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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答辩状范文

    1.房屋租赁纠纷案件答辩状格式范本,怎么写,注意什么

    首先,要看你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具体是什么纠纷?有没有协商解决的可能,若能协商的最好协商解决,以免讼累。

    协商不成的,去法院要求了立案,带上你的合同、你的身份证,还要知道对方的情况,对方是个人的要对方的个人信息,对方是单位的要知道单位的全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等信息。你要告的是开发商的话,这些信息商品房预售合同里都有的。

    写一份起诉状就可以去立案了,明确写明你的诉讼请求,立案成功后需预缴纳诉讼费。现在一般都要诉前调解的,因此还要经过法院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再正式立案,然后等正式开庭传票。

    2.租赁纠纷答辩状有哪些内容

    民 事 答 辩 状答辩人:深圳市xxx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系该公司总经理 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xxxxxxxxx。

    答辩人针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作如下答辩: 一、原告诉称答辩人拒绝办理退租结算手续并强行扣押其在租赁期间安装和使用的设施与事实不符。 1、原告虽有来函通知答辩人办理退租结算手续,答辩人也有去函与之沟通办理退租结算手续相关事宜,但双方仅限于书面沟通。

    后来,答辩人多次约见原告,希望双方能够当面协商了结此事,但遭受原告回绝,答辩人自始至终都抱着协商一致、互谅互让的态度与原告积极沟通。 办理结算的前提是双方对结算金额没有异议,在没有达成一致前,答辩人根本无法进行结算。

    况且,导致今天这个僵局的过错在于原告,答辩人从来都没有拒绝办理退租结算手续的意思表示。 2、答辩人没有扣押原告的任何物品,更没有扣押其物品的道理。

    双方无法办理结算手续并不代表答辩人扣押原告的物品,原告可随时搬走其滞留的物品。 (1)如前所述,原告与答辩人就结算金额发生争议,经函件往来协商不成后,原告不知出于何种目的而将其部分财产滞留于原处,原告不能想当然的认为没办理结算手续就不能搬走其财产。

    (2)答辩人的整栋物业月租金收益高达15万,如果答辩人扣押原告的物品将无偿占用答辩人的物业,而原告的物品对答辩人而言根本不具有使用价值。 答辩人是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显然不会做出这个明显会影响租金收益的行为,因而答辩人绝无扣押原告物品的理由。

    原告可以随时搬走其滞留的物品,因此,其关于返还被扣押的物品的请求不成立。 3、原告提供了3份《证明》以及其与他人签订的合同,用于证明其在租赁期间安装的财产,并认为其滞留的物品折旧价值达32万元。

    答辩人认为:首先,这几份证据的真实性有待考查。其次,退一万步讲,即使这些证据是真实的,也不代表原告滞留的财产就是上述证据中的全部财产。

    原告在租赁期间,对其所添附的财产行使占有、使用、处分的权利,期间某些部分很有可能被拆除或者损坏了,原告凭什么认定其滞留的财产折旧后价值达32万元?最后,答辩人没有扣押原告物品的行为,答辩人对原告滞留的财产应当适用无因管理。 答辩人对原告滞留的财产并没有法定的保管义务,答辩人没有对其滞留的财产做任何处置且不存在故意破坏的行为,答辩人仅对其实际滞留的财产或者现存财产为限负有返还义务。

    二、原告的行为构成了违约,依照双方签订的《房产租赁合同书》的约定,答辩人有权没收原告缴纳的押金。

    3.有关于民事答辩状房屋租赁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接到法院送达的诉讼状、被告可以答辩,也可以不答辩,开庭再说如果是欠人家房租,交了就完了。

    谁违约的,按约定承担就可以何必通过诉讼解决,没意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4.建筑机械租赁合同纠纷答辩书格式怎么写

    可以参照这个答辩人:王某某,女,汉族,19**年**月**日生,个体经营,住址***号***室,身份证号37********被答辩人:宋某某,男,汉族,19**年**月**日生,个体经营,住址**号楼*单元****室; 答辩人就与被答辩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进行答辩如下:一、双方签订的《商业用房租赁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协议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于20XX年X月1日签订《商业用房租赁协议》一份,协议约定:被答辩人将其位于XX路***号沿街商业用房,面积约为90平方租给答辩人使用,租期从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五年的用房租金,答辩人分期支付,每年每次支付壹拾伍万元整,上述租金前三年内不变,剩余两年的房租浮动不得超过前三年每年房租数额的10%。

    合同签订当日,答辩人依约向被答辩人支付2011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一年的房租,被答辩人出具收到条一份,答辩人履行了协议约定的义务。 租赁合同系诺成、双务、有偿合同,该协议在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在租赁协议上签字之日起,合同就成立,而不以房屋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又因该租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该《商业用房租赁协议》合法有效,答辩人、被答辩人均应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各自的义务。

    虽然说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从2011年1月1日起,但是答辩人已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实际占有并使用该争议房屋,不再需要现实中的交付。 二、被答辩人提出解除双方签订的《商业用房租赁协议》,既无约定解除事由,也无法定解除事由,其解除协议的主张依法不能成立首先就合同约定的解除事由,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之规定,解除租赁协议一是双方协商一致;二是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对于被答辩人单方行使解除协议的情形《商业用房租赁协议》没有约定,我国《合同法》第227条的规定,“只有在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支付租金的情况下,出租人才可以解除合同”,显然本案并不属于此类情况,被答辩人单方解除《商业用房租赁协议》无合同依据。

    其次就法定解除事由,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在具有法定的情形下,有权行使解除权的应该是答辩人,而非被答辩人。

    我国《合同法》中处处体现了鼓励交易的原则,不主张轻易解除或撤销合同,被答辩人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的规定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综上所述,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签订的《商业用房租赁协议》合法有效理应受到法律保护,被答辩人请求解除《商业用房租赁协议》既无约定解除事由,也无法定解除事由,请求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人民法院 答辩人:20XX年X月X日。

    5.建筑机械租赁合同纠纷答辩书格式怎么写

    可以参照这个

    答辩人:王某某,女,汉族,19**年**月**日生,个体经营,住址***号***室,身份证号37********

    被答辩人:宋某某,男,汉族,19**年**月**日生,个体经营,住址**号楼*单元****室;

    答辩人就与被答辩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进行答辩如下:

    一、双方签订的《商业用房租赁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协议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于20XX年X月1日签订《商业用房租赁协议》一份,协议约定:被答辩人将其位于XX路***号沿街商业用房,面积约为90平方租给答辩人使用,租期从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五年的用房租金,答辩人分期支付,每年每次支付壹拾伍万元整,上述租金前三年内不变,剩余两年的房租浮动不得超过前三年每年房租数额的10%。合同签订当日,答辩人依约向被答辩人支付2011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一年的房租,被答辩人出具收到条一份,答辩人履行了协议约定的义务。 租赁合同系诺成、双务、有偿合同,该协议在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在租赁协议上签字之日起,合同就成立,而不以房屋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又因该租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该《商业用房租赁协议》合法有效,答辩人、被答辩人均应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各自的义务。虽然说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从2011年1月1日起,但是答辩人已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实际占有并使用该争议房屋,不再需要现实中的交付。

    二、被答辩人提出解除双方签订的《商业用房租赁协议》,既无约定解除事由,也无法定解除事由,其解除协议的主张依法不能成立首先就合同约定的解除事由,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之规定,解除租赁协议一是双方协商一致;二是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对于被答辩人单方行使解除协议的情形《商业用房租赁协议》没有约定,我国《合同法》第227条的规定,“只有在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支付租金的情况下,出租人才可以解除合同”,显然本案并不属于此类情况,被答辩人单方解除《商业用房租赁协议》无合同依据。其次就法定解除事由,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在具有法定的情形下,有权行使解除权的应该是答辩人,而非被答辩人。

    我国《合同法》中处处体现了鼓励交易的原则,不主张轻易解除或撤销合同,被答辩人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的规定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综上所述,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签订的《商业用房租赁协议》合法有效理应受到法律保护,被答辩人请求解除《商业用房租赁协议》既无约定解除事由,也无法定解除事由,请求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人民法院

    答辩人:

    20XX年X月X日

    6.写一答辩状

    答 辩 状

    答辩人 ,男,汉族,19 年 月 日出生,住 市 区 路 号院 号楼 单元 号。

    被答辩人 物业公司,住所地 。

    法定代表人 ,经理。

    答辩人就与被答辩人物权保护纠纷一案,现答辩如下:

    被答辩人诉请答辩人赔偿房屋装修损失,答辩人应该承担部分责任,但依法应当追加 为被告参加诉讼。

    被答辩人在诉状中只起诉答辩人,所诉与事实不符,本案的基本事实是:20 年 月 日,答辩人与业主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由被答辩人代管。20 年 月 日,答辩人女友 因琐事与答辩人发生矛盾, 一气之下放火烧毁室内物品并殃及房屋,答辩人也损失巨大,事实上损失是由 故意放火造成的,这在 派出所(消防队) 留有记录。答辩人也不逃避责任,毕竟是答辩人租赁的房屋,且是 与答辩人发生矛盾而为,但主要责任在 ,她是造成损失 的行为实施人。

    综上所述,恳请法院依法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市 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2013年6月13日

    7.房屋渗水作为租客写答辩状

    答辩状是被告、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诉人针对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诉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是诉状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文种之一。

    其内容和格式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规定,只要能够对起诉方的起诉提出质疑,并且表达自己的合理辩解即可。 例: 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 ①标题。

    标题写明"刑事(或民事)答辩状","刑事(或民事)被上诉答辩状"。前者为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后者为上诉案件答辩状。

    ②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栏目,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

    被告人是公民的,就列写答辩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有代理人的,挨着另起一行列写代理人,并标明是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还是委托代理人,并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

    如果是法定代理人,还要写明他与答辩人的关系。如委托律师代理,只写明其姓名和职务。

    被告人是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法人)的,先列写答辩人及其单位全称和所在地。另起一行列写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姓名、职务。

    再另起一行,列写委托代理人及其姓名、职务。 对方当事人的情况不用单独列写,可在下面的答辩理由说明起诉人和上诉人是谁,起诉或上诉的案由是什么。

    ③写明答辩事由。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和上诉案件答辩状其事由的写法不同。

    现分别说明如下:第一审案件答辩人是被告人,答辩事由的具体行文为:"因**(案由)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上诉案件答辩状的答辩人是被上诉人,答辩状具体行文为:"上诉人***(姓名)因**(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事判决(或裁定),提起上诉,现提出答辩如下:" 答辩理由 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写法没有统一的规定,一定要针对原告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或上诉人在上诉状中提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进行答辩,并可提出相反的事实、证据和理由,以证明自己的理由和观点是正确的,而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

    尾部和附项写明以下内容: ①呈送的机关。写为"此致""***人民法院"。

    ②右下方写明。答辩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③附项。注明证物、书证的名称和件数。

    8.房屋租赁的民事纠纷

    要还在期限内,你直接补一个追加诉讼请求即可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申请人:某某、男、19 年 月 日出生。系 市城区 街道办事处 居民,家住城区 街道办事处 村。

    申请事项:

    变更申请人诉曹某某房屋租赁纠纷 一案的诉讼请求。变更后的诉讼请求为: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搬离该房屋.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给付所拖欠房租(1300/月)并支付每日0.05%滞纳金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从今年6月分至今房租 元。

    4、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当本案诉讼费用。

    申请理由:

    在申请人(即原告)诉曹某某房屋租赁纠纷赔偿一案中,由于被告至今尚未搬离,且将房屋上锁,导致该房 月不能出租,直接造成经济损失 元。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第52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6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恳望批准。

    此致

    某某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10年7月9日

    我仔细看了看,不知道你怎么想的,对于被告,你可以请求她按照未搬走的标准支付至今的房租,而不是被告造成的房屋不能出租的损失。可是你第二个诉讼请求就是要求她支付房租。如果你非要说是造成不能出租的损失,那么你把我的第3点改成:请求法院判令因被告过失造成房屋不能出租的损失多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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