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发票领用的情况说明
1.关于开不了发票的情况说明怎么写
典型场景:B公司接受A公司提供的服务,开发票的时候收到了A公司开具的发票代开证明。
证明写着:由于我单位不是一般纳税人,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以我单位上级公司开票,且本项目资金只能转B公司。不过上述的来证明内容是自否正确,这样实操是不是合法呢?场景解析:应该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且加盖发票专用章。
并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1、为他人或者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2、让他人位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3、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而且: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接收方索取增值税专百用发票,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所以,如果按照证明里面的内容去执行的话就是属于发票虚开,是很严重的刑事案件!如果碰到这种情况了度一定要去税务局申请代开!各位做生意的老板们在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询问自己公司的财务或者网络在线咨询一下,安全第一。
2.发票领购簿丢失情况说明如何写
楼上说那么简单啊?
税务指南《发票领购簿》的丢失与被盗
适用范围:
发生《发票领购簿》丢失与被盗的纳税人
提供资料:
1、公安部门证明;
2、单位丢失、被盗证明;
3、报纸,电台、电视台声明作废收据及报样
办事程序:
1、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进行处罚处理。
2、为纳税人重新办理补发《发票领购簿》。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实施细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有关以上有了,就是到税务领用发票领购表依表格登写就是了。不是写什么文章。
3.
没有发票的情况说明,要写明通常购货地点、采购物品、大概采购金额,及未取得发票的原因,
一般来讲,企业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取得下列原始凭证的,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可作为税前扣除的有效凭证(以下简称有效凭证):
1.交易活动的对方是企业或有经常性生产经营业务或收费业务的事业单位,应向其索取合法发票(包括财政统一的规费专用票据)
2.买卖双方交易活动确实发生,卖方拒不给开具合法发票的,如买方能够向主管地税机关出具已向卖方支付该交易款项相关证据(如银行开具的付款单等),同时提供卖方所在地县以上(含县级)地税局开具的该项交易支付款项书面证明,并附有详情书面说明材料的,也可作为有效凭证。
3.企业发生同一项经济业务采取分次向对方支付款项,对方收到全部款项一次性开具合法票据的,可作为支付方分次付款的有效凭证。
4.企业与个人(个体经营者除外)发生经济往来使用自制凭证的,企业取得的自制凭证上有经手人与收款人本人签字或盖章(划押)并附有收款人身份证复印件的。
5.买卖双方发生以物易物交易,一方换入的货物或资产应取得有对方签字或双方共同签字认可并注明交易方式和交易价格的书面协议等证明资料。
6.企业发生的一些特殊性费用支出,按规定需由有关部门(单位)代开具发票的,实际收款方是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的(以下简称单位),该收款单位应在代开的发票背面注明"已收款"字样并加盖单位的财务公章;对方属于个人的,收款人应在代开的发票背面签字并注明家庭地址和附有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付款经手人也应在发票背面签字或盖章。
提示:你企业可以使用自制凭证,有经手人与收款人本人签字或盖章(划押)并附有收款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只要能够证明是真实的合理的就可入帐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