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对发生的违法行为敢于纠正并依法处罚,不搞"态度执法"、"关系执法"、"人情执法",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罚,处罚有据。
司法公正,或曰公正司法,其基本内涵就是要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坚持和体现公平与正义的原则。在这里,司法主要指法院的审判活动;公正的含义则包括公平、平等、正当、正义等。
司法公正既要求法院的审判过程遵循平等和正当的原则,也要求法院的审判结果体现公平和正义的精神。司法公正是指司法权运作过程中各种因素达到的理想状态,是现代社会政治民主、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现代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
个人利益包括经济收益、生活安全、权力地位、名誉声望等。社会整体的利益包括经济发展、文明进步、社会安宁、公共秩序等。
在有些情况下,个人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是可以一致的,但是在有些情况下,个人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则是对立冲突的。例如,个人的经济利益不可能完全脱离社会整体的经济利益。
社会经济发展了,个人才能富裕。一个人不可能完全脱离社会去发财致富。
但是,当社会全体成员不可能以“齐步走”的方式共同富裕的情况下,一个人的经济利益就不可避免地和其他人乃至社会整体的经济利益发生了冲突。在司法活动中,由于当事人往往具有特殊的地位,所以其个人利益便经常会与社会其他成员的利益和社会整体的利益发生冲突。
在如何协调这种矛盾冲突的问题上,不同国家在建立司法制度时。
5.怎样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要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根据 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 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蛩。
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 重点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 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支持有条件 的领域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裁 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
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明确具 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行政执 法公示制度。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贵任追 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加快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 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防止执法腐败现象。
健全行 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 制度。 加强行政执法保障,推动形成全社会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 履职的氛围。
6.人民警察如何做到公正执法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进一步保障公安机关公正执法,必须加强相关法规制度建设。
贯彻公开、公正、便民、利民的原则,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尽快完善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执法质量检查制、执法监督制、警务保障制、民主公示制、执法奖惩制等直接关系公安机关公正执法的保证机制和制度,并使之得到有效实施。 1、强化和完善执法监督是实现公正执法的保障近年来,公安工作在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各届及新闻媒体监督的同时,也不断加强了内部执法监督,设立了不少的机构,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但仍然很难适应日新月异的形式变化和发展,这就需要社会各方的参与,更需要公安机关主动接受监督,切实查找问题,使监督经常化、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2、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机关公正执法的监督,必须下大力气强化监督意识,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和外部监察机制,充分发挥监察、纪检、法制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警务公开,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工作。
3、提高广大公安民警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执法水平是实现公正执法的重中之重,公安民警是公安执法的主体,其法律法规知识和执法水平高低直接影响着整个执法活动,因此,各级公安机关只有着重加强民警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学习教育培训一条龙格局,通过举办培训班、知识竞赛、法规测试、集中学习、个人自学、日常考核、综合奖评、排名公示、竞争上岗等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其法律水平和知识,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公正执法,也才能做到公正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