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范文 > 范文
  • 公司劳动合同现状情况说明

    1.企业劳动关系状况说明怎么写

    应写明,员工基本情况,员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企业变更后员工劳动关系的变更情况,变更劳动关系后对员工的经济补偿等。

    企业劳动关系状况的说明一般内容如下:

    1、员工基本情况,应写明用人单位实有的员工人数,其中,本地人员数、外地人员数、征地农民工人员数、残疾人员数等应该分别写明。

    2、原有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及执行情况。

    3、原有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等。

    4、企业变更后员工劳动关系的变更情况,员工劳动合同需不需重新签订,变更后的员工劳动合同的期限,有无劳动争议。

    5、变更劳动关系后对员工的经济补偿,补偿人员和标准,几人,累计补偿费用XX 元,你有登记表即可。

    2.被调查如何写劳动用工情况说明

    肯定是被劳动监察部门立案查处了吧!

    劳动用工情况说明

    XXXX:

    我单位成立于X年X月,注册地XXXX,注册登记号XXXXXXXXXXX,组织机构代码XXXXXXXX,社保登记号XXXXX,用工登记号XXXXX。

    现有员工 X人(其中劳务派遣 人、非全日制用工 人,全日制用工 人等),签订劳动合同 人,未签 人。

    五险缴纳情况:

    工时按排情况(是否做过不定时工作制审批等)

    工资发放情况:

    加班情况(写明特殊性):

    工作休假及轮休情况:

    此说明。 XXXXXXXXXXXXXXXXX公司(加盖公章) 年月日

    附:职工名册、工资表、劳动合同复印件 社保核定单 社保缴费凭证等复印件

    一般要求就这些了。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谢谢!

    3.被调查如何写劳动用工情况说明

    劳动用工情况说明

    XXXX:

    我单位成立于X年X月,注册地XXXX,注册登记号XXXXXXXXXXX,组织机构代码XXXXXXXX,社保登记号XXXXX,用工登记号XXXXX。

    现有员工 X人(其中劳务派遣 人、非全日制用工 人,全日制用工 人等),签订劳动合同 人,未签 人亥

    企业劳动关系状况的说明

    一、员工基本情况:

    应写明用人单位实有的员工人数,其中。 本地人员数、外地人员数、征地农民工人员数、残疾人员数等应该分别写明。

    二、原有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及执行情况:

    原有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等。

    三、企业变更后员工劳动关系的变更情况:

    员工劳动合同需不需重新签订;变更后的员工劳动合同的期限,有无劳动争议。

    四、变更劳动关系后对员工的经济补偿:

    补偿人员和标准,几人,累计补偿费用XX 元

    4.关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情况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进行,通常需要包含如下内容: 一、《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用人单位的名称是指用人单位的全称;根据《合同法》规定,住所是指用人单位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规定或公司章程规定,代表用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应为法定代表人以外的能够代表用人单位行使职权的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劳动者姓名应是劳动者户口登记和身份证一致的姓名;住址是指劳动者主要生活居住的具体地点;外出务工人员一般登记其原籍地址;其他有效证件是能够证明劳动者身份的合法有效证件,如护照。 (三)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而确定下来的,用人单位提供工作岗位,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期限。

    也就是从何时起至何时止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内容是指劳动者要用人单位具体从事什么劳动,在什么地点劳动,怎么提供劳动,从事几项劳动工作等;工作地点就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具体的工作场所,包括:场所位置、环境、条件等。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具体时间段,工作时间一般以小时计算,包括每日多少小时、每周工作多少天数或每月工作多少天数等,法律明确规定了工作时间的计算方式,超过法定的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就要支付加班费。休息休假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休息是指劳动者免于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自行支配的时间,休假是劳动者带薪休息。

    休息休假主要有:工作间隙休息、日休息、周休息、法定节日休息、探亲休假、年休假、婚假等。 (六)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相应给付劳动者的货币。

    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交通费、电话费等 (七)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对劳动者在其生、老、病、死、伤、残、失业以及发生其他生活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社会保险是一项法定的、要求劳动者及用人单位强制参加的社会保障制度,它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享受的基本权利。

    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或以与劳动者约定为由,拒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法定义务。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劳动保护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和健康而采取的各种措施。

    劳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为使劳动者顺利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物质和技术条件。职业危害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或在其他职业活动中可能产生的对生命健康的伤害。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是指上述规定以外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事项。 二、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合法原则:合法原则要求劳动合同的形式合法和内容合法。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非全日制用工外,都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具备必备条款,且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2)公平原则:公平原则要求劳动合同内容公平合理,用人单位不得以强势地位压制劳动者而制定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 3)平等自愿原则: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法律地位平等,订立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出于自愿而签订。

    4)协商一致原则:协商一致原则是指合同条款是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不得强迫订立劳动合同。 5)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一项社会基本道德原则,为人处世均应当遵循该原则。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欺诈对方。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三、劳动合同补签和倒签的法律后果区别 用人单位事后补签劳动合同通常有两种情况。一种为“补签”,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事后签订劳动合同,把合同期限往前移,签订日期为补签合同的时间。

    另一种为“倒签”,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事后补签劳动合同,将合同期限往前移,同时将签订日期写成劳动关系建立之初的时间。“倒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往往拿不到用人单位未按期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因为在审理过程中存在举证难的问题。

    若“倒签”是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共识,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符合民法关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就是有效的。 在补签劳动合同时需要慎重,要理解“倒签”与“补签”的差异,用。

    5.我不想签劳动合同公司叫我写个情况说明,我该怎么写

    首先你为什么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要知道签订劳动合同是保护你的权利的,也是劳资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一旦在你工作期间发生事情,需要证明劳动关系的时候劳动合同是最好的证据,劳动合同法一再强调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权利的,所以建议你积极签订合同。

    不要想着去要不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一旦你自己主动要求不签订合同,你是没有权利去主张的,包括相关赔偿等。

    另外,有了劳动合同才能明确你的工资、工作时间等内容,一旦单位有违反,你可以主张权利,否则就难了。

    所以,我不建议你不签订合同。

    如果非要不签,那就向一楼的回答写个放弃说明。

    6.公司辞退员工的情况说明怎么写

    按实际情况说,并且写清楚原因是最好的。

    如果是依据《劳动合同法》39条的话,还应该注意保留证据。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合同补签情况说明怎么写

    补办劳动合同鉴定情况说明,是当事人需要向劳动行政机关申请补充办理对劳动合同进行鉴定的情况说明,当事人将情况过程和用途说明一下就好。

    劳动合同鉴证,是指劳动行政机关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程序及其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备性、可行性进行全面审查、核实、确认的法律行为。在我国,鉴证是对劳动合同确立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的证明,是国家对劳动合同实施有效管理的一种办法。一般采取自愿原则。但是,为了保证劳动合同的合法有效,劳动合同签订后,应当到当地劳动行政机关办理鉴证劳动合同的手续。

    补办劳动合同鉴定情况说明,具体可以参考以下范文:

    补办劳动合同鉴定情况说明(范文)

    xx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兹有我单位xxx公司与员工xxx签订的第xxx号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鉴定因故不能满足所需,现因xxx需要对该合同进行补充鉴定,特此说明,并提出申请。

    xxx公司

    年月日

    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鉴证实施办法》

    第二条 劳动合同鉴证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审查、证明劳动合同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项行政监督、服务措施。

    第三条 劳动行政部门是劳动合同的鉴证机关。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应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劳动合同鉴证工作。劳动合同鉴证的具体工作由合同签订地或履行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承办。

    第六条 鉴证时,当事人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3份;

    (二)用人单位为法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用人单位不是法人的,应提供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三)劳动者身份证明。

    (四)鉴证部门认为需要的其它材料。

    公司劳动合同现状情况说明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