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变办公区如何给物业开承诺书
1.
我来回答,仅供参考。
1、住宅改做办公,是物业管理中常有的事,对于其他居住业主和物业公司来说都很讨厌。其一加大了小区人流和外来人员,因为办公是要接待外部人员,不会只是他们的办公人员,给安保增加了工作量和隐患。用水、用电等都会加大,给物业公司公共费用加大。其二业主遇到的陌生人多,他们就会觉得安全是问题,更甭说乘坐电梯等待,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得不到爱护。甚至外来人员会与业主发生摩擦和冲突。
2、尽量劝阻不在住宅小区经营和办公,如果执意要做,在物权法中有明文规定。物权法司法解释:“第十条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未按照物权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业主以多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其行为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一条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七条所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建筑区划内,本栋建筑物之外的业主,主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证明其房屋价值、生活质量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从上你可以找到法律依据。
3、由于改变住宅使用必然加大供水、供电等资源消耗,因此,物业公司要出台相关管理规定,如按非普通住宅收费(不能享受业主居住价格)、办理暂住和流动管理规定,防止发生安全事件。停车管理更是头痛事,一定要约定在先,以免以后发生摩擦和冲突。
2.求一小区物业管理承诺书
其实物业管理合同本身就是一个具有法律意义的承诺书。所以不用再作承诺书,可以按合同执行。在实际工作中,可能存在前期物业管理过zhidao程中,业主将开发商责任认同为物业管理企业责任,且物业管理企业需要建立与业主比较长期的良好的合作关系,有些时候可以在一些问题上在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基础上,再次作出一些服务承诺。即对开专发商合同责任的督促,对当前实际物业状况提出不同于原有物业管理方案的新的补充方案的协商和承诺。
所以这个承诺书要属根据您小区的具体情况来写。
假如您的根据您小区的具体情况来写的承诺书初步拟定,我们是可以根据以往的经验帮你提提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