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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车改革的总结

    1.公车改革后存在那些问题

    公车改革,我看了很多所谓方案!我感觉怎么这么简单一个问题就搞得这么复杂呢!是这帮真时头脑就这么简单?还是另有目的?!!!

    说白了政府只要敢在所有公车上喷注显明"公车"两字,并设立全国公车免费投诉电话。把号码一并喷在公车两侧。自有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大家想想!非公你还敢用吗?不够级的,你敢让大标字的公车到你家接吗?!!等等一下解决!

    再看看现在的公改,大不了两个方向!一车补,二公事租车!车补便向增加福利!租车谁来监督怎么租,会不会租车私用!领导那个报告,你须要,办公室一天帮你打五十个都行!难得写!不多说了!大家都懂!

    2.应该如何进行公车改革

    目前公车消费对国家财政消耗巨大,应尽快进行公车改革,但是公车改革对那些开公车的既得利益者是极大的利益损失,公车改革必然遇到许多障碍,针对公车改革我建议分以下几个步骤进行改革. 步骤一:让公车有明显的标识 首先让公车使用不便,要求各个单位(只要是国家出钱购买的公车包括事业单位)公车按照单位不同,全部喷涂成醒目的单位标识,如卫生局的车喷涂成卫生局的明显的标识,这样卫生局的车在大街上走着大家都看到他们的车的标识,不管是开公车旅游还是开公车吃饭,公车很容易被识别,开公车消费的人就要有所顾忌,各个单位买奔驰宝马。

    3.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文件解读

    公务用车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实行实物供给制度,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这一实物供给模式弊端愈来愈显现,突出表现在车辆配备范围过大、运行管理成本偏高、公车私用等车轮上的铺张浪费问题。

    群众对此意见很大,也引起社会各界关注。为解决公务用车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十多年来,各地各部门因地制宜开展了改革探索,目前,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市、县(区)层面开展探索,中央和国家机关14个部门也进行了车改。

    近几年来,有关部门按照要求,在总结地方改革经验的同时,研究拟定改革方案。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将这项工作列入了贯彻落实党的八项规定的重要任务之一。

    2013年11月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方向、原则、重点任务作出原则规定。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启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管局牵头,中直管理局、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署等六个部门组成工作班子,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意见》和《方案》。目前,文件经中央审议通过并正式发布实施。

    根据方案,2014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应力争基本完成公车改革;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地方党政机关公车改革;用2至3年时间,公车改革全面完成。根据方案,原则上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全部参加改革。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具体办法另行制定。根据方案,中央和国家机关在编在岗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和地方地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原则上参加车改。

    方案规定,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中央和国家机关每个单位可保留5辆以内机要通信、应急用车。

    《方案》明确,改革后行政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标准的150%,一般地区不高于130%,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不同地区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 《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于2014年7月16日下发,核心内容是:①取消一般公务用车;②普通公务出行社会化;③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司局级每月补贴1300元、处级800元、科级及以下500元;④中央国家机关今年完成改革。

    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长期以来,广大群众对车轮上的铺张意见很大、反映强烈。

    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党政机关贯彻落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精神的一项重要措施。二是有利于节约开支。

    目前,公车消费在“三公”经费占比例较大,中央和国家机关达60%左右,从各地公开的“三公”经费看,地方比例更高。通过推进这项改革节约政府开支,建立节约型政府,可以把节约的财政资金更多用在刀刃上。

    三是有利于资源有效配置。普通公务出行由实物保障转变为更多地由公务人员个人自主选择,更多地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实行社会化、市场化保障,有利于合理有效配置资源。

    公车制度改革酝酿多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落实中央部署,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以制度廉明,回应群众关切;从自身改革做起,树立党政机关廉洁形象;从公信力入手,建立长效机制,根除群众不满意、不认同的突出问题。

    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各级党政机关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特殊公务出行实行定向化保障。

    参加改革的机构范围确定为: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全部参加改革。除了各级党政机关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按照规范职务消费原则进行改革,对原符合车辆配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逐步按规定纳入改革。

    参加改革的人员范围确定为:中央和国家机关在编在岗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和地方地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原则上参加车改。考虑到地方实际情况,鼓励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厅(局)正职主要负责人,市(地、州)、县(市、区、旗)及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车改,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参改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须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自上而下、统一部署的改革。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经过了反复的研究。

    4.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文件背景

    公务用车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实行实物供给制度,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这一实物供给模式弊端愈来愈显现,突出表现在车辆配备范围过大、运行管理成本偏高、公车私用等车轮上的铺张浪费问题。群众对此意见很大,也引起社会各界关注。

    为解决公务用车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十多年来,各地各部门因地制宜开展了改革探索,目前,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市、县(区)层面开展探索,中央和国家机关14个部门也进行了车改。近几年来,有关部门按照要求,在总结地方改革经验的同时,研究拟定改革方案。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将这项工作列入了贯彻落实党的八项规定的重要任务之一。2013年11月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方向、原则、重点任务作出原则规定。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启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管局牵头,中直管理局、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署等六个部门组成工作班子,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意见》和《方案》。目前,文件经中央审议通过并正式发布实施。

    5.公车改革实施方案车补主要用于哪些方面

    2014年07月16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公车改革的顶层设计终于展露真颜。

    建国以来,我国一直采用政府财政出钱买车、养车的实物供给方式。这次公车改革,主要是要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范围涉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在编在岗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和地方地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改革后,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社会化的方式,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按照《指导意见》,中央和国家机关先行示范,力争2014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地方党政机关,驻地方的中央垂直管理单位与地方同步推进,期间适时启动事业单位、国企和国有金融企业相关改革,力争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2016年2月17日,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发布中央事业单位和中央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明确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机关本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今年上半年完成,力争2016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中央企业集团总部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意见提出,取消为退休、离任或者调离本企业的人员配备的公务用车,不得为中央企业集团总部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其他员工、非本企业人员等配备公务用车。 2011年11月18日,工信部官方网站对外发布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要求包括新能源轿车在内的轿车最高限价18万元。

    我国政府公务用车新的采购标准出台,该细则对于轿车提出明确的排量和价格限制。具体来说,要求新购的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发动机排气量不超过1.8升,价格不超过18万元,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发动机排气量不超过1.6升,价格不超过12万元;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等新能源轿车扣除财政补助后价格不超过18万元。

    对于其他车型的采购标准则结合实际用车需求并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对于公务用的越野车要求排量不超过2.5升,多功能乘用车则不超过2.4升。同时,该细则对于生产企业也有一定的条件限制,包括近三年内没有重大知识产权纠纷、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及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另外该细则指出,已停产的、厂家申报价超过规定价格的、产品参数和配置信息发生较大变化的车辆将被取消入选资格。 2014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提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车辆,取消副部级(不含)以下领导干部用车,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此次涉及公车改革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包括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国务院各部门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参公事业单位等约90家中央单位,人员范围是在编在岗的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方案》规定,按照节约成本、保证公务、便于操作、简化档次的要求,各职级工作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具体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李司长说他在京去外面开会也自己开车,1387元的费用只是上班路程的油费,对于司局级的他而言,1300元的车补刚刚好。

    补贴并不是完全按照人头发放,而是根据工作性质灵活掌握。如果按照《方案》指出的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列入财政预算。

    那么,这笔费用理应列入2015年的年度财政预算,由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后再实施。 2014年,新一届中央政府报告政府工作时提出。

    将启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事实上,中国的公车改革试点工作已经启动多年,但全国没有统一规定。

    公车改革之后,对于大量的公车,政府部门应当委托专业的二手车拍卖公司来进行,而不要自行拍卖,以避免暗箱操作。 中央和国家机关取消的3184辆公车已全部封存停驶。

    国管局、中直管理局正组织经公开招标确定的3家鉴定评估机构对这些车的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等手续进行核查验收,并将于2015年春节前正式启动第一批已完成评估的约300辆公车的拍卖。 2015年1月25日下午,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取消的公务用车将举行首场拍卖会。

    本场待拍的106辆公车,平均表显里程为11.4万公里。 最终106辆公车全部成交,最低1万,最高为21万元,拍卖金额总计660.9万,平均一辆约为6.23万元。

    2015年1月26日,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车辆处置的另一定点拍卖机构,北京北汽鹏龙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将在丰台区南四环中路260号新发地汽车市场举行拍卖。 随着2015年2月1日下午最后一槌落下,首批中央层面取消公车拍卖终于收官。

    一辆奥迪被叫价30多次,单车最高溢价率飙至1150%,神秘买家及其同行者拍下30多辆……连日来,三场公车拍卖备受舆论关注。这是中国公车改革迈出的实质性一步。

    根据官方此前发布的消息,此次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共取消3184辆公务用车,其中300辆参加第一批拍卖。至此,首批300辆公车全部拍出,无一流拍。

    中新网记者统计发现,三场拍卖的300辆中央层面公车,总起拍价为1033.7万元,总成交价为194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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