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档案移交情况说明
1.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归档范围有哪些
具体如下(1) 履历材料:履历表和属于履历性质的登记表等材料。
(2) 自传材料: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3) 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报告表等材料。
(4) 考察、考核、鉴定材料及考察材料: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工作调动、转业等鉴定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等材料。 (5 )审计材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6) 学历学位材料: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学生 (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党校学历证明;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等参加出国(境)学习和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 (7) 培训材料:为期两个月以上的学员培训(学习、进修)登记表、考核登记表、结业登记(鉴定)表等材料。
(8) 职业(任职)资格材料: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职业(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 (9) 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呈)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等材料。
(10) 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的通知;遴选博士生导师简况表;博士后工作期满登记表;被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等评选为专业拔尖人才的材料;科研工作及个人表现评定材料,业务考绩材料;创造发明、科研成果鉴定材料,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目录。 (11) 政审材料:上级批复、审查(复查、甄别)结论、调查报告及主要依据与证明材料;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代或情况说明材料;撤销原审查结论的材料;各类政审表。
(12) 更改(认定)姓名、民族、籍贯、国籍、人党人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材料: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主要依据与证明材料、上级批复;计算连续工龄审批材料等。 (13) 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①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人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整党工作、党员重新登记工作中民主评议党员的组织意见,党员登记表,党支部不予登记或缓期登记的决定、上级组织意见;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组织审批意见及主要依据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材料;退党、自行脱党材料;恢复组织生活(党籍)的有关审批材料。
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人团志愿书。 ③ 加人或退出民主党派的材料。
(14) 表彰奖励材料: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等予以表彰、嘉奖、记功和授予荣誉称号的审批(呈报)表、先进人物登记 (推荐、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撤销奖励的有关材料等。 (15) 涉纪涉法材料: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意见,上级批复,核实(调查、复查)报告及主要依据与证明材料,本人对处分决定的意 见、检查、交代及情况说明材料;解除(变更、撤销)处分的材料;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法院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限制人身自由、没收违法所得、收缴非法财物、追缴违法所得等的行政处理决定等。
(16) 招录、聘用材料:录(聘)用审批(备案)表;选调生登记表及审批材料,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应征人伍登记表,招工审批表;取消录用、解聘材料。 (17) 任免、调动、授衔、军人转业(复员)安置、退(离)休材料: 干部任免审批表及相应考察材料;干部试用期满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公务员调任审批(备案)表,干部调动审批材料;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登记(推荐)表;授予(晋升)军(警)衔、海关关衔、法官和检察官等级审批表;军人转业(复员)审批表;退(离)休审批表等材料。
(18) 辞职、辞退、罢免材料:自愿辞职、引咎辞职的个人申请、同意辞职决定等材料,责令辞职的决定,对责令辞职决定不服的申诉材料、复议决定;辞退公务员审批表、辞退决定材料;罢免材料。 (19) 工资、待遇材料:新增人员工资审批表、转正定级审批表,工资变动(套改)表、提职晋级和奖励工资审批表或工资变动登记表,工资停发(恢复)通知单;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材料;解决待遇问题的审批材料。
(20) 出国(境)材料:因公出国(境)审批表,在国(境)外表现情况或鉴定等材料;外国永久居留证、港澳居民身份证等的复印件。 (21) 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代表会议、民主党派代表会议形成的材料:委员当选通知或证明材料,委 员简历;代表登记表等。
(22) 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材料:录用体检表,反映严重慢性病、身体残疾的体检表;工伤致残诊断书,确定致残等级的材料。 (23) 治丧材料:生平,非正常死亡调查报告等材料。
(24) 干部人事档案报送、审核工作材料:干部人事档案报送单;干部人事档案有关情况说明等材料。 (25 )其他材料:毕业生就业。
2.人事档案交接手续
(1)属于市、县(市、区)综合档案馆接收的档案,自形成之日起满十年,应当向综合档案馆移交;
(2)单位或个人保存的属于国家所有的建国前的档案,应当向市或县(市、区)综合档案馆移交;
(3)属于专门档案馆、部门档案馆和企业、事业单位档案馆接收的档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移交;
(4)属于各单位档案机构管理范围的档案,应当分别按照档案的规定期限归档;
(5)撤销单位的档案,应当指定专人将档案材料收集齐全,按照规范整理、编目,从宣布撤销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同级综合档案馆移交。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移交的,应当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3.干部人事档案自查报告
XX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XX年XX月,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我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抽调专门力量,制定工作方案,加强业务指导,明确工作职责,在XX局相关科室的精心指导下,保质保量地完成了档案自查工作任务。
现将干部人事档案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XX坚持以《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档案条例》为指导,以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为目标,把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作为干部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在不断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的基础上,认真查找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不断提高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水平。注重加强平时管理工作,认真把好材料收交关、审核关,健全材料转递转送制度,全力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整理审核、归档利用工作。
加快档案室基础设施建设,配备了空调机、温湿计、灭火器等必要的办公设备,保证了档案室的防光、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潮和防高温,保证了档案安全。注重发挥干部档案资政用人的作用,在酝酿提拔干部过程中,对照《干部任用条例》对干部基本信息进行检查核对,确保用人、识人的准确性。
正确处理好档案管理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依托干部人事档案提供的信息,对干部队伍年龄结构、文化结构进行分析,为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有效保障。 二、主要做法 (一)明确责任意识, 思想高度重视 干部人事档案是干部成长经历的真实反映,是做好干部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为做好此次干部人事档案自查工作,我们在思想上不断提高对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了档案工作“为干部工作服务、为班子建设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的“三为”意识,为优质高效地做好档案审核工作提供了思想保证。在档案审核过程中,始终坚持“三明确”:一是责任明确。
在档案审核工作开始之初,及时召开了各单位分管领导、档案管理人员工作会议,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省、市有关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会议精神和审核标准、程序、要求,并组织所有工作人员到市委组织部档案审核现场跟班学习。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将档案审核工作细化为审核组、装裱组、录入组、装档组、材料收缴组等五个组,指定各组负责人,明确各组工作任务和个人工作责任。
二是重点明确。在全面整理每一卷档案的基础上,把干部“三龄一历”核定作为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重点,逐项审核清查,做到全面收集材料、仔细鉴别材料、规范整理材料,认定干部的“三龄一历”时间清楚,事实准确,说服力强。
三是目的明确。把档案工作的准确、真实作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最终目的,在审核过程中以“零失误”为目标,逐人逐项审核确定,力求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同时,从严格工作程序着手,每卷档案材料都注重从前后印证中审核信息,确保审核工作的质量。 (二)采取多项措施,确保自查工作顺利、有效进行 为切实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顺利进行,我校把干部人事档案自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领导力量、工作力量和经费保障上予以倾斜,以“三到位”确保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工作力量到位。针对此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实际,专门成立了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干部工作的副部长负责,专题研究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按期完成档案审核工作,从学校各部门抽调了6名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档案工作经验的党员干部,组成档案整理审核工作组,开展档案审核工作。二是经费保障到位。
根据档案审核的需要,学校拔出专用资金,重新装修了档案室,添置了1台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等设备,以及整理、装订档案所需的裁纸刀、宣纸、档案盒等辅助材料,改善了档案室办公条件。三是督查措施到位。
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上报与各部门年终考核评比相挂钩,对收集、上报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不准确、不及时的部门和个人及时通报批评并责成补正,为顺利完成档案审核工作创造了条件。 (三)注重质量,以高标准严格要求 在档案审核过程中,着眼于提高质量和落实进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突扎实推进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
一是突出严肃性,严把审核“质量关”。全面清理库存档案,分类整理,按照管理权限进行移交;制定工作人员、档案运行、审核管理等工作流程,建立了严密的审核责任制;采取初审和复审交叉进行、审核人员签名、分管领导抽查的方式,形成了层层负责的监督机制。
二是突出准确性,严把审核“准确关”。 对档案中的原有材料和新补充材料,逐份审查,准确鉴别。
对同名同姓、同音异字、一人多名等材料,采取查看籍贯、对照“三龄一历”、核对工作简历等方法进行甄别;对缺少年度考核、调资、任免审批表等要件材料,对照履历表,认真查找补充;对“三龄一历”等基本信息不实的,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的原则,认真查阅原始资料,确保归。
4.专项审核干部档案说明个啥
1、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情况,主要包括:在职人员档案以材料齐全、信息准确为审核重点,尤其是干部“三龄两历”记载是否准确;离退休人员档案以保管齐全、方便利用为主要检查标准。
2、档案材料手续是否完备,归档是否及时; 3、档案中有无错装、混装的材料; 4、档案整理是否符合要求。 详见《干部人事档案审核验收评分标准及处理办法》(附件1)。
三、审核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相应的审核责任制度,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在审核工作中,要逐页逐项地核对材料内容和有关信息,保证材料完整、齐全、真实,保证信息准确无误。
对档案中缺少的主要材料要逐一补充收集归档;对审核出的问题,要逐一进行登记,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并研究提出解决的措施和意见。 3、干部人事档案装订整理规范,材料分类准确,排列有序,目录清楚,材料类序号和页码填写准确。
使用规范的干部人事档案卷夹。
5.如何做好档案交接工作
做好档案交接工作,不仅是明确档案人员责任,维护档案安全完整,确保档案工作连续不断有序进行的需要,而且也是《档案法》及《档案法实施办法》赋予档案人员的职责。做好档案交接工作,,采取如下措施:
首先档案交接要纳入基层单位的议事日程、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之中。档案交接是基层企业档案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应引起基层单位的重视,尤其是基层单位负责人应把档案交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档案人员离岗或调动工作单位时要把好关,做到档案人员离职离岗先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然后再办理调动手续,对未办理档案交接手续的档案人员,不得签发调动工作通知,不得办理工资转移手续,不得离开原工作岗位,并要把档案交接工作纳入单位工作制度,列入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之中。
当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基层单位档案交接工作的监督检查,对那些明知档案交接手续未办理妥,仍然随意签发调令的人员,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进行处理二是档案人员离岗离职之前要认真做好档案移交准备工作。档案交接分为移交和接收两个方面,而认真做好档案移交前的准备工作,是确保档案交接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
其次认真做好档案监交工作。档案监交工作对档案交接起着鉴证和监督作用,因此无论是档案机构负责人交接,还是一般档案人员,特别是负责档案保管接待人员的交接,都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监交。档案监交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按程序办理。一般档案人员交接,可由档案机构负责人监交;档案机构负责人交接,可由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或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派人监交。
交接双方在监交人员的监督之下认真做好移交、接收工作,做到帐物相符,手续齐全,并要在交接文据上注明并要在交接文据上注明交接时间、地点和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的姓名职务及移交清册册、页数等。移交文据一式3份,移交人、接收人各执一份,单位存档一份。交接工作结束之后,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应在移交文据上签字盖章,以示对交接工作负责。
再是加强档案交接中的思想教育工作。档案交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单纯是基层档案人员的业务素质问题,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就是近几年来,一些基层单位忽视了对档案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使得一些基层单位档案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因此在档案交接的过程中要补上这一课,教育交接双方端正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从而保证档案交接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办理,使基层档案工作前后衔接起来。
6.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结果意见怎么填
如实填写,主要反映是否有涂改造假等行为。
具体审核方法如下:
(一)认定依据
出生日期的认定以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有涂改的,要查找相关材料(原始户籍材料和亲属材料)予以印证。
(二)审核要点
重点审核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出生日期记载是否与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一致。出生日期记载前后是否一致的界定:
扩展资料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e799bee5baa6e59b9ee7ad9431333431346364例》第十九条 干部人事档案主要内容和分类包括:
(一)履历类材料。主要有《干部履历表》和干部简历等材料。
(二)自传和思想类材料。主要有自传、参加党的重大教育活动情况和重要党性分析、重要思想汇报等材料。
(三)考核鉴定类材料。主要有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聘)期考核,工作鉴定,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援派、挂职锻炼考核鉴定,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评价意见等材料。
(四)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学术评鉴和教育培训类材料。主要有中学以来取得的学历学位,职业(任职)资格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当选院士、入选重大人才工程,发明创造、科研成果获奖、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目录,政策理论、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培训和技能训练情况等材料。
(五)政审、审计和审核类材料。主要有政治历史情况审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结果及说明,证明,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廉洁从业结论性评价等材料。
(六)党、团类材料。主要有《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培养教育考察,党员登记表,停止党籍、恢复党籍,退党、脱党,保留组织关系、恢复组织生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加入或者退出民主党派等材料。
(七)表彰奖励类材料。主要有表彰和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先进事迹以及撤销奖励等材料。
(八)违规违纪违法处理处分类材料。主要有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法院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公安机关有关行政处理决定,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对干部有失诚信、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等行为形成的记录,人民法院认定的被执行人失信信息等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
7.如何做好档案交接工作
做好档案交接工作,不仅是明确档案人员责任,维护档案安全完整,确保档案工作连续不断有序进行的需要,而且也是《档案法》及《档案法实施办法》赋予档案人员的职责。
做好档案交接工作,,采取如下措施: 首先档案交接要纳入基层单位的议事日程、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之中。档案交接是基层企业档案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应引起基层单位的重视,尤其是基层单位负责人应把档案交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档案人员离岗或调动工作单位时要把好关,做到档案人员离职离岗先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然后再办理调动手续,对未办理档案交接手续的档案人员,不得签发调动工作通知,不得办理工资转移手续,不得离开原工作岗位,并要把档案交接工作纳入单位工作制度,列入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之中。
当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基层单位档案交接工作的监督检查,对那些明知档案交接手续未办理妥,仍然随意签发调令的人员,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进行处理二是档案人员离岗离职之前要认真做好档案移交准备工作。档案交接分为移交和接收两个方面,而认真做好档案移交前的准备工作,是确保档案交接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
其次认真做好档案监交工作。档案监交工作对档案交接起着鉴证和监督作用,因此无论是档案机构负责人交接,还是一般档案人员,特别是负责档案保管接待人员的交接,都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监交。
档案监交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按程序办理。一般档案人员交接,可由档案机构负责人监交;档案机构负责人交接,可由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或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派人监交。
交接双方在监交人员的监督之下认真做好移交、接收工作,做到帐物相符,手续齐全,并要在交接文据上注明并要在交接文据上注明交接时间、地点和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的姓名职务及移交清册册、页数等。移交文据一式3份,移交人、接收人各执一份,单位存档一份。
交接工作结束之后,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应在移交文据上签字盖章,以示对交接工作负责。 再是加强档案交接中的思想教育工作。
档案交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单纯是基层档案人员的业务素质问题,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就是近几年来,一些基层单位忽视了对档案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使得一些基层单位档案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因此在档案交接的过程中要补上这一课,教育交接双方端正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从而保证档案交接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办理,使基层档案工作前后衔接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