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分类清单情况说明
1.情况说明怎么写
情况说明怎么写
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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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必须详细搜索了解下情况说明的标准格式,如图主要分五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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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称呼,这个非常之重要,称呼是谁是你要把这个情况向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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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就应该直奔整体,不能拖泥带水,把自己的情况全部讲清楚,最好有时间或者关键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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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就是总结第二段正文的内类,让读者跟着你的思维走,不会看了半天不清楚你在说什么,想解释说明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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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必须有的,比如“特此说明”这个最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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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步也是关键的一步,自己的落款,一定要字迹清晰,下面还要注明时间。
2.如何做好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
要进一步厘清信访途径与其他法定途径之间的受理范围,分类梳理法定途径清单,依法分流、依法处理,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是推进信访工zhidao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厘清各行政部门、行政部门内部各层级、行政部门与司法机关之间的职责分工,使信访工作回归本位,更清晰地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将法定途径划分为司法途径,仲裁、行政复议途径,行政途径,信访途径等四大类。
要回求各地各部门切实做好依法梳理清单、依法分类导入、依法分类处理和依法公开等重点环节的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健全依法分类处答理信访诉求工作的信息共享机制、会商甄别机制、跟踪反馈机制、宣传引导机制和培训提高机制。进一步落实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的各方责任:党委政府要落实领导责任、职能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法制部门要落实审查支持责任、信访部门要落实协调督查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落实“问责”责任。
3.罚款情况说明怎么写
罚款情况说明把发生的情况简单的用报告格式给予说明:
情况说明
xxx(要报告的单位名称):
把为什么会罚款的原因写上,罚款数具、金额。
特此说明!
xxx(说明单位名称)
扩展资料:
罚款情况说明书书写的基本要求:
1、突出重点、兼顾一般;
2、观点明确、抓住关键;
有主有次抓住问题,要让人明白、让人看出你写的当期经营情况到底怎么样,不能模棱两可,总之一句话知道你讲什么。
3、注重实效、抓住关键;
时效性对报告质量影响很大,目前报表由于清算数出的慢已经严重影响了报表质量,大家应理解很深,因为时效不强对决策意义不大,甚至出现负面影响。
4、客观公正、真实可靠;
5、报告清楚、文字简练
一篇文章要结构清楚,看的人也舒服,如果缺乏条理、缺乏逻辑你分析的再好也可能达不到效果。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情况说明书
4.单位情况说明怎么写
其实这个做个简单的就好了!我之前也去办了社保,做了个简单的,你参考参考
单位基本情况报告表
1.法人单位名称:
2.法人单位代码: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4.注册地址:
5.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6.企业经济类型:(在要选的类型后边打钩就好了)
内资企业:国有 集体 私营 有限责任
股份合作 股份有限 其他
外资企业:外商独资 中外合资
7.注册资本: 万元
8.正式经营时间: 年 月 日
9.经营范围:
10. 登记注册(或批准)情况
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 登记注册号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32145436356543656336(公司的注册号)
民政部门 有就填,没有不填
地方税局部门 税务登记号
其他 有就填,没有不填
是否民办非企业:1、是 2、否
注:选其他,请注明批准机关。
11. 执行会计制度类别: 企业会计制度
12. 从业人员数:合计 人,男 人,女 人(这里是比较重要的,你们公司实际有多少人参保就要写多少人。)
本公司承诺所报告情况属实,对其真实性负责。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这个是基本的简单点的,你自己可以借鉴了。把该填的都填上就好了,一定要签字盖章哦。
5.依法审计的法律种类的详细内容解释
依法审计的法律种类
编辑
1.《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审计监督的法律、法规、规章,主要规定审计机关职责、权限和 审计程序等;
2.有关 财政、财务收支和 经济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主要规定审计评价财政、财务收支的依据,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处理、处罚适用的条件,以及处理、处罚种类和幅度等;
3.解决审计争议,确定审计机关违法行使职权应承担相应责任的法律、法规,如 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条例等。
6.法律解释的种类
按照法律解释的主体和效力不同把法律解释分为法定解释和学理解释两大类。
(1)法定解释 法定解释又称正式解释、有权解释,官方解释和有效解释,是指法律确定的国家机关或个人依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对法律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法定解释的特点是:解释的主体是法定的,不是任意的;所进行的解释具有法律效力。
一般与所解释的法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对法定解释,人们往往依据解释主体的不同,划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
(2)学理解释 学理解释又称正式解释、无权解释、任意解释,是指非法定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法学工作者以及报刊等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和含义所做的说明。其特点是不具有法律效力。
--李龙主编:《法理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365页。 法律解释按照效力来划分有法定解释(有效解释)和任意解释(学理解释)两大类。
法定解释是指根据法定权限由特定的主体进行的具有普遍法律效力的解释。学理解释是指没有法定普遍约束力的解释,主要表现为理论研究、案件辩论和法制宣传。
我国法律解释从主体地位及其效力来划分,大体上有以下几种: (1)立法解释。这有两种情况:一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针对宪法和法律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补充规定的问题所进行的解释。
另一种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针对地方性法规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补充规定。 (2)司法解释。
指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进行的解释。 (3)行政解释。
指由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针对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的具体应用问题以及自己依法制定的法规所进行的解释。--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376-377页。
按照法律解释的主体和效力来划分,法律解释可分为法定解释和非法定任意解释。法定解释又称正式解释、有权解释。
是指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基于法律的授权规定对法律进行的解释。法定解释又可以分为立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司法解释。
非法定解释,又称非正式解释,是指未经立法机关授权的机关、团体、社会组织、学术机构以及公民个人对法律所作的解释。非正式解释有学理解释和任意解释之分。
法律解释方法不同,可以将法律解释划分为很多种,主要有:系统解释、逻辑解释、扩充解释、限制解释、字面解释、历史解释。--卓泽渊主编:《法学导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77-81页。
根据我国法律解释权限的划分,我国的法律解释大体上可以分为立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司法解释。 (1)立法解释。
从狭义上说,立法解释专指国家立法机关对法律所做的解释;从广义上说,则泛指所有依法有权制定法律、法规的国家机关或其授权机关,对自己制定的法律、法规进行的解释。这里所说的法律解释是广义的。
它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的解释,以及对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补充规定的法律的解释;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对自己制定的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行政法规的解释;(3)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其他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对自己制定的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地方性法规的解释。 (2)行政解释。
行政解释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依法行使职权时,对有关法律、法规如何具体应用问题所做的解释。它有两种情况: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对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如何具体应用问题所做的解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对地方性法规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所做的解释。
(3)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是指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对如何具体应用法律、法规的问题所做的解释。
它包括:审判解释;检察解释和审判、检察联合解释。--葛洪义主编:《法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88-389页。
就解释对象而言,它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再就解释主体而言,可以把法律解释分为学理解释和法定解释。
由于解释主体性质的不同,法定解释还可以进一步分为立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司法解释。--杨一平著:《司法正义论》,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200-201页。
法律解释的种类从形式和方法上说,有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从效力上说,有学理解释和强制解释;从实质上说,有扩充解释和限制解释。--朱采真著:《现代法学通论》,世界书局1935年(民国二十四年)版,第80页。
依解释之主体,可分为有权解释与学理解释。 (一)有权解释。
又可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 (二)学理解释。
为根据学理,定法律之意义,无法律上之拘束力。依解释手段之不同,又可分为文字解释与论理解释。
1.文字解释。谓依法之字义而解释法律。
2.论理解释。谓不拘泥于法文之字句,由立法之目的、沿革、社会生活之需要,法典全体之组织,与其他法文之关系,法律适用之结果等各方面观察,用论理的方法,求贯通法律全般之统一的精神。
由法文之文字与其意义之关系,又可分为下之种种方法。 a.扩张解释 b.缩小解释 c.变更解释 d.反对解释 e.当然解释 以上所述之论理解释方法,多足以济文字解释之穷,可见先文字解释而后伦理解释之旧说,实无一顾之价值。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