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投诉的情况说明

1.客户投诉,工商局要求商家出具情况说明怎么写
申诉书要求
申诉申请书,叙述的事实应实事求是,突出重点。请求事项要简明扼要,引用法律条文要准确。
申诉书范文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
申诉人:本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姓名、性别、职务、年龄、工作地点、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籍贯、用工性质等)
被诉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性质、单位地址、邮编等详细情况请求事项:--------------------------
事实和理由(包括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等情况):--------------------------------
此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___(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副本___________份;物证___________件;书证___________件。
扩展资料
说明区分用途:
1、不同的用途的情况说明的写法是不一样的,但是大体格式是如出一辙的。必须有的部分包括标题部分、台头部分、内容、落款、日期。
2、当然根据内容的不同,必须包括的内容的名字也不一样,大家自己变通。
要求如下:
标题部分---居中写标题
1、如“请假条”,这是所有应用文的通用要求,用来表明此文是用来请假的条子!
2、台头部分--情况说明请假对象的称呼,如某某老师、领导等。
3、内容。请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填写。
4、落款。 就是自己的名字。
5、日期---年月日。在写作中日期的大小写是有严格的要求的。根据新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成文日期要用阿拉伯数字, 如果某公文的成文日期出现在公文正文当中,也要用阿拉伯数字。情况说明一般是用阿拉伯数字的。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申诉书
2.向工商投诉需要什么材料,如何写投诉状
1、消费者的姓名以及住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通常需要出示身份证);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投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通常是形成一篇投诉信);
3、需要出示投诉的证据(通常是相关发票、凭证、单据、照片等等)。
消费者可以本人提出投诉,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提出。消费者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投诉材料、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并应当由消费者本人签名。
3.12315具体可以投诉什么情况
●消费者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 受到损害的申诉。
●消费者对经营者未履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所规定义务的申诉。
●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种子、化肥、农药、
农机具等生产资料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申诉。
●公众对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销售不合格产品、侵害 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正当竞争、传销、违反商标、广告、合同、企业、个体登记管理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
●公众对工商干部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的 举报;
●公众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建议。
⑵下列情况不予受理。
●个人之间私下交易发生的纠纷的;
●无法提供有效消费凭证的;
●被申诉方不明确或破产、歇业且无法确定继受人的;
●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或自行拆动而导致商 品损坏或人身危害的;
●超过保修期或者购买后超过保质期的产品,被诉方已不再 负有违约责任的;
●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
●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
●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
4.工商部门受理投诉的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工商部门受理投诉的流程如下: 1、消费者投诉:消费者通过信函、传真、短信、电子邮件、12315网站或前往工商部门等形式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说明投诉事项和理由; 2、工商部门受理投诉:如消费者投诉事项符合要求,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受理投诉并记录相关信息; 3、在六十日内,消费者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组织调解,并告知当事人调解的时间、地点、调解人员等,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作调解书并归档。
扩展资料:第十六条 下列投诉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受理: (一)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的; (二)购买后商品超过保质期,被投诉人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 (三)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调解的; (四)消费者协会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等其他组织已经调解或者正在处理的; (五)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部门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六)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或者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 (七)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法制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
5.工商部门受理投诉的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消费者投诉:
消费者通过信函、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前往工商部门等形式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说明投诉事项和理由;
工商部门受理投诉:
如消费者投诉事项符合要求,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受理投诉并记录相关信息;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调解:
受理消费者投诉后,在六十日内,消费者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组织调解,并告知当事人调解的时间、地点、调解人员等事项;
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可以要求消费者权益争议当事人提供证据,在当事人平等协商基础上,引导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完成调解:
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由当事人及调解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同时加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印章,由当事人各执一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留存一份归档。
此外,消费者向工商部门投诉需符合以下条件:
有明确的被投诉人;
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
若投诉事项符合以下情形,则工商部门不予受理投诉:
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的;
购买后商品超过保质期,被投诉人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
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调解的;
消费者协会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等其他组织已经调解或者正在处理的;
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部门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或者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
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