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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类医疗器械承诺书

    1.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需要什么材料

    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材料要求

    1、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表;

    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资格证明;

    3、产品技术报告;

    4、安全风险分析报告;

    5、适用的产品标准及说明;(应有检测机构签章)

    6、产品性能自测报告;

    7、有承检资质的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注册检测报告;(原件)

    8、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资料;(原件,具体提交方式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12)

    9、医疗器械说明书;

    10、产品生产质量体系考核(认证)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

    11、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另附:

    附件1、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表、产品标准复印件、临床试验资料复印件(内容分别与资料编号1、5、8相一致);

    附件2、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及包装标识备案内容表;

    附件3、真实性核查文件;

    附件4、授权委托书;

    附件5、电子文档(包括:①注册申请表;②注册产品标准;③说明书;④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及包装标识备案内容表)。

    一、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核发

    二、行政许可内容:二类医疗器械产品

    三、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6号)

    2、《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16号令)

    四、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

    五、行政许可条件:

    1、申报注册的产品已经列入《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或者符合医疗器械定义,分类为二类的产品,体外诊断试剂除外)。

    2、申请人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并且所申请产品应当在生产企业许可证核定的生产范围之内。

    3、办理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事务的人员应当受生产企业委托,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医疗器械注册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要求。

    4、申请注册的医疗器械,应当有适用的产品标准,可以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制定注册产品标准,但是注册产品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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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经营医疗器械一、二、三类产品应具备哪些人员条件

    许可条件 (一)企业应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职称; (二)企业应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相对独立的经营场所; (三)企业应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储存条件,包括具有符合医疗器械产品特性要求的储存设施、设备; (四)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包括采购、进货验收、仓储保管、出库复核、质量跟踪制度和不良事件的报告制度等; (五)企业应当具备与其经营的医疗器械产品相适应的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或者约定由第三方提供技术支持; (六)拟经营植入(介入)类医疗器械的,还应配备1名大专以上或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卫生技术人员;拟经营有特殊验配要求医疗器械的,还应配备相关专业的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

    (七)企业应按《浙江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评分表》进行自查,每部分得分率不低于80%。 申请材料及要求 (一)已填制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表》;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还需提供《企业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复印件); (三)拟办企业根据《浙江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评分表》的自查情况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的意见; (四)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有关人事任免决定文件(复印件); (五)拟办企业组织结构图、职能及员工名册; (六)拟办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或质量管理人员及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或职称证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与专职专岗本人承诺书; 要求: 1、企业负责人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

    了解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规、规章。 2、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 (1)拟经营二类产品的,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与拟经营的医疗器械产品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 (2)拟经营三类产品的,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与拟经营的医疗器械产品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3)相关专业,是指与医疗器械关联度较高的学科及专业,主要集中在工学和医学两大学科。工学中的相关学科如:生物工程、材料、机械、仪器仪表、电气信息、化工与制药、工程力学等;医学相关学科如: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护理学、药学等。

    (4)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熟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规、规章。 3、拟经营植入(介入)类医疗器械的,配备的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或中级职称以上的医、技、护人员;拟经营有特殊验配要求医疗器械的,应配备相关专业的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

    如助听器,以耳鼻喉科或耳科听力专业为主。 4、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及专业卫生技术人员、验配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岗位间),也不得在其它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单位(以许可证持证情况来划分)兼职。

    5、兼营医疗器械的企业应有相对独立的组织机构;有指定的部门负责人和专职的质量管理人员。 (七)拟办企业的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人员的学历或职称证件(复印件)、身份证与相关培训证书(复印件); 要求: 1、承担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并经有关部门或生产商、销售商、代理机构组织的培训取得相应证明。

    2、如由供应商提供培训及售后服务的,应具有与供应商签订明确责任的协议书。 (八)仓库保管员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要求: 1、仓库保管员应了解所经营产品的储存条件要求,熟悉产品的有关标识及储存设备、设施的使用。

    2、销售人员应了解其销售产品的主要性能、适应范围、禁忌症等基本情况。 (九)拟办企业注册、仓储场地的有关证明(地理位置图、房屋平面图、产权证明或出租方的产权证及租赁协议的复印件); 要求: 1、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应当一致;不得设置在居民住宅房。

    2、用于医疗器械的经营场所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 3、仓储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不得设备在居民住宅房。

    4、零售连锁企业的总部应按规模设置仓库,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 (十)拟办企业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的清单、文本、相关记录样表及储存设施、设备目录(复印件); (十一)所提交申报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名,已取得营业执照企业加盖企业鲜章); (十二)法人企业分支机构还需提供母公司或总公司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及由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证明; (十三)药品经营企业还需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还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十四)经营设备类医疗器械的,需有与销应商签订的明确产品安装、维修、培训服务的责任的协议书。

    如经营企业自行为客户进行安装、维修、培训服务的,提供生产企业的授权书。 要求:自行为。

    3.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

    申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时需提交的材料:1.《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原件1份);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1份);5.质量管理人员的工作简历(原件1份);6.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原件1份)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7.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8.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9.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由房屋租赁所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复印件。

    属仓储委托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的,提供委托合同(复印件1份,)。10.经营设施、设备目录;11.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 包括采购、验收、入库、出库、质量跟踪、用户反馈、不良事件监测和质量事故报告制度等文件(原件1份);12.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企业已安装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 ,打印信息管理系统首页(原件1份)。

    13.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办理人员不是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本人,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14.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包括申请材料目录和企业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原件1份)。

    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1、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应当不小于40平方米,法人单位分支机构的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应当不小于25平方米(跨设区市设置的除外);经营助听器的,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应当不小于25平方米;经营隐形眼镜及护理用液的,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应当不小于10平方米。 2、仓库使用面积应当不小于30平方米;经营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仓库应当在同一建筑物内,使用面积应当不小于200平方米。

    3、质量管理人、质量机构负责人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与经营产品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经营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还应当有一名以上持有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员证书的内审员等其他相关申请条件。

    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流程 第一阶段:申请办理:药监部门查验申请资料是否符合基本要求,决定是否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的决定;(申请办理需要填写多达近百份资料,受理申请人员如发现任何一处资料填写出现问题就需要退回修改,如发现重大不符合项则直接拘申) 第二阶段:现场审查:即药监部门指派一至三名审核员至企业经营现场审核,审核方式为现场提问考核及现场查看考核,如实记录审核信息并给出审核结论,如不符合要求可要求企业进行整改直至整改符合要求,如整改后礽不满足要求的给出不予许可通知;(审核的目的为:审核企业经营现场的合法性、符合性和真实性,如发现没有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实施的,审核结论将直接影响是否能通过审核,*终影响是企业否能取得经营许可资格) 第三阶段:审评、公示、发证:即经药监部门领导审批相关资料决定是否给予企业发放经营许可证,如通过审评的在相关网站上对其企业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则通知企业领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需要哪些条件

    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负责人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

    (二)质检机构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三)企业内初级以上职称工程技术人员应占有职工总数的相应比例。

    (四)企业应具备相应的产品质量检验能力。

    (五)应有与所生产产品及规模相配套的生产、仓储场地及环境。

    (六)具有相应的生产设备。

    (七)企业应收集并保存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技术标准。

    (八)生产无菌医疗器械的,应具有符合规定的生产场地。

    扩展资料: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事项的规定:

    自2014年6月1日起,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填写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向所在7a686964616fe59b9ee7ad9431333431363033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交符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材料要求的备案材料。

    接收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材料的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场对备案材料完整性进行核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备案,发给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备案号编号规则为:XX食药监械经营备XXXXXXXX号。其中:第一位X代表备案部门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中文简称,第二位X代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的中文简称,第三到六位X代表4位数备案年份,第七到十位X代表4位数备案流水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二类医疗器械

    5.办理二类医疗器械备案需要什么材料,大概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企业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开办)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及资质证明;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企业生产、质量和技术负责人的简历、学历或者职称证书;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登记表,并标明所在部门和岗位;高级、中级、初级技术人员的比例情况表;

    4、拟生产产品范围、品种和相关产品简介;生产场地证明文件

    5、主要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目录;

    6、拟生产产品的工艺流程图,并注明主要控制项目和控制点;

    7、生产无菌医疗器械的,应当提供生产环境检测报告。

    流程:

    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申请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5、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办申请的,应当出具加盖本部门受理专用印章并注明日期的《受理通知书》或者《不予受理通知书》。

    6、经审查符合规定的,作出准予发证的书面决定,并于10个工作日内发给《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经审查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予发证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已注册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载明的内容发生变化,申请人应当向原注册部门申请注册变更,并按照相关要求提交申报资料。

    2、已备案的医疗器械,管理类别调整为第二类或者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备案人应当主动向相应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取消原备案。

    3、未依法办理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登记事项变更销售、使用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二类医疗器械

    6.二类医疗器械注册需要什么资料

    申请材料目录: 资料编号1、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表; 资料编号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资格证明; 资料编号3、产品技术报告; 资料编号4、安全风险分析报告; 资料编号5、适用的产品标准及说明;(应有检测机构签章) 资料编号6、产品性能自测报告; 资料编号7、有承检资质的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注册检测报告;(原件) 资料编号8、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资料;(原件) 资料编号9、医疗器械说明书; 资料编号10、产品生产质量体系考核(认证)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 资料编号11、所提交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另附: 附件1、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表、产品标准复印件(内容分别与资料编号1、5相一致); 附件2、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及包装标识备案内容表; 附件3、真实性核查文件 附件4、授权委托书; 附件5、电子文档(包括:①注册申请表;②注册产品标准;③说明书;④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及包装标识备案内容表)。 附件6、申请人对他人已取得的专利不构成侵权的保证书,至少应包括:保证该申请不侵犯他人专利权的声明;对可能的侵权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的承诺。

    7.二类医疗器械经营是否公式

    一类和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申报条件 1)开办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 ①企业应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职称; ②企业应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相对独立的经营场所; ③企业应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储存条件,包括具有符合医疗器械产品特性要求的储存设施、设备; ④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包括采购、进货验收、仓储保管、出库复核、质量跟踪制度和不良事件的报告制度等; ⑤企业应当具备与其经营的医疗器械产品相适应的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或者约定由第三方提供技术支持; ⑥拟经营植入(介入)类医疗器械的,还应配备1名大专以上或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卫生技术人员;拟经营有特殊验配要求医疗器械的,还应配备相关专业的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 ⑦企业应按《浙江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评分表》进行自查,每部分得分率不低于80%。

    2)开办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变更 ①申请变更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未被药监部门立案调查; 申请变更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虽被药监系统立案调查,但已结案的;或者已履行处罚的; ③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变更,应当在工商部门核准后30日内提出申请。材料明细 1)开办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 ①已填制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表》 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还需提供《企业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复印件); ③拟办企业根据《浙江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评分表》的自查情况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的意见; ④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有关人事任免决定文件(复印件); ⑤拟办企业组织结构图、职能及员工名册; ⑥拟办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或质量管理人员及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或职称证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与专职专岗本人承诺书;要求: Ⅰ企业负责人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

    了解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规、规章。 Ⅱ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 拟经营二类产品的,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与拟经营的医疗器械产品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 拟经营三类产品的,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与拟经营的医疗器械产品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相关专业,是指与医疗器械关联度较高的学科及专业,主要集中在工学和医学两大学科。工学中的相关学科如:生物工程、材料、机械、仪器仪表、电气信息、化工与制药、工程力学等;医学相关学科如: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护理学、药学等。

    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熟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规、规章。 Ⅲ拟经营植入(介入)类医疗器械的,配备的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或中级职称以上的医、技、护人员;拟经营有特殊验配要求医疗器械的,应配备相关专业的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

    如助听器,以耳鼻喉科或耳科听力专业为主;如角膜接触镜,以临床眼科或眼视光专业为主。 Ⅳ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及专业卫生技术人员、验配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岗位间),也不得在其它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单位(以许可证持证情况来划分)兼职。

    Ⅴ兼营医疗器械的企业应有相对独立的组织机构;有指定的部门负责人和专职的质量管理人员。 ⑦拟办企业的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人员的学历或职称证件(复印件)、身份证与相关培训证书(复印件); 要求: Ⅰ承担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并经有关部门或生产商、销售商、代理机构组织的培训取得相应证明。

    Ⅱ如由供应商提供培训及售后服务的,应具有与供应商签订明确责任的协议书。 ⑧仓库保管员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要求: Ⅰ仓库保管员应了解所经营产品的储存条件要求,熟悉产品的有关标识及储存设备、设施的使用。

    Ⅱ销售人员应了解其销售产品的主要性能、适应范围、禁忌症等基本情况。 ⑨拟办企业注册、仓储场地的有关证明(地理位置图、房屋平面图、产权证明或出租方的产权证及租赁协议的复印件); 要求: Ⅰ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应当一致;不得设置在居民住宅房。

    Ⅱ用于医疗器械的经营场所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 Ⅲ用于医疗器械的仓储场所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不得设备在居民住宅房。

    Ⅳ零售连锁企业的总部应按规模设置仓库,用于医疗器械仓储场所的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 ⑩拟办企业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的清单、文本、相关记录样表及储存设施、设备目录(复印件); 11所提交申报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名,已取得营业执照企业加盖企业鲜章); 12法人企业分支机构还需提供母公司或总公司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及由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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