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清算申请书范文
法院对公司强制清算申请如何审查
审理强制清算案件的审判庭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强制清算申请时,一般应当召开听证会。
对于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经书面通知被申请人,其对书面审查方式无异议的,也可决定不召开听证会,而采用书面方式进行审查。 人民法院决定召开听证会的,应当于听证会召开五日前通知申请人、被申请人,并送达相关申请材料。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利害关系人申请参加听证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听证会中,人民法院应当组织有关利害关系人对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被申请人是否已经发生解散事由、强制清算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内容进行听证。
因补充证据等原因需要再次召开听证会的,应在补充期限届满后十日内进行。 人民法院决定不召开听证会的,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并向被申请人送达有关申请材料,同时告知被申请人若对申请人的申请有异议,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书面提出。
公司债权人或者股东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爱问
公司债权人或者股东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公司债权人或者股东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应当提交清算申请书。
申 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2)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被申请人已经发生解散事由以及申请人对被 申请人享有债权或者股权的有关证据。
(3)公司解散后已经自行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但债权人或者股东以其故意拖 延清算,或者存在其他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为由,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清算的,申请人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公司故意拖延清算,或者存在其他 违法清算行为可能严重损害其利益的相应证据材料。
法院驳回公司强制清算申请怎么办呢?
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清算申请后,经审查发现强制清算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裁定驳回强制清算申请。
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受理申请,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申请人提供被申请人自行清算中故意拖延清算,或者存在其他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 或者股东利益的相应证据材料后,被申请人未能举出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对申请人提出的强制清算申请应予受理。
债权人申请强制清算,被申请人的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或者被申请人人员下落不明,导致无法清算的,人民法院不得以此为由不予受理。
申请强制清算需要什么手续
1、股份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破产清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法律依据: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股东申请强制清算提供证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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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应当提交清算申请书和相关证据。包括:
1.强制清算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2.强制清算相关证据。
(1)被申请人已经发生解散事由;
(2)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享有股权的有关证据。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需要更正、补充的,应当在七日内予以更正、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