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欺诈风险信息系统稿件
1.针对当前电信诈骗问题,如何应对网络舆情
电信诈骗特点
1、犯罪活动的蔓延性比较大,发展很迅速
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人们趋利避害的心理通过编造虚假电话、短信地毯式地给群众发布虚假信息,在极短的时间内发布范围很广,侵害面很大,所以造成损失的面也很广。
2、诈骗手段翻新快
诈骗手段翻新速度很快也是电信诈骗一大特点。骗术在不断花样翻新且频率很高,有的时候甚至一、两个月就产生新的骗术,令人防不胜防。
3、团伙作案,反侦查能力非常强
犯罪团伙一般采取远程的、非接触式的诈骗,犯罪团伙内部组织很严密,他们采取企业化的运作,分工很细,下一道工序不知道上一道工序的情况。这也给公安机关的打击带来很大的困难。
4、跨国跨境犯罪比较突出
有的不法分子在境内发布虚假信息骗境外的人,也有的常在境外发布短信到国内骗中国老百姓。还有境内外勾结连锁作案,隐蔽性很强,打击难度也很大。
对监管治理的建议
1.多部门联合治理
电讯诈骗是一种犯罪行为,且危害巨大。当前应尽快建立起公安、电信、银行等部门合作机制,建立便捷有效的快速反应机制,如推进落实手机号码、网络域名实名登记制度,迅速准确识别、切断改号电话进入境内和赃款流出境外的渠道,只有通过公安、司法,以及电讯诈骗整个链条上所有企业的齐心合作、共同“围剿”,才能有效打击这种隐蔽性强、难根治的犯罪行为。
2.加强宣传和预警工作
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将电信诈骗预警信息提示和常见的电信诈骗手法,通过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充分地向公众进行宣传,向全社会通报电信诈骗的新方法、新手段。依靠多瑞科舆情数据分析站系统舆情监测系统实时关注一些新的诈骗贴运作动态,在诈骗舆情运作初期彻底地处置舆情来源。在网站、银行、电信公司和其他与电信诈骗犯罪有关的场所,通过各种形式进行防骗警示,提高民众识别电信诈骗的能力。
3.电信运营商严格把关
工信部2013年7月颁布的《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其中明确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为用户办理入网手续时,应当要求用户出示有效证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电信业务经营者的查验义务和如实登记义务,以及工信部和地方通信管理机构对实名制的监督职责。
4.银行要加强信息核实
要严格执行账户实名制。要求认真相关审核工作,做好个人客户信息采集和补录工作,确保九要素真实、完整、有效。积极开展涉案资金查控工作。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涉案资金开展协助查询、冻结工作。做到快速查询,紧急止付,提高涉案资金查控效率,并依托外部欺诈风险信息系统,对电信诈骗黑名单账户实施控制。对系统预警的电信诈骗账户及时中止汇款交易,并向客户提示风险。
5.加大对电信诈骗的执法力度
由于追赃定赃难,使得电信诈骗量刑过轻,对犯罪分子的威慑力不够。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1年联合发布了司法解释,“对电信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的,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即可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但如果电信诈骗的犯罪成本和犯罪后的执行得不到提升,那么在严酷的法律也无济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