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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计划生育工作未完成情况说明

    1.没有计划生育证明

    凡是由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统称为计划生育证明。

    因此,计划生育证明有许多种,比如婚育状况的证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生育健康服务证、再生育证明、同意引流产证明等等。

    因此,你所说的计划生育证明是哪个证明呢?

    有许多人将再生育证明(准生证)也说成计划生育证明。如果你问的也是这个证明,那么,自2016年1月1日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计生部门已不再发放这个证明。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2.没有计生证明怎么办

    当事人可以参照国务院下发的8类无户口人员补录户口的规定来办理子女的户口(和计生服务证没关系的):

    1 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2 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3.无违反计划生育如何证明

    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最好的证明就是夫妻双方的独生子女光荣证, 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如果没有,就得到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去开具没有超生的证明,盖上乡镇政府的公章,便可以有证明力。 只要无违反计划生育的行为,需要有关证明,可以到辖区县计生委或街道、乡镇计生办办理。

    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女方在原籍计生办开具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是否必须要结婚证明、准生证之类的原件材料?按说女方在原籍开具的是不是婚前无违反计划生育的证明,如果是的话应该不用这些材料吧? 女方在原籍计生办开具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其实就是婚育证明, 格式如下: 某某,女,N岁,未婚,未育。

    (若有违反计划生育方面的行为,须注明具体行为及接受的处罚) 就行了。 这个需要当地居委会计生办出具证明的。

    具体为:假设您媳妇户籍地为潍坊市A区B街道或县区C社区或村,那么您媳妇就要到C社区或村计生办开具初婚证明(就是您所说的未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这个证明一般这么开:XXX同志,女,出生年月,民族,现居住于我社区XX号,该同志系初婚、无收养抱养史,特此证明!XXX社区居委会。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一、不符合条件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1、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 2、多生两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3、符合再生育条件但不到间隔生育时间生育以及已满间隔生育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4、未婚男女已满法定婚龄非婚生第一胎的,按照一倍至二倍征收; 5、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两点五倍征收; 6、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标准加倍征收; 7、民政部门、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现有收养子女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的,应当责令当事人在五个月内改正;当事人未在五个月内改正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征收, 个人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还应当按照其超过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二、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交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费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计生工作不作为 乱作为问题清单

    计生工作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还较普遍,特别是在农村。问题过大量的计生政策法规问题,粗略地总结出涉及计生工作不作为乱作为的些许问题:

    一是开展针对性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足,广大育龄群众对全面实施两孩生育新政策不了解,对生育二胎的政策调整作为“计划生育要被取消了”去理解,造成情绪波动,给计生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二是县级计生部门应加强对村乡镇(街道)级以下特别是村级计生工作人员的工作指导。村级计生工作人员对计划生育政策不熟悉,向群众作出解释时时常出现“陈词烂调”。

    三是乡镇或街道计生办对群众避孕措施的落实不是上环就是结扎,且仍然不断发生强制性或指令性的行为,背离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条规定的“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的原则。

    四是一些地方(包括相当一部分省市)的基层社会抚养费征收极不规范,尤其是在农村,群众常常将当地村委不规范的收费行为认为是计生部门或政府行为,败坏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部门在群众中的形象。征收社会抚养费仅凭口头决定、缴款后没有出示票据等等现象时有发生。此外,行政执法随意性突出,“如果你自觉缴纳征收1万元,不自觉缴纳征收2万元”的随意性执法行为禁而不绝。严重损害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五是一些省市的基层特别是在农村,以计划生育名义收取保证金和押金的违规行为依然发生。

    综上,只是在表面上浮现的一些状况。

    看来,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确实还任重道远。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5.计生证明怎么办

    1、如果你离开户籍地,要外面工作,单位需要计生证明,要办理流动人口证,即流动人口婚育服务证。

    2、如果你是女的,要生育一个孩子,要办理准生证,即计划生育生殖服务证。

    3、如果你是男的,你老婆怀孕了,要办理准生证,需要开初婚(再婚)未生育证明。

    以上三种情况,都要回户籍所在地办理计生证明。

    开证明,可以找社区或街道的计生部门。

    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照片等。

    最好先了解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的电话,问一下他们需要什么,每个地方的手续都有些不同。

    计划生育工作未完成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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