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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合同管理总结

    1.求一篇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总结

    建设工程合同就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不是一般买卖、销售、加工和服务合同,它是庞大的建筑产品,是按照发包人对其功能、规模、标准、工期及中标价格的要约,在指定地点,由承包人承诺并通过承包人进行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接收工程、竣工后试验与考核等实施阶段逐步完成,发包人按照实施阶段逐步支付合同价款的建筑产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涉及范围广、实施阶段复杂、施工时间长及标准要求高的合同,合同履行结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才能够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在建设工程过程中,对参与主体的资格要求严格,合同签订程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实施阶段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因此建设工程合同的成立要件相当复杂。 从民事法律理论的角度看,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来说,其成立和生效同样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是两个有着严格区别的法律概念。

    两者有着严格的区别:第一,合同成立并不等于生效。理由是,合同的成立仅仅反映的是当事人的意志,它体现了合同自由的原则;而合同的生效反映了国家的意志,即国家法律对已成立合同的一种法律认可或称价值判断,它体现了国家对合同关系的干预,决定了合同的生效。

    另外,合同的成立是事实问题,而合同的生效是法律问题。合同的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但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应该严格加以区分。

    第二,在构成要件上,合同的成立,是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亦即合同因承诺生效而成立,故合同成立的条件一般就是承诺生效的条件。而合同生效的条件才是判断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准。

    具体说来,一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达到生效的程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合同的当事人即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要规定的条件,即合同的主体要件。目前来看,我国没有对发包人的资格等作出非常严格的规定,发包人可以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经济联合体和社会团体,也可以是依法登记的个人合伙、个体经营户或自然人。

    但必须具有通过合法、完备手续取得的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的资格。而作为承包人的条件则十分严格。

    第二、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的真实意思表示一致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核心条件。意思表示真实是指意思表示的行为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

    意思表示不真实,即意思与表示不一致,可分为故意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非故意的意思和表示不一致和不自由的意思表示不一致三种情况。故意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和不自由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如果构成欺诈,并损害了国家利益,属于合同法定无效的范畴。

    对于非故意的意思和表示不一致的情形,如果具备了“重大误解”的条件,则属于《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的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合同。对于不自由的意思和表示不一致,可分为受欺诈和受胁迫所为的意思表示,则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这两种行为如果损害了国家利益,均构成合同无效的法定原因,否则构成合同可撤销的原因。

    第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即发包人和承包人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应当履行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必须履行的程序 这一条件是建设工程合同所特有的条件。如前所述,建设工程往往涉及到国计民生而且一般投资规模较大,所以国家对建设行为予以更多的关注并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来进行约束和规范。

    第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第五、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在关于认定合同是否有效的标准上,《民法通则》和《合同法》采用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表述方法。《民法通则》是用肯定的语气明确规定“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才是有效的民事行为;而《合同法》采用的是否定的语气,在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属于“合同无效”的情形。

    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后,最高人民法院的两个司法解释先后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界定: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而最高人民法院则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认定无效的标准再次严格界定为五种情况。

    对于这样规定的原因,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友是这样解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受到不同领域的多部法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调整。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颁规章中调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强制性规范就有六十多条,如果违反这些规范都以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为由而认定合同无效,不符合《合同法》的立法本意,不利于维护合同稳定性。

    2.如何加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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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反映一个企业的管理水平的好坏,给企业今后的生存与发展带来重要影响。合同的签订,使所有的交易和活动都完美化,合法化,对社会的和谐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也促进了法制的社会发展。开发、施工、监理等企业面对现在的社会真实情况,合同管理和风险控制显得愈来愈重要。同时做好合同管理和风险控制也是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及经济效益,减少项目成本,获取最大效益的最佳途径。

    【关键词】合同管理风险

    引言:

    在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和发展中,企业只有重视合同管理,才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工程风险,提高企业利润,进行科学的风险预防,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体现了一个企业的管理水平层次,对企业今后的生存与发展有着重要影响。

    1.合同管理概述

    合同管理全过程从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到合同失效结束。企业只有重视合同管理,才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工程风险,提高企业利润,进行科学的风险预防,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仅要在合同签订前重视管理,也要在签订后重视管理,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合同管理是一个新型的管理职能。将合同涉及的各项事务进行规范管理,充分利用法律制度在运营中的重要作用,利用法律制度的特点与功能,从法律、经济及科技的视角出发,将合同

    3.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意义

    1、加强合同管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使用合同来引导和管理建筑市场,顺应了政府转变职能,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的大趋势。而各建筑市场主体也必须依据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就是合同管理。

    2、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加强合同管理是进行有效项目管理的需要。任何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都是以签订系列承发包合同为前提的,忽视了合同管理就意味着无法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进行有效控制,更勿论谈及对人力资源、工作沟通、工程风险等进行综合管理。只有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可能统筹调控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实现建设目标。

    3、加强合同管理也是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界定了建设主体各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关系,是建设主体各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同时也是正确处理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当中出现的各种争执与纠纷的法律依据。纵观目前我国建筑市场的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所出现的诚信危机、不正当竞争多与建设主体法制观念淡薄及合同管理意识薄弱有关。加强合同管理,促使建设主体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处理所出现的争执与纠纷,能够起到规范建设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对整顿我国的建筑市场起到了促进作用。

    4、加强合同管理是我国迎接国际竞争的需要。至今,我国建筑市场已全面开放,面对接来自国外建筑企业的冲击与挑战,就必须适应国际市场规则、遵循国际惯例。只有加强合同管理,建筑企业才有可能与国外建筑企业一争高下,才能赢得自己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4.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总结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

    一年的时间的确是很短暂的,不知不觉间2012年已即将过去。新的一年又将来临,值此新旧交替之际,总结一下过去,思索一下未来,取过去之长,补未来之短,对自己的工作进行一次总结,以便在新的一年当中更好的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

    我与2012年3月进入公司636f7079e799bee5baa631333363383463工程部工作,主要负责暖通、给排水专业的技术、施工及造价的相关管理工作。在工作过程中,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平时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

    工作中认真负责,能理论联系实际的开展工作,与工程部及各相关部门的同事配合,较好的完成了公司领导交办的的各项工作。 首先,在技术管理方面: 1、能够耐心细致的做好图纸审查工作,配合主管领导及相关设计单位落实小区给排水、供热、燃气等管网的位置、走向,尽可能发现不合理的方案及设计,并提出自己的方案与设想,积极与设计人员沟通,完善方案及施工图纸的设计。

    例如:中融国际项目地下构筑物较多,并且地下车库和地下人防均与各楼相连,这就导致将来小区排水管道无法排出。因此向主管领导提出应在2#、3#、4#、5#楼与地下车库及地下人防之间留出一条通道,否则小区排水管网将无法铺设。

    再如:设计院将连接体的采暖、给排水管线设计在汉口街一侧,而汉口街一侧又无位置铺设如此多的管线,向主管领导请示后,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了异议,经设计单位复核后,变更了设计。 2、外部协调:对于一个工程项目来说外部协调工作对于项目的顺利开展有很大的帮助。

    我的主要工作是在主管领导的指导下,配合各专业公司(自来水、供热、燃气)完成项目的管网配套设计工作。在领导的正确领导及帮助下与各专业公司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各专业管网的配套设计正在如期进行,目前已完成给水、排水管网的设计工作,燃气、供热管网的设计正在进行中。

    在工作当中能够从公司的利益和角度出发,积极配合各专业设计人员,完成各项任务。 其次,在施工现场管理方面:4月份进入施工现场伊始,即开始和领导研究施工现场用水方案,待方案落实后协助领导完成了相关手续办理及设计工作。

    并配合自来水公司完成了中百一库临时用水及现场施工用水的施工工作,确保了项目如期开工。基础开挖前,在领导及各位同事的帮助下,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完成了施工现场排水管道的铺设,解决了各施工单位基础开挖的排水问题。

    在方案制定过程中,结合工程实际采用了塑料排水管,待排水过后,管材还可以用于排烟机孔,为公司节约了一定的资金。工程进入主体施工阶段后,针对隐蔽部分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及时组织监理人员及各施工单位水暖班长开会,对防水套管的材料、制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对工程中易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技术交底,要求各施工单位在每道工序施工前,要做好样板间,经甲方和监理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保证了工程质量。

    在工程施工期间,由于监理公司的专业人员有时到位不及时,因此要经常巡视检查,核对各种管道的位置及规格,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对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以免影响到后续工程的施工。如提高排水出户管的标高,解决了汉口街一侧排水管道过低的问题。

    在施工管理过程中能够坚持以设计文件为依据,严格按施工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查。 再次,在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能够做到严格审查现场的施工签证,遵循施工签证的原则,对影响工程造价的各种因素进行有效控制,仔细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材料清单,发现问题及错误后及时予以纠正。

    以上所述,即为本人在过去一年当中所做的一些工作,在过去的一年当中,即取得了一些成绩,也有所不足,总结过去经验,努力改正过去工作中的不足,且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不断的学习与积累,不断的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完善自我,确保工作高效率、高质量。为公司发展竭尽全力。

    5.施工合同管理的意义

    在任何工程建设中,工程建设合同是必不可少的。工程建设合同在工程中有着特殊的地位和作用:

    (1)工程建设合同确定了工程实施和工程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合同双方在工程中各种经济活动的依据。

    工程建设合同在工程实施前签订。它确定了工程所要达到的目标以及与目标相关的所有主要的和具体的问题。例如工程建设 施工合同确定的工程目标主要有三个方面:

    1)工期。包括工程开始、工程结束以及工程中的一些主要活动的具体日期等。

    2)工程质量要求、规模和范围。详细的、具体的质量、技术和功能等方面的要求,例如建筑材料、设计、施工等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建筑面积、项目要达到的生产能力等。

    3)费用。包括工程总价格,各分项工程的单位和总价格,支付形式和支付时间等。

    它们是工程施工和工程管理的目标和依据。工程中的合同管理工作就是为了保证这些目标的实现。

    (2)合同规定了双方的经济关系。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双方就结成一定的经济关系。合同规定了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和权力。

    从根本上来说,合同双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由于利益的不一致,导致工程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造成在工程实施和管理中双方行为的不一致、不协调和矛盾。很自然,合同双方都从各自利益出发考虑和分析问题,采用一些策略、手段和措施达到自己的目的。但这又必然影响和损害对方利益,妨碍工程顺利实施。合同是调节这种关系的主要手段,它规定了双方的责任和权益,双方都可以利用合同保护自己的利益,限制和制约对方。

    (3)合同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合同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合同是严肃的,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的保护和制约。订立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合同一经签订,只要合同合法,双方必须全面地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果不能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甚至单方撕毁合同,则必须接受经济的,甚至法律的处罚。除了特殊情况(如不可抗力因素等)。使合同不能实施外,合同当事人即使亏本,甚至破产也不能摆脱这种法律约束力。

    (4)合同将工程所涉及到的生产、材料和设备供应、运输、各专业施工的分工协作关系联系起来,协调并统一工程各参加者的行为。

    由于社会化生产和专业分工的需要,一个工程必须有几个,十几个,甚至更多的参加单位。专业化越发达,工程参加者越多,这种协调关系越重要。在工程实施中,由于合同一方违约,不能履行合同责任,不仅会造成自己的损失,而且会殃及合同伙伴和其他工程参加者,甚至会造成整个工程的中断。如果没有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就不能保证工程的各参加者在工程的各个方面,工程实施的每个环节上都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自己的义务,就不会有正常的工程施工秩序,就不可能顺利地实现工程总日标。

    合同管理必须协调和处理各方面的关系,使相关的各合同和合同规定的各工程活动之间不相矛盾,以保证丁程有秩序、按计划地实施。

    (5)合同是工程过程中双方争执解决的依据。由于双方经济利益的不一致,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争执是难免的。合同争执是经济利益冲突的表现,它常常起因于双方对合同理解的不一致,合同实施环境的变化,有一方违反合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等。合同对争执的解决有两个决定性作用:

    1)争执的判定以合同作为法律依据。即以合同条文判定争执的性质,谁对争执负责,应负什么样的责任等。

    2)争执的解决方法和解决程序由合同规定。

    所以签订合同是很有必要的。

    6.什么是施工企业合同管理 主要有哪些要点

    建设工程施工,是建设项目在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招标后进行建筑产品的最后实施阶段,具有投资大、周期长、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等特点,加之目前建筑市场向买方倾斜,市场竞争激烈,合同条件苛刻,而施工合同的价值量和质量对施工企业尤其重要,直接影响施工企业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同是安排项目施工的指导性文件项目班子要根据工程规模,难易程度组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计划、报表、竣工结算等要按合同的约定编制、报送,工程的质量、进度等都需按合同的要求组织施工,工程的材料、设备等应按合同约定的规格、数量、价格进行购买。 二、合同是进行索赔的依据合同索赔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由于业主违约引起:主要指业主未按《示范文本》规定完成应该完成的工作以及未能按时拨付预付款、工程款、拖延图纸审批、拖延对承包方提出变更、索赔的答复等;二是由于工程项目本身变更引起:如工程量的变化、材料价格变化、现场签证等;三是由施工条件和环境变化引起:如一周内连续停水、停电超过8小时,连续大雨不能进行室外作业等。

    三、合同是控制工程成本和进行竣工结算的依据控制工程成本,应学习邯钢经验,用倒推法确定分部、分项工程进而确定各岗位成本。合同签订后,该工程的预算成本就可确定下来,组建项目班子时,根据预算成本按照市场法则确定责任成本,确定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等。

    项目经理组织施工时,首先可将以上费用分解到各分部分项,其次是确定各岗位成本,一旦成本确定,就应合理用工、用料、控制人工费用、管理费用和严防多领、冒领材料,为节约工程开支、办理工程结算打下基础。 四、合同为转移风险提供可能《示范文本》中有违约、索赔、争议、保险、担保等转移风险条款,如能将这些内容协商并写进合同,那么就可将业主违约、工程变更以及自身在施工中发生的一些意外伤害向业主或第三方转移。

    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制度施工企业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制度。这些环节应包括:介绍信的开具、信息的跟踪、合同的草拟、洽谈、评审、用印、交底、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违约、解除、终止等。

    企业总部要建立和健全总的合同管理制度。分公司(特别是总承包公司中的专业公司)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补充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

    项目经理部也可以作一些必要的补充,这样可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规范合同签订程序,减少失误。 要有正确的指导思想即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始终坚持“利益原则”,而不仅仅满足合同价值量的多少。

    目前建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业主往往提出比较苛刻的合同条件,施工方遇此应该晓之以理,陈述厉害,对自身权利要据理力争,不能任其摆布。 尽量规避苛刻的、单方面的约束性条款,增加保证施工方权益的条款,使合同双方责任权利比较对等,以减小合同风险。

    另外不能轻信业主在合同以外的许诺,签订合同应该“丑话说在前头”,相关内容写在纸上。利益原则不仅是合同谈判和签订的基本原则,而且是整个合同管理和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

    建立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这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①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包括专门机构和兼管机构),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每个角落,要使合同管理专业化。一般地讲,大中型的建筑施工企业,总部应当设立合同管理专门机构,分公司设立合同专门或兼管机构,项目部应当设合同管理岗位。

    ②企业应该配备专职的合同管理员。合同管理员首先必须是优秀的工程造价人员,要熟悉合同条文,熟悉工程索赔程序,要胜任合同拟稿、修改、谈判和解释,还必须熟悉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同时合同管理员要具备工程技术方面的知识,熟悉和造价、合同相关的规范等。

    目前建设部已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合同管理员上岗证制度,对工程造价人员进行了合同管理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培养了一批既懂工程造价,又熟悉建设法律、法规的专业人员。合同管理员的素质提高了,合同的签订和管理水平自然就提高了。

    加强施工企业的法制教育与法律学习目前,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 《合同法》、《建筑法》、《合同管理法》、《招标投标法》、《质量管理条例》、《房屋维修办法》、《总分包实施管理办法》、《担保法》、《文物保护法》等。这些法律法规是施工企业加强管理,依法协商和解决合同纠纷的主要依据。

    把运用法律法规和合同监督、评审等管理手段结合起来,可以减少或避免施工进度、质量、造价等方面出现的偏差和问题,减少或避免合同纠纷,减少由此带 来的经济损失。 大力推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使用一1999一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总局推荐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根据菲迪克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结合我国建筑业开放改革以来的经验教训编写出来的,具有规范、全面、准确、严谨的特点,有很强的操作性。

    采用这份文本,将有利于堵塞合同管理人员因水平不高或疏忽而产生的漏洞,有利于明确合同主体的责任,有利于合同争。

    7.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最低0.27元/天开通百度文库会员,可在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原发布者:勇成网络 合同管理制度的意义篇一:合同管理的内容及意义合同管理的内容及意义现代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合同管理作为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能否实施有效管理,把好合同关,是现化企业经营管理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

    一、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模式首先,合同应由企业法律顾问部门管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合同是民事合同,企业通过合同所确立的民事关系,是—种受法律保护的民事法律关系,所以通过签订合同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由此可见,由于合同本身的特征,决定了合同不同于企业内部的生产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已超越了企业自身的界限,使之成为一种受法律规范和调整的社会关系,涉及大量的法律专业问题,所以合同应由企业法律顾问部门管理。其次,合同管理应采取企业法律顾问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和各业务部门、各单位分口管理的模式。

    法律顾问部门作为企业合同的统一管理部门,对企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具体操作上,对合同实行分级、划块管理,各业务部门和所属各单位作为合同二级管理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并向法律顾问部门定期汇报有关合同的执行情况。

    这样.企业和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对合同的管理做到机构、人员、制度三落实,形成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二、合同管理的具体内容合同关系自始至终是一种法律关系,所以现代企业的合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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