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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驻工地时间承诺书

    1.请问 江苏省 市区 每日施工时间 有什么要求(法定、规范什么的)

    一、夜间施工1、有关法律、法规 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²、《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³、《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4、《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5、《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¹²5²³-90) 6、《声环境质量标准》(GB³096-²008)2、、相关要求 夜间建筑施工作业及申请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除抢修、抢险作业外,夜间禁止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因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需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的,或者因道路交通管制在夜间装载建筑材料、土石方和建筑废料的,应在施工前³天到辖区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并在施工的²天前将施工作业情况公告附近居民。

    二、中考、高考等特定时期施工作业及申请 在中考、高考等特定时期,县环保部门规定禁止施工作业的时间和区域。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进行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报经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申请须知 根据《噪声法》、《噪声例》以及政务公开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求,施工单位到环保部门申请办理夜间施工的,必须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¹)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一次性) ²) 工程施工合法性证明材料(一次性) ³)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及审批材料(一次性) 4)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简表(建设施工类)》(一次性) 5) 《防治建筑施工环境污染承诺书》(一次性) 6) 因生产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夜间连续作业的证明材料(由建工局根据施工单位计划开具证明,一次性) 7) 《夜间施工申请表》(及时) 夜间施工核准 (一)核准权限 依据法律规定,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夜间施工和中高考禁噪期间控制区域的施工,实行核准制度。 (二)可以申请夜间施工作业的情形 ¹、因生产工艺要求,不能中止的昼夜连续施工作业; ²、因特殊需要,只能在夜间进行的施工作业; ³、因抢修、抢险作业需要,必须进行的夜间施工。

    (三)对夜间施工申请的受理和审查 ¹、受理 (¹)县环保监察部门负责受理工程夜间施工许可申请,并及时制作《夜间施工许可申请受理记录》,对申请人提出申请的时间、事项及承办情况,进行登记。 (²)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场受理。

    (³)对依法不需要许可或不属于职责范围内受理的,应当即时发给申请人《环保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告知书》;对需补齐补正有关材料的,应当当场或在五日内用书面形式(加盖本机关印章),发给申请人《夜间施工许可补正材料告知书》,同时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归回;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告知申请人应履行的义务。

    告知申请人:必须对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必须依法承担污染防治的责任;必须承担污染侵权的民事责任。 (5)告知申请人相关权利(有依法享有申请听证、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权利)和投诉渠道。

    ²、审查 (¹)采取书面审查和询问了解的方式,对申请夜间施工的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申请人的合法性及材料是否齐全、真实。 (²)必要时审批人员要采取现场察看、向有关技术部门咨询、走访周围居民等方式,对施工单位申请夜间施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

    (³)审查违纪记录和群众对施工环境污染投诉情况。主要审查是否依法缴纳排污费,是否有未结环境违法案件以及环境污染投诉情况。

    ³、控制标准 (¹)对未履行《防治建筑施工环境污染承诺书》承诺(如未缴纳噪声超标排污费、有未结环境违法案件、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周围居民和环境的影响等),不得核准其夜间施工作业。 (²)混凝土灌注施工,其一次连续施工的时间一般不得多于48小时(简称“开二”)。

    在白天禁止运输车辆通行的建筑施工工地,夜间进行土石方及建筑材料运输等作业,一次批准施工时间不得超过²个夜晚。钻孔灌注桩施工,一次批准其昼夜连续施工时间一般不得超过96小时(简称“开四”)。

    上述施工作业,在批准下一次昼夜连续(或夜间)施工至少间隔³个夜间(简称“停三”)。对于“开二”或“开四”不能满足一次连续施工或特殊作业需求的,可以根据申请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按照实际需要,核准其一次昼夜连续或夜间作业的时间。

    当一次昼夜连续(或夜间)作业超过“开二”、“开四”时限时,其两次夜间施工的间隔时间应相应延长;同理,对于不需要“开二”或“开四”的连续施工,也应准其夜间施工时间,同时夜间停工时间亦可相应缩短。 (³)一个建筑施工场地(包括间隔少于²00米的几个工地)数个施工单位夜间施工的审批,时间相对集中,同一场地,每周批准的夜间施工累计时间不得超过4天。

    (4)施工的总量控制,应采取先按施工阶段核定每个施工阶段夜间施工总时间,再按次核间施工具体时间的方式审批夜间施工作业。每个施工阶段累计核准的夜间施工作业时间,不得超过阶段核定的总时间。

    每个施工阶段核定的夜间施工作业总量,一般不得追加,也不得从下一阶段调 (5)除法定节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和休息。

    2.求大家帮忙写一个砼施工班组质量承诺书

    项目名称::会议,根据合约*为了确保**成功地如期完成,现在你重申,合同及相关事宜的有关规定,具体如下:1,合同期是从1月*号周期*星期,日期和天数的每个节点,同时制定奖励和惩罚*持续时间提前或推迟项目部有权以奖励或罚款$ * 天对施工方。

    项目因素的影响真的不能由于停电,材料,恶劣的天气,双方的书面确认滞后时间的延长,若乙方不以书面形式确认,持续时间在同一天的责任不延长。我希望你的单位要提高认识,并积极组织施工力量,在如火如荼的施工生产,加强安全和质量进度,施工管理,协调的过程中,收敛的各类工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质量,每个节点目标的成功完成。

    某部日期发行人的收件人。

    3.服务承诺书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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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发布者:heweili517

    服务承诺一、若我公司中标,我公司承诺如下:1、人员到位承诺监理过程中,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参与质保安保备案人员不经建设方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因不可抗力需要更换监理人员的,更换人员执业资格不低于被更换人员。建设方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发现不合格的监理人员,监理方应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予以更换,更换人员执业资格不低于被更换人员。承诺现场安排各专业监理人员均有人食宿在工地,以保证24小时都有监理人员长驻监理,保障严格执行旁站监理制度,确保现场只要有施工,就有监理人员旁站监理。投标文件的拟投入人员证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保证一经中标及时由招标办保管至合同履行完毕后再由委托人返还承包人;承包人在合同履行完毕前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该条款。2、依据业主要求,我公司免费提供对设计图纸进行全面审查,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和建议。3、依据业主对设计方案、设计选型、概(预)算分析、招投标等工作需要,免费提供专家咨询。4、工程实施阶段业主遇到重大疑难及突发事件问题,我公司免费提供各专业的技术咨询和处理措施。2、公司其他服务承诺(1)对工程质量的监理服务承诺①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对达不到质量标准的施工工艺、方法、操作和措施,书面通知修改;②设立专职见证取样监理人员,对进场所有材料、构配件实施见证取样检验,未经监理见证的,一律不准使用于工程;③工程隐蔽,砼浇筑期间,保证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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