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任职承诺书
1.监事的任职资格是怎样的
根据《公司法》的第第一百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2.一个公司 监事怎么任命
公司法规定:董事或者经理、高管是不允许兼任监事的。
所以监事必须保持它的独立性。
同时,监事的任职还需要一定的条件: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因贪污、受贿、侵占公共财产或因扰乱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满5年,或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期满未满5年的。
3,担任破产企业的董事、经理或厂长,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清算完结之日起未满3年的。
4,担任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满3年的。
5,个人负有较大债务未偿还的。
除了上述几条不能担任监事,其他的都可以担任监事。
PS:::不懂还可继续问。
3.公司监事任职时间到要退下来,现在需要写个感谢贺卡给监事,怎么写
法第52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那么改变监事,需要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一人公司适用),公司登记备案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因为监事辞职而导致监事的人数少于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的人数,在新监事选出之前,辞职的监
4.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需要哪些条件
条件有: 1、积极条件 (1)根据《章程指引》,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2)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60条的规定,监事应具有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
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应当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 2、消极条件 (1)根据《公司法》第57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犯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根据《公司法》第58条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监事。另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者,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2)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