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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煤矿井下电缆铺设安全技术措施

    井下电缆 第四百六十六条在总回风巷和专用回风巷中不应敷设电缆。

    在机械提升的进风的倾斜井巷(不包括输送机上、下山)和使用木支架的立井井筒中敷设电缆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溜放煤、矸、材料的溜道中严禁敷设电缆。

    第四百六十七条井下电缆的选用应遵守下列规定:(一)电缆敷设地点的水平差应与规定的电缆允许敷设水平差相适应。(二)电缆应带有供保护接地用的足够截面的导体。

    (三)严禁采用铝包电缆。(四)必须选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

    (五)电缆主线芯的截面应满足供电线路负荷的要求。(六)对固定敷设的高压电缆:1.在立井井筒或倾角为45°及其以上的井巷内,应采用聚氯乙烯绝e69da5e6ba907a6431333262366338缘粗钢丝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交联聚乙烯绝缘粗钢丝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2.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45°以下的井巷内,应采用聚氯乙烯绝缘钢带或细钢丝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交联聚乙烯钢带或细钢丝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3.在进风斜井、井底车场及其附近、中央变电所至采区变电所之间,可以采用铝芯电缆;其他地点必须采用铜芯电缆。

    (七)固定敷设的低压电缆,应采用MVV铠装或非铠装电缆或对应电压等级的移动橡套软电缆。(八)非固定敷设的高低压电缆,必须采用符合MT818标准的橡套软电缆。

    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应使用专用橡套电缆。(九)照明、通信、信号和控制用的电缆,应采用铠装或非铠装通信电缆、橡套电缆或MVV型塑力缆。

    (十)低压电缆不应采用铝芯,采区低压电缆严禁采用铝芯。第四百六十八条敷设电缆(与手持式或移动式设备连接的电缆除外)应遵守下列规定:(一)电缆必须悬挂:1.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30°以下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吊钩悬挂;2.在立井井筒或倾角在30°及其以上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夹子、卡箍或其他夹持装置进行敷设。

    夹持装置应能承受电缆重量,并不得损伤电缆。(二)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弛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

    其悬挂高度应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三)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3m,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6m。

    (四)沿钻孔敷设的电缆必须绑紧在钢丝绳上,钻孔必须加装套管。第四百六十九条 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

    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包括通信、信号电缆)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盘圈或盘“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但给采、掘机组供电的电缆不受此限。

    井筒和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在井筒内,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0.3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以上的地方。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1m。

    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都应设置注有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的标志牌。

    第四百七十条立井井筒中所用的电缆中间不得有接头;因井筒太深需设接头时,应将接头设在中间水平巷道内。运行中因故需要增设接头而又无中间水平巷道可利用时,可在井筒中设置接线盒,接线盒应放置在托架上,不应使接头承力。

    第四百七十一条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并严密封堵管口。第四百七十二条电缆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必须用与电气设备性能相符的接线盒。

    电缆线芯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二)不同型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三)同型电缆之间直接连接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必须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在地面热补或冷补后的橡套电缆,必须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在井下冷补的电缆必须定期升井试验;2.塑料电缆连接处的机械强度以及电气、防潮密封、老化等性能,应符合该型矿用电缆的技术标准。

    2.井下常见的电缆故障及预防措施有哪些

    井下常见的电缆故障有

    (1)电缆落在地上,甚至浸泡在水中,遇到各种机械性的压力表、挤、刨、刺或砸等使电缆绝缘损坏而漏电或短路的事故。

    (2)铠装电缆弯曲半径过小,使电缆的铠甲裂口,铅包裂纹,导致由此侵入潮气或水分,使电缆的绝缘损坏而漏电造成事故。

    (3)电缆吊挂位置过低,电车头或矿车掉道时将电缆碰撞坏;电缆吊挂过高,巷道顶板来压时,由于支架变形将电缆挤坏。

    (4)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是造成漏电和相间短路的主要原因之一。

    (5)电缆或电缆接头制作质量不合要求,造成相间短路或断线。

    (6)回柱绞车钢丝绳或运输机的链板等将电缆拉断。

    (7)由于过负荷运行使电缆过热,绝缘老化而损坏。

    为了防止发生各种电缆事故,除设计安装应符合技术规程的要求外,还必须按规定悬挂;高度、强度适当;使用中还要定期巡回检查,出现可能危及电缆的情况时,应立即采取防护措施;应定期测定其绝缘电阻,按规定作预防性绝缘性能试验,发现问题或缺陷,及时汇报处理;必须正确地设置漏电、过负荷和短路保护装置,并保证其动作可靠。

    3.矿山井下150平方电缆线如何拉进井下铺设

    井下电缆第四百六十六条在总回风巷和专用回风巷中不应敷设电缆。

    在机械提升的进风的倾斜井巷(不包括输送机上、下山)和使用木支架的立井井筒中敷设电缆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溜放煤、矸、材料的溜道中严禁敷设电缆。

    第四百六十七条井下电缆的选用应遵守下列规定:(一)电缆敷设地点的水平差应与规定的电缆允许敷设水平差相适应。(二)电缆应带有供保护接地用的足够截面的导体。

    (三)严禁采用铝包电缆。(四)必须选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

    (五)电缆主线芯的截面应满足供电线路负荷的要求。(六)对固定敷设的高压电缆:1.在立井井筒或倾角为45°及其以上的井巷内,应采用聚氯乙烯绝缘粗钢丝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交联聚乙烯绝缘粗钢丝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2.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45°以下的井巷内,应采用聚氯乙烯绝缘钢带或细钢丝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交联聚乙烯钢带或细钢丝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3.在进风斜井、井底车场及其附近、中央变电所至采区变电所之间,可以采用铝芯电缆;其他地点必须采用铜芯电缆。

    (七)固定敷设的低压电缆,应采用MVV铠装或非铠装电缆或对。

    4.煤矿井下怎么样电缆吊挂好看

    《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六十九条 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

    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包括通信、信号电缆)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盘圈或盘“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但给采、掘机组供电的电缆不受此限。

    井筒和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在井筒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0.3m以上的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0.1m以上的地方。

    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1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一定的距离,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都应设置注有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的标志牌。

    5.井下电缆铺设煤矿安全规程是如何规定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除手持式或移动式设备连接的电缆以外,井下敷设电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电缆必须悬挂:

    (1)在水平巷道或倾角30。以下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吊钩悬挂;

    (2)在立井井筒或倾角30。及其以上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夹子、卡箍或其它夹持装置进行敷设。夹持装置应能承担电缆的重量,且不得损坏电缆;

    2.水平巷道或倾斜巷道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弛度,并在承受意外重力时能自由坠落。其悬挂高度应使电缆在有矿车掉道时不致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致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

    3.电缆悬挂点的间距:在水平巷道和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3m,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6m;

    4.沿钻孔敷设的电缆必须绑紧在钢丝绳上,钻孔必须加装套管;

    5.电缆不应悬挂在压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或滴水。在电缆上严禁挂任何物件。如果电缆同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存倚道的上方,并保持0.3m 以上的距离。电缆同风筒等易燃物品应分挂在巷道两侧,否则,相互之间应保持0.3m 以上的距离。盘圈或盘“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但采煤机等电缆车上的电缆不受此限。井筒或巷道内的通讯和信号电缆,应同电力电缆分挂在巷道两侧,如果受条件限制,在井筒内,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O.3m 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 以上的地方。高、低压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相互的间距应大于0.1m;高压电缆之间和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以便摘挂。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在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都应设置注有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的标志牌,以便识别;

    6.立井井筒中所用的电缆,中间不得有接头。如果因井筒太深需设接头时,应将接头设在中间水平巷道内,以便检查维修。运行中因故需要增设接头而又无中间水平巷道可利用时,可在井筒中设置接线盒,但应妥善放置在托架上,不应使接头受力;

    7.硐室内和木支架的井巷中敷设的电缆,必须将黄麻外皮剥除,并应定期在铠装层上加涂防锈油漆。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并严密封堵管口。

    [案例] 1962 年6 月3 日,某矿立井井下大巷,高压电缆没有悬挂,电缆护层有破损又浸在水中,发生短路,电缆着火,引燃木支架等易燃物,死亡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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