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费用情况说明
1.关于农村建房收费说明
农民建房收费指农民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时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包括:
1、国土资源部门收取得土地证书工本费,普通证书每本5元,国家特制证书每本20元,由农民自由选择。
文件依据: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测绘局、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国土【籍】字【1990】93号和《国家计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开展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计价格【2001】1531号)
2、建设部门收取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证书》工本费,每本10元。
文件依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开展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计价格【2001】1531号)和《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595号
2.农村房屋过户费怎么算的
一、农村房屋买卖应该具备的条件:
1、购房者具有合法的购买资格
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者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
2、售房者具有合格的出售资格
售房者必须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于房屋共有人员来说,其中的一方单方面处分房屋的,如果取得房屋的人支付了合理的对价,那么买卖是成立的,其它共有人可以售房者主张权利,但不得以未取得其同意而主张合同无效。
3、购房者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已有宅基地的村民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如果购房者不符合上述条件,以买卖形式变相的占有更多的宅基地,这样的买卖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4、买卖需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
从物权角度看,只有村民委员会才有资格代表所有人对这种物权作出实质性处分,所以房屋买卖需经过村委会同意才可以。
二、农村房屋过户需要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
4、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5、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6、其他必要材料
7、如果是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三、农村房屋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
1、购房者前往乡镇国土所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文件
2、交易双方向国土所提交有效且合法的相关材料
3、当地国土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审查
4、国土所派人实地进行勘丈、调查、公告
5、审核通过后,乡镇国土所需报国土局审核,并注册登记
6、较后购房者在指定日期领取房产证
买家:
契税:契税=房屋总价*税率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税率为3%;
面积在90平米以下(首套房),税率为1%
面积在90-144平米之间(首套房),税率为1.5%
交易服务费:住宅3元/平方米;非住宅11元/平方米
房屋产权登记费7a686964616fe59b9ee7ad9431333363373833:住宅80元/套;截止到目前,如果税务局认定您购买的为首套房,那么登记费就可以免除。
贷款抵押登记费:80元/套
卖家:
交易服务费:3元/平米
营业税:房屋总价*5.6%(超2年免征)
个人所得税:房屋总价*1%
注意:卖家一般都会将自己要交的营业税和个税加到总房价里,其实也就是买方在承担营业税和个税。
3.关于农村自建房的费用问题
根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农民建房的审批程序是:由农民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再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农民建房收费标准,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村农民建房收费规定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00]88号)的规定,凡农民在原宅基地上建房的,只能收取"一书一证"工本费,即建设用地批准书工本费(每证8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工本费(每证10元);凡依法批准农民占用耕地建房的,按照"占一补一"的原则,由建房农民补充相当数量和质量的耕地。不能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除收取"一书一证"工本费外,应征收耕地开垦费。
耕地开垦费按《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省人民政府湘政办发[2000]1号文件规定的最低标准征收;凡农民经批准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建经营性房屋的,除按相应规定办理外,应按建安造价的2%征收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每户最高不得超过300元;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又没有条件复垦或复垦不符合要求的,按每户不超过200元的标准收取土地复垦费;凡农民在小城镇实行"三通一平"、"七通一平"成片开发的国有土地建自住房的,按城市居民建自住房对待,不收取土地复垦费、人防工程易地统建费、文物调查勘探费、房屋拆迁管理费、城市道路占用费、建筑施工招投标管理费、新墙体材料改革费(基金)、散装水泥扶散费、建筑噪声费、民用卫生设计审查费及各项基金(不包括防洪保安基金)。灾区农民水毁房屋在原地和政府统一安置的异地重建住宅的,免交一切建房收费。
农民违法占地建房的,按《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乡(镇)国土所、建管站办理农民建房有关行政审批手续,只能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等,不能以其他任何名义收取管理费、手续费、资料费等一切不合法的收费。
不得执行与自身管理职能无关的收费和代理收费。
4.农村房产证明怎么写
如图,我们需要填写的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房屋面积,时间,村委会盖章,房屋所有人签名。
扩展资料: 我们需要的材zd料: 携带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婚姻证明,购房合同复印件去房管局开具。 注意事项: 1、开房产证明需要准备不同的资料如果夫妻双方不在一个户回口本上,必须携带两个户口本,如果是集体户则需要携带户籍卡或户籍证明。
2、如果单身只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即可,如果离异还需要携带离婚证及离婚协议。 3、开房产证明费用及领取时间 4、查询结果3个工作日后可领取。
5、每出具一份房产证明结果需要30元。 各个地方行政不同,具体准备资料和费用等信息请咨询当地房管局,以上信息供参考答。
5.农村房屋产权确认收费标准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以及物权法相关规定,关于房屋处分的整体原则:有约定依照约定办理,无约定依照法定办理。
1.房屋为你父母所有,他们若将房屋立好分书归你所有且分书已生效,你的兄弟姐妹不能分到房子。
2.土地证上的名字已是您的名字,已经享有对外公示效力。
3.此类情况,你若担心变动,可以申请公证。
一、农村房屋买卖应注意哪些必要程序?
1、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4、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5、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房屋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二, 村民能否出卖其宅基地上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该组织成员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从上述规定来看,法律虽未禁止农村村民出卖、出租宅基地上所建住宅,但对售房主体却有限制。
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而购买方则存在两种情况:一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二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
1、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又分三种具体情况:一是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二是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三是已在集体经济组织落户,但尚没有分到宅基地。根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对上列第二种情况,村民如再申请第二处宅基地时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也不应得到批准。至于第三种情况,则可依法申请建房用地。
《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35条规定:购买农村村民房屋的农户应当符合申请建房用地的条件。据此对照上列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已不能再申请建房,故无法购买村民房屋;第二种情况能不能购买村民房屋,则取决于其所占用的宅基地是否超标;第三种情况应属符合申请建房用地条件,故可以购买村民房屋。
2、如果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会出现两种情况:
(1)城镇居民。根据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第2条第2款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1999年《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的通知》也强调:禁止农民将住宅向城镇居民出售。因此,城镇居民不是农村房屋买卖合法的购买方。
(2)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民。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有资格使用该组织的宅基地。因此,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民也不是农村房屋买卖合法的购买方。
三、关于执行农村买卖房屋合同时不过户 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56条规定:买卖双方自愿,并立有契约,买方已交付了房款,并实际使用和管理了房屋,又没有其他违法行为,只是买卖手续不完善的,应认为买卖关系有效,但应补办房屋买卖手续。但最高人民法院(1987)民他字第42号司法解释对此作了进一步解释:《意见》第56条规定的精神,只适用于解决《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前的历史遗留问题;《条例》实施后,人民法院审理这类案件,应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办理。由此看来,《意见》第56条不适用于农村房屋买卖,当然不能作为审理本案的依据。而且,按照我国民法精神,不动产物权的取得、消灭和变更,经登记才产生法律效力,这也是为绝大多数国家的民法所接受的一条原则。
6.农村房屋办理房产证怎么做,要多少花费
农村建房办理房产证,首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由于农村建房的宅基地需要通过审批,因此,农村房屋房产证的办理不同于城市房屋的先买房后办证。而是需要先提出申请,通过审批后,才可以建房并领取房产证。
(一)申请条件
本乡居民,只有一处住宅,户籍所在村是中心村(屯),确实有建设房屋必要的农户。
(二)提供资料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2、建房申请。
(三)办理程序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四)农村房产证办理费用
农村房产证办理费用并不多,各地可能有所不同,具体可咨询当地房管部门。具体的费用有:
1、测绘费1元/m2;
2、登记费80元/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