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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减免税种情况说明

    1.什么情况下可以减免税收

    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减免税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对减免税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减免税是指依据税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以下简称税法规定)给予纳税人减税、免税。减税是指从应纳税款中减征部分税款;免税是指免征某一税种、某一项目的税款。

    第三条 各级税务机关应遵循依法、公开、公正、高效、便利的原则,规范减免税管理。? 第四条 减免税分为报批类减免税和备案类减免税。

    报批类减免税是指应由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项目;备案类减免税是指取消审批手续的减免税项目和不需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项目。 第五条 纳税人享受报批类减免税,应提交相应资料,提出申请,经按本办法规定具有审批权限的税务机关(以下简称有权税务机关)审批确认后执行。

    未按规定申请或虽申请但未经有权税务机关审批确认的,纳税人不得享受减免税。? 纳税人享受备案类减免税,应提请备案,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自登记备案之日起执行。

    纳税人未按规定备案的,一律不得减免税。 第六条 纳税人同时从事减免项目与非减免项目的,应分别核算,独立计算减免项目的计税依据以及减免税额度。

    不能分别核算的,不能享受减免税;核算不清的,由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核定。 第七条 纳税人依法可以享受减免税待遇,但未享受而多缴税款的,凡属于无明确规定需经税务机关审批或没有规定申请期限的,纳税人可以在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减免税,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但不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第八条 减免税审批机关由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设定。凡规定应由国家税务总局审批的,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凡规定应由省级税务机关及省级以下税务机关审批的,由各省级税务机关审批或确定审批权限,原则上由纳税人所在地的县(区)税务机关审批;对减免税金额较大或减免税条件复杂的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可根据效能与便民、监督与责任的原则适当划分审批权限。

    各级税务机关应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减免税审批,禁止越权和违规审批减免税。 第二章 减免税的申请、申报和审批实施 第九条 纳税人申请报批类减免税的,应当在政策规定的减免税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送以下资料: (一)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减免税理由、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等。

    (二)财务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 (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纳税人报送的材料应真实、准确、齐全。

    税务机关不得要求纳税人提交与其申请的减免税项目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 第十条 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也可以直接向有权审批的税务机关申请。

    由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应当由上级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直接上报有权审批的上级税务机关。 第十一条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出的减免税申请,应当根据以下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的减免税项目,依法不需要由税务机关审查后执行的,应当即时告知纳税人不受理。

    (二)申请的减免税材料不详或存在错误的,应当告知并允许纳税人更正。? (三)申请的减免税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四)申请的减免税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减免税材料的,应当受理纳税人的申请。 第十二条 税务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减免税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2.增值税退税情况说明怎么写

    增值税退税情况说明要写以下几个方面:

    一、申请人名称:填写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姓名。

    二、申请人身份:选择“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

    三、联系人名称:填写联系人姓名。

    四、联系人电话:填写联系人固定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

    五、纳税人名称:填写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六、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七、原完税情况:

    八、申请退税金额:填写申请退(抵)税的金额,应小于等于原完税情况实缴金额合计。

    九、退税政策依据:填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依据,

    十、受理情况:填写核对接收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资料的情况。

    十一、核实情况:

    十二、退还方式:退还方式可以单选或多选。对于有欠税的纳税人,一般情况应选择“抵扣欠税”。对于选择“抵扣欠税”的情况,税务机关可以取消该选择,将全部申请退税的金额,以“退库”方式办理。

    3.什么情况下可以减免税收

    税收减免管理知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减免税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道关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对减免税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减免税是指依据税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以下简称税法规定)给予纳税人减税、免税。减税是指从应纳税款中减征部分税款;免专税是指免属征某一税种、某一项目的税款。

    第三条 各级税务机关应遵循依法、公开、公正、高效、便利的原则,规范减免税管理。

    4.对哪些情况可减免征收营业税

    (一)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养育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二)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三)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四)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五)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牧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六)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5.如何减免公司税

    减免税是对某些纳税人或课税对象的鼓励或照顾措施减税是减征部分应纳税款 免税是免征全部应纳税款。减免税的规定是为了解决按税制规定的税率征税时所不能解决的具体问题而采取的一种措施是在一定时期内给予纳税人的一种税收优惠。

    纳税人申请减免企业所得税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如下书面资料

    1.减免税申请报告。包括减免税的依据、范围、年限、减免金额、企业的基本情况等。

    2.填写《政策性减免税申请表》等相关减免税申请表。

    3.纳税人的财务会计报表。

    4.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5.各具体减免税项目还应分别提供下列资料

    1、福利企业:①福利企业认定证书 ②福利企业年检合格证 ③“四残”人员证明件 ④企业基本情况表、残疾职工工种安排表、企业职工工资表、利润分配使用表、残疾职工名册。

    2、校办企业:①校办企业认定证书 ②企业非承包性质的证明材料;③企业上缴主管部门或学校利润的财务凭证。

    3、受灾企业:受灾证明材料。

    4、劳服企业:①劳服企业认定证书;②劳服企业年检合格证;③待业证、失业证、富余证等有关待业人员证明;④企业职工工资表等可以说明企业在职职工人数的凭证;⑤安置比例计算及附加说明。

    5、国有企业兴办第三产业安置富余职工:①有关人员下岗正式文件;②富余证、待业证等证明件;③企业职工工资表等可说明企业在职职工人数凭证;④安置比例计算及附加说明。

    6、“老、少、边、穷”地区新办企业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复认定“老、少、边、穷”地区文件。

    7、高新技术企业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②开办后最早获利年度及最早获利前一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

    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受理的截止日期为年度终了后两个月内逾期减免税申请不再受理视同自行放弃享受减免税优惠。

    6.减免税申请报告范文

    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报告表 纳税人电脑编码: 单位:元申请单位 经济性质 纳税人代码 申请减免项目 申请减免期限 减免幅度 预计减免金额 项目 时间营业收入经营利润利润总额计税依据税率(税额)应缴税金已缴税金欠缴税金上年实际 本年计划 本年实际 前三年减免税情 况项目减免期限减免幅度减免税额批准机关减免税款用途 申请减免理由:地址 职工人数 退休人员 财 务负责人 电话 单位盖章年 月 日说明:1. 本表一式三份,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不用此表。

    2. 本表不够填写,可另用纸书写,附于表后。3. 本表计税依据、应缴税金、已缴税金、欠缴税金是仅指申请减免税种。

    本表为A4型竖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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