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宣传稿件
1.检察机关如何做好新闻宣传工作
A 基层检察院如何做好检察宣传工作 检察宣传工作是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展示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形象的阵地;是宣扬检察工作主题,推动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的有力武器;是检察机关弘扬时代精神,与时俱进,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重要的舆论保障和智力支持;是实行检务公开,开展法制宣传的窗口;也是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取得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群众理解、支持的纽带和桥梁。
检察宣传工作具有如此重要的地位,但各级检察院在具体进行检察宣传时,由于种种原因,经常出现宣传工作进展不大、水平不高、力度不强等现象,在基层检察院表现尤为突出。这些问题如不认真对待、及时解决,不但会制约检察宣传工作自身发展,亦会影响检察机关整体工作的推进。
一、基层检察院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宣传意识不强。检察工作是否真正实现了法律价值和社会价值,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律宣传、个案宣传、队伍宣传。
但是,由于“业务本位”思想作祟,基层院部分干警认为宣传工作只是办案工作的“副产品”和“衍生物”,有“重办案、轻宣传”的思想,忽视了检察宣传与检察业务的统一性,对检察宣传工作敷衍了事,消极应付目标考评,在撰写宣传材料时,有只求数量、不讲质量的情况,导致宣传质量不高,宣传文章出彩不多。 (二)是宣传力量较弱。
基层院的主要宣传力量往往集中在少数干警身上,而且很少有专职检察宣传人员,都是从其他科室抽调的有一定文字功底的干警担任,并且未受过系统的培训或学习,自身写作水平尚有待提高,遇到大型宣传报道及调研任务,往往力不从心。要想真正做到及时、全面地报道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察业务工作,必须加大检察宣传队伍提高宣传水平及能力。
(三)是宣传方法单一。基层院宣传报道大多是以文字宣传为主,电视宣传为辅。
由于时间、条件所限,进行网络宣传,利用互联网展示检察机关风采,尚处于起步尝试阶段,专题宣传和阵地宣传也未形成有效规模。根据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各个阶段均有不同的工作重点和宣传重点,在实际工作中虽然也围绕这些重点进行宣传,但仍停留在就事论事的现象报道,未能有效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广镜头的立体性、深刻性的专题宣传,致使检察业务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不能向社会及时、全面、广泛的进行报道宣传。
二、加强检察宣传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是提高认识,增强宣传能力。检察宣传工作是党的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做好检察宣传工作,对推进依法治国、促进检察改革和队伍建设、改进检察工作和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具有重要作用。但是,现在还有一些干警对宣传工作的任务作用认识不足,总认为我们是业务机关,把业务搞上去,把队伍管理好就行了,对检察宣传工作的认识不到位,检察宣传工作的积极性不高。
因此要通过各种形式提高干警尤其是中层干部对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围绕中心,营造浓厚氛围。
检察宣传工作,要紧紧围绕办案实际,以个案、类案以及专门性问题展开宣传,多开展一些有组织有意义的宣传活动,避免和防止出现重复宣传,切实提高宣传的质量和水平。一是要将检察机关工作的“重点”与地方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相结合。
二是要抓住工作的“亮点”。三是要关注群众议论的“热点”。
四是要瞄准事关社会稳定的“焦点”。 (三)是把握规律,增强宣传效果。
一方面是确立新思路,开辟多渠道。基层院的宣传工作,是以文字宣传为主,以电台、电视声像宣传为辅开展的。
现在的报刊杂志多,尤其是网络发展迅猛,基层院要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可以在原来的基础上,再增加两个“翅膀”,把平面媒体和网络利用起来。
投稿范围以地市级媒体为立足点,以省级以上媒体为主攻点,力求在宣传数量上有新突破,在宣传质量和效果上上水平。另一方面是采取多形式,占领多阵地。
在发稿方向上,做到各种媒体一齐上,各个板面一齐上;在稿件形式上,文章和图片一齐上,新闻和言论一齐上,广播与电视一齐上,常规宣传和网络宣传一起上。同时要更多地利用现代媒体,不断增强互联网站登载检察新闻信息和发布理论文章的数量,提高检察宣传的时效性,扩大检察宣传的社会影响力。
再就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宣传主管部门要经常与当地主要媒体、甚至国内一些媒体的交流与合作,加强联系,增进友谊,获取指导,争取使他们多采用稿件,使检察机关获得更多的合作伙伴,更广泛的工作宣传。
(四)是提高素质,建设专干队伍。检察宣传工作有它的特殊性,仅靠院领导思想上重视还不够,仅有物质上的奖励与精神上的鼓励也不够。
要推进宣传工作,还必须具有热心并擅长做宣传工作的人,有一支高素质的宣传工作队伍。(1)是各部门都要落实宣传工作人员,任务落实到人头上。
(2)是要加强培训,尤其是在兼职人员多的情况下,他们更需要掌握更多的知识,需要更高的宣传工作能力与水平,以利于他们更好地开展工作。(3)是要多一些关心。
2.如何做好新时期检察宣传工作
至九月底为止,茅桥检察院已在各类媒体上发表147.5篇检察宣传稿件,其中,中央级62篇(通讯8篇,消息51.5篇,图片2.5幅),省级80.5篇(通讯10.5篇,消息68.5篇,图片1.5幅),市级5篇(通讯2篇,消息3篇),完成上级检察院下达任务的211%,取得历史上最好的成绩,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层层动员。
今年,我院的检察宣传工作比之已往有了较大的进步,主要得益于院领导的重视。俗话说得好:千事万事,领导重视了才能做好事。
为了改变我院检察宣传工作的落状况,院领导在这方面非常重视,除了狠下决心实行重奖外,还亲自修订《检察宣传奖励办法》,同时,为了把工作落到实处,年初进行总动员,每月和每季进行一次小结,目的是给干警施以压力,加上科室领导在这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使今年我院的检察宣传工作出现了良好的局势,较好地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二、修善并出台了更趋科学合理的奖励制度,激发全院干警撰写检察宣传稿件的热情。
年初办公室在去年的基础上对今年的检察宣传奖励制度进行了修订并经院务会讨论通过。奖励制度最大程度地体现了量化分与个人利益相密切关联的原则,体现了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
三、分解指标,任务到科室,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实行把检察宣传工作任务分解到科室的工作制度。
年初办公室根据上级院下达的工作任务指导检察工作的指标层层分解到科室并实行评先一票否决的政策,从而形成了院里给科室加压,科室给个人加压的工作格局,让每位干警都在为本院检察宣传工作任务的更好完成想方设法,出谋献计,从而更好地推动了全院检察宣传工作的开展。 2006年我院检察宣传工作奖惩办法规定:三个驻所检察业务科及办公室的指令性目标为12篇,刑事检察科为9篇,职务犯罪侦查局为3篇,并实行评先一票否决制,干警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以上规定的指令性目标的,取消评先资格,科室没有完成指令性目标的,取消科室和主要负责人的评先资格。
四、实行单一制和多轨制结合的重奖制度。 1、实行单一制的稿费奖励办法。
我院在检察宣传的稿费规定:“在传统媒体上发表检察宣传稿件的,消息类市级每篇奖30元,省级每篇60元,中央级每篇100元;通讯类按相对应级别加倍给予奖励;在各级互联网发表的,稿件奖按30%计算。一稿多用按最高级别给予兑现。
2、奖励办法实行多轨制。除了实行稿费奖以外,我院还建立了等级奖励办法,规定完成不同档次任务享受不同级别的奖励,从而刺激大家不断进取,向更高的目标奋进,迈过一道坎后想着迈过另一个高坎,以拿到更高级别的奖励。
我院2006年检察宣传工作奖励办法规定:除了稿费奖以外,年内在省级以上报刊、电台等传统媒体或互联网发表检察宣传稿件,按区院《检察宣传工作评比奖励办法》记分(互联网按30%计),累计积分达6分以上的,奖励150元;8分以上的,奖励300元;12分以上并有1篇为国家级的,奖励500元;16分以上并有1篇为国家级的,奖励700元;20分以上并有2篇为国家级的,奖励900元;25分以上并有3篇为国家级的,奖励1200元;30分以上并有3篇为国家级的,奖励1500元;35分以上并有4篇为国家级的,奖励2000元。累计积分达50分以上的奖励3000元。
3、建立优秀通讯员的评定办法。年内在各级刊物、电台、互联网等媒体发表检察宣传稿件,按区院《检察宣传工作评比奖励办法》计分,积分达10分以上的前3名即评为本院年度优秀通讯员,第一名奖励200元,第二名150元,第三名100元。
俗话说“重奖之下必有勇夫”,我院这一奖励制度的出台,在干警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大大地调动了干警写作的积极性,一些沉睡了多年的“写手”终于被这一制度唤醒了,同时迸发出前所未有的写作潜力和表现出极高的投稿热情,从而在院里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令人振奋的喜人场面,从而极大地推动了我院这方面工作的向前发展。所有这些,全得益于我们年初制定的奖励制度。
五、多和各媒体联系、沟通。“勤写还要勤跑”,这是我院2006年检察宣传的一个最基本的做法。
为了把检察宣传工作做好,我院干警先后亲自跑到区、市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杂志等媒体联系达30多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有几家报刊的记者被我院干警这种执著的敬业精神所感动,纷纷表示愿意和我们合作,并与我院建立了相对固定的联络,从而解决了“有稿难投和投难中”的大问题。
六、建立联系和通报制度。在宣传工作方面办公室能做到经常性地检查各科室完成检察宣传工作的情况,并定期公布各个阶段本院检察宣传工作完成情况及在市院系统的排名情况,让干警心中有数,做到知己知彼;同时还定期与各科室负责人进行联系,把各科室完成这方面工作的情况给他们通报,敦促他们很好地完成任务。
七、想方设法多写稿件。今年办公室采取走出去,多深入基层的办法进行多方面的收集素材,为写出更多的稿件打下了基础,今年有十多篇稿件是办公室在深入科室调研、收集的基础上完成的。
在多年的实践中我院探索出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互利互助工作模式。今年办公室从往年工作中发。
3.浅谈如何提高基层检察院宣传工作
检察宣传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展示检察工作业绩、弘扬检察队伍形象、全面做好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导向作用。
然而现阶段,宣传工作进展不大、水平不高、力度不强等现象却频频出现于基层检察院的工作中。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宣传意识淡薄。
很多人认为,检察宣传工作是一种很“虚”的工作,搞不搞无所谓,只要把业务工作搞好就行了。这种认识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宣传工作的开展,从而使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是宣传力量不强。基层院的主要宣传力量往往集中在少数干警身上,并且缺乏系统的培训,工作起来往往力不从心,导致了检察宣传的数量和质量都难以保证。
三是宣传方法和渠道单一。基层院宣传报道大多是以文字宣传为主,宣传媒体也主要集中在报纸、杂志,网络宣传尚处于起步阶段,专题报道和巡回宣传也因时间、空间、资金等限制难以形成规模。
针对以上原因,笔者认为可采取下列措施来提高基层检察院的宣传工作:第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重点扶持。检察宣传工作作为检察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基层检察院,工作基础还相对薄弱,需要对其多一分关爱、多一点关注,予以重点扶持。
首先,要从领导力度上予以倾斜。要把检察宣传与其他业务工作的重要性同等对待,甚至要因为其基础相对薄弱而对其予以更多重视,做到政策上倾斜、经费上保障、人员上照顾。
其次,要在全院范围内强化对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每一位干警都从思想上认识到检察宣传工作是展示业务工作业绩的一个平台,是对外宣传检察队伍形象的一面镜子,也是一个检察院的检察文化建设的集中体现。第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形成合力。
任何一项工作要得到长足的发展,都需要用制度来管理和激励,检察宣传工作也不例外。笔者所在的基层院以下的几点做法已初见成效:一是把检察宣传工作的完成情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年初将任务分解到各局、处、科、室,年终考核时把是否完成宣传任务作为评先树优的一个标准。二是不断完善并严格落实检察宣传奖惩制度,有效激发了干警的写作热情。
此外,今年还制定了“通讯员制度”,即在每个科室确定一名通讯员,定期向院宣传部门报送宣传稿件,并将各通讯员的工作完成情况予以公示,从目前进展来看此项制度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值得加强和推广。实践证明,只有全员参与、形成合力,才能营造出“众人拾柴火焰高”的良好局面,从而有效推进宣传工作的稳步发展。
第三,注重学习,加强培训,提高素质。队伍素质决定工作质量,宣传队伍的能力直接关系到检察宣传工作的成败。
加强检察宣传队伍建设,人员是基础,素质是重点,培训是关键。首先,要稳定和发展检察宣传队伍。
要长期开展“传、帮、带”和“比、学、超”活动,营造学习型检察院,让宣传工作这根“接力棒”一批一批地传下去,才能推动检察宣传队伍建设。其次,要加强和提升检察宣传队伍素质。
素质提升的最终途径在于学习培训和工作实践,要建立检察宣传队伍的定期专题培训、参观学习制度,使检察宣传人员有一个较好的学习培训条件,保证自身的素质提升紧跟形势发展的需要。第四,创新思路,拓宽渠道,深入群众。
一方面要创新工作思路,充分利用各种现代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图、文、声、影并茂,增强宣传效果。另一方面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
以笔者所在基层院为例,政治处宣教科作为该院的宣传主管部门,积极保持与多家宣传媒体的联络和沟通,搭建起了信任、合作的沟通协调机制,为该院的宣传工作疏通了渠道,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此外,检察宣传工作还应进社区、进村组、进单位,深入到群众中去,通过和老百姓最直接的交谈,在实际问题的解决中来宣传检察工作,增强老百姓的法治观念,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识。
综上所述,检察宣传工作通过及时反映检察工作整体风貌,增加检察机关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为检察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理论指导。我们应该提高认识、多措并举,全力做好检察宣传工作,让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检察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4.检察机关如何做好新闻宣传工作
A 基层检察院如何做好检察宣传工作 检察宣传工作是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展示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形象的阵地;是宣扬检察工作主题,推动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的有力武器;是检察机关弘扬时代精神,与时俱进,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重要的舆论保障和智力支持;是实行检务公开,开展法制宣传的窗口;也是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取得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群众理解、支持的纽带和桥梁。
检察宣传工作具有如此重要的地位,但各级检察院在具体进行检察宣传时,由于种种原因,经常出现宣传工作进展不大、水平不高、力度不强等现象,在基层检察院表现尤为突出。这些问题如不认真对待、及时解决,不但会制约检察宣传工作自身发展,亦会影响检察机关整体工作的推进。
一、基层检察院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宣传意识不强。检察工作是否真正实现了法律价值和社会价值,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律宣传、个案宣传、队伍宣传。
但是,由于“业务本位”思想作祟,基层院部分干警认为宣传工作只是办案工作的“副产品”和“衍生物”,有“重办案、轻宣传”的思想,忽视了检察宣传与检察业务的统一性,对检察宣传工作敷衍了事,消极应付目标考评,在撰写宣传材料时,有只求数量、不讲质量的情况,导致宣传质量不高,宣传文章出彩不多。 (二)是宣传力量较弱。
基层院的主要宣传力量往往集中在少数干警身上,而且很少有专职检察宣传人员,都是从其他科室抽调的有一定文字功底的干警担任,并且未受过系统的培训或学习,自身写作水平尚有待提高,遇到大型宣传报道及调研任务,往往力不从心。要想真正做到及时、全面地报道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察业务工作,必须加大检察宣传队伍提高宣传水平及能力。
(三)是宣传方法单一。基层院宣传报道大多是以文字宣传为主,电视宣传为辅。
由于时间、条件所限,进行网络宣传,利用互联网展示检察机关风采,尚处于起步尝试阶段,专题宣传和阵地宣传也未形成有效规模。根据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各个阶段均有不同的工作重点和宣传重点,在实际工作中虽然也围绕这些重点进行宣传,但仍停留在就事论事的现象报道,未能有效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广镜头的立体性、深刻性的专题宣传,致使检察业务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不能向社会及时、全面、广泛的进行报道宣传。
二、加强检察宣传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是提高认识,增强宣传能力。检察宣传工作是党的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做好检察宣传工作,对推进依法治国、促进检察改革和队伍建设、改进检察工作和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具有重要作用。但是,现在还有一些干警对宣传工作的任务作用认识不足,总认为我们是业务机关,把业务搞上去,把队伍管理好就行了,对检察宣传工作的认识不到位,检察宣传工作的积极性不高。
因此要通过各种形式提高干警尤其是中层干部对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围绕中心,营造浓厚氛围。
检察宣传工作,要紧紧围绕办案实际,以个案、类案以及专门性问题展开宣传,多开展一些有组织有意义的宣传活动,避免和防止出现重复宣传,切实提高宣传的质量和水平。一是要将检察机关工作的“重点”与地方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相结合。
二是要抓住工作的“亮点”。三是要关注群众议论的“热点”。
四是要瞄准事关社会稳定的“焦点”。 (三)是把握规律,增强宣传效果。
一方面是确立新思路,开辟多渠道。基层院的宣传工作,是以文字宣传为主,以电台、电视声像宣传为辅开展的。
现在的报刊杂志多,尤其是网络发展迅猛,基层院要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可以在原来的基础上,再增加两个“翅膀”,把平面媒体和网络利用起来。
投稿范围以地市级媒体为立足点,以省级以上媒体为主攻点,力求在宣传数量上有新突破,在宣传质量和效果上上水平。另一方面是采取多形式,占领多阵地。
在发稿方向上,做到各种媒体一齐上,各个板面一齐上;在稿件形式上,文章和图片一齐上,新闻和言论一齐上,广播与电视一齐上,常规宣传和网络宣传一起上。同时要更多地利用现代媒体,不断增强互联网站登载检察新闻信息和发布理论文章的数量,提高检察宣传的时效性,扩大检察宣传的社会影响力。
再就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宣传主管部门要经常与当地主要媒体、甚至国内一些媒体的交流与合作,加强联系,增进友谊,获取指导,争取使他们多采用稿件,使检察机关获得更多的合作伙伴,更广泛的工作宣传。
(四)是提高素质,建设专干队伍。检察宣传工作有它的特殊性,仅靠院领导思想上重视还不够,仅有物质上的奖励与精神上的鼓励也不够。
要推进宣传工作,还必须具有热心并擅长做宣传工作的人,有一支高素质的宣传工作队伍。(1)是各部门都要落实宣传工作人员,任务落实到人头上。
(2)是要加强培训,尤其是在兼职人员多的情况下,他们更需要掌握更多的知识,需要更高的宣传工作能力与水平,以利于他们更好地开展工作。(3)是要多一些关心爱护,领导对专。
5.浅谈如何提高基层检察院宣传工作
检察宣传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展示检察工作业绩、弘扬检察队伍形象、全面做好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导向作用。
然而现阶段,宣传工作进展不大、水平不高、力度不强等现象却频频出现于基层检察院的工作中。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宣传意识淡薄。
很多人认为,检察宣传工作是一种很“虚”的工作,搞不搞无所谓,只要把业务工作搞好就行了。这种认识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宣传工作的开展,从而使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是宣传力量不强。基层院的主要宣传力量往往集中在少数干警身上,并且缺乏系统的培训,工作起来往往力不从心,导致了检察宣传的数量和质量都难以保证。
三是宣传方法和渠道单一。基层院宣传报道大多是以文字宣传为主,宣传媒体也主要集中在报纸、杂志,网络宣传尚处于起步阶段,专题报道和巡回宣传也因时间、空间、资金等限制难以形成规模。
针对以上原因,笔者认为可采取下列措施来提高基层检察院的宣传工作:第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重点扶持。检察宣传工作作为检察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基层检察院,工作基础还相对薄弱,需要对其多一分关爱、多一点关注,予以重点扶持。
首先,要从领导力度上予以倾斜。要把检察宣传与其他业务工作的重要性同等对待,甚至要因为其基础相对薄弱而对其予以更多重视,做到政策上倾斜、经费上保障、人员上照顾。
其次,要在全院范围内强化对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每一位干警都从思想上认识到检察宣传工作是展示业务工作业绩的一个平台,是对外宣传检察队伍形象的一面镜子,也是一个检察院的检察文化建设的集中体现。第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形成合力。
任何一项工作要得到长足的发展,都需要用制度来管理和激励,检察宣传工作也不例外。笔者所在的基层院以下的几点做法已初见成效:一是把检察宣传工作的完成情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年初将任务分解到各局、处、科、室,年终考核时把是否完成宣传任务作为评先树优的一个标准。二是不断完善并严格落实检察宣传奖惩制度,有效激发了干警的写作热情。
此外,今年还制定了“通讯员制度”,即在每个科室确定一名通讯员,定期向院宣传部门报送宣传稿件,并将各通讯员的工作完成情况予以公示,从目前进展来看此项制度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值得加强和推广。实践证明,只有全员参与、形成合力,才能营造出“众人拾柴火焰高”的良好局面,从而有效推进宣传工作的稳步发展。
第三,注重学习,加强培训,提高素质。队伍素质决定工作质量,宣传队伍的能力直接关系到检察宣传工作的成败。
加强检察宣传队伍建设,人员是基础,素质是重点,培训是关键。首先,要稳定和发展检察宣传队伍。
要长期开展“传、帮、带”和“比、学、超”活动,营造学习型检察院,让宣传工作这根“接力棒”一批一批地传下去,才能推动检察宣传队伍建设。其次,要加强和提升检察宣传队伍素质。
素质提升的最终途径在于学习培训和工作实践,要建立检察宣传队伍的定期专题培训、参观学习制度,使检察宣传人员有一个较好的学习培训条件,保证自身的素质提升紧跟形势发展的需要。第四,创新思路,拓宽渠道,深入群众。
一方面要创新工作思路,充分利用各种现代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图、文、声、影并茂,增强宣传效果。另一方面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
以笔者所在基层院为例,政治处宣教科作为该院的宣传主管部门,积极保持与多家宣传媒体的联络和沟通,搭建起了信任、合作的沟通协调机制,为该院的宣传工作疏通了渠道,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此外,检察宣传工作还应进社区、进村组、进单位,深入到群众中去,通过和老百姓最直接的交谈,在实际问题的解决中来宣传检察工作,增强老百姓的法治观念,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识。
综上所述,检察宣传工作通过及时反映检察工作整体风貌,增加检察机关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为检察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理论指导。我们应该提高认识、多措并举,全力做好检察宣传工作,让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检察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6.检察院正风肃纪发言稿
同志们:今天我们召开全市组织系统正风肃纪专题教育活动动员会,主要有两方面的目的,一方面是认真汲取延长事件的教训,另一方面是对严肃换届纪律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
刚才,志宏同志对全市组织系统开展正风肃纪专题教育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请各县区、各科室会后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如何进一步抓好组织系统正风肃纪工作提几点要求。
一、认真汲取延长案件的教训延长案件是一起发生在换届期间组工干部更改民主推荐票数的严重违纪案件。从背景上看,发生在中央和省委一直对严肃换届纪律保持高压态势的情况下,是典型的顶风作案;从主体上看,违纪的是组织、纪检部门和考察组的干部,而且是在中央和省委对换届纪律包括工作规定程序三令五申、反复强调的情况下发生的。
案件的发生,引起了中组部和省委领导的高度重视,虽然相关涉案人员受到严肃处理,但其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极其严重的,性质恶劣,教训深刻。延长案件向我们敲响严肃换届纪律的警钟。
尽管我市组工干部队伍总体上是好的,绝大多数同志能够做到公道正派,严守换届纪律,但也不能排除个别同志存在党性原则不强、思想素质不高、纪律意识淡薄,守不住职业道德基本底线的问题,不能排除我们换届工作就没有“死角”和“漏洞。目前,我市乡镇党委换届已全面结束,县区换届工作即将进入考察的关键环节,各级组织部门和考察组的全体同志决不能盲目乐观、掉以轻心,防止出现麻痹、松懈思想,一定要自觉筑牢纪律防线,以持之以恒的决心、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不断强化党性修养、纪律观念和责任意识,始终保持换届纪律高压态势,切实增强正风肃纪的紧迫感和自觉性,确保全市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二、带头做严肃换届纪律的表率今年是换届年,也是组织系统作风建设提升年,各级组织部门和广大组工干部要把换届工作作为对组织工作成效的“大检阅”、对组工干部自身形象的“大展示”、对组工干部能力的“大锤炼”,主动担负起做好换届工作的政治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过硬的措施、最有力的保障,确保换届风清气正,确保集中换届工作万无一失。 一是要认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要坚持教育“三在先”,开展纪律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学习选拔任用干部和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规,特别是“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等换届纪律要求,力求在入脑入心上下功夫,使换届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狠抓党性教育,采取组织部长带头讲党课、重温党的光辉历史和组织部门优良传统等方式,进一步增强组工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深化警示教育,及时发现、调查和掌握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例,及时处理无视换届纪律要求、顶风违规的反面典型,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用身边的事例警示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 二是要坚决落实换届纪律承诺制度。
组工干部是涉及换届工作的重点干部,要重温换届纪律承诺、认真践诺、严格考诺。要严格贯彻执行中省市各项换届纪律规定,带头抵制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带头杜绝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说情打招呼、跑风漏气等不良行为,带头与拉票贿选、编造传播谣言、私自散发各种宣传材料、干扰换届等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以遵章护纪的模范行为树立组工干部的良好形象,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三是要加强换届工作的监督检查。要健全科学规范的全程监督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试行办法》,使换届全过程置于有效监督之下。
要推行干部选任民主公开制度,推进选任在阳光下运行,让多数群众对选拔任用过程了解、多参与,把干部选任各个环节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要完善广泛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用好信访、电话、网络“三位一体”的监督举报平台,畅通监督渠道,认真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切实把组织监督、制度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做到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监督、勇于接受监督。
四是要严格执行换届政策规定和程序。换届工作程序性很强。
要严格执行换届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准确把握换届工作的基本要求、时间节点和方法步骤,不折不扣、一步不让地落实到位。对换届中的提名推荐、考察、公示、选举等各个环都要通盘考虑,精细操作。
要严格依法按程序选人用人,严格按程序办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变通、履行程序不走样。五是要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
要以最严厉的措施查处换届违规违纪行为,保持对换届不正之风的强大震慑。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干扰换届等行为,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从快从严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对工作中发现、群众举报或者新闻媒体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要组织专门力量,明确办结时限,认真调查核实;对查实的违反换届纪律的人和事,坚决进行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通过严查深究,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查实必处,失责必究,以铁的纪律维护换届纪律的严肃性,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同时,对违反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要立即清除出组工干。
7.警察核心价值观演讲稿
检察干警核心价值观演讲稿 尊敬的评委、同行们: 记得自己在上学的时候,就经常想象自己进入检察系统的那一时刻,怀着那份很美好的期待,带着那份对检察工作的热爱,认真地从事检察工作。
在刚刚加入到公诉队伍的时候,内心总是无比激动的,同事们忙碌的身影总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我时常的问自己:是什么让他们如此细致认真地工作?在公诉科的这段时间让我知道, 是因为大家心中都有一份信仰,而这次主题教育的学习更让我认识到,信仰并非只是虚幻的字眼。
通过多年的工作实践使我感悟了何为政法干警的核心价值观?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概括起来可为八个字:“忠诚、为民、公正、廉洁”---这八个字就是对政法干警的基本要求,也是我们共同遵守的价值取向。 “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是政法干警的核心价值观。
那么,结合自身实际,我有以下几点看法: 第一,舍虚浮之行,倡忠诚之德。有一种品德无论何时何地,都会受到人们的赞美;有一种品德,如果你拥有他,人格就会生化;有一种品德,她不仅是我们的立身之本,更是集体力量的保证。
这种品德名为忠诚。忠诚,就是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这是政法干警的政治本色;忠诚是检察官的命脉,在我们身边有很多这样的同事,当老人需要照料的时候,她们可能正在加班;当孩子需要温暖的时候,她们可能在外地查案。
他们用自己的行动阐述着忠诚的含义! 第二,舍浮躁之气, 做到执法为民。“为民”就是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切实做到执法为民,这是政法干警的宗旨理念。
初入工作的我们,在散发着青春气息的同时,也不可避免的有些浮躁情绪。虽然检察系统的一线工作可以更为直接地诠释着忠诚为民的价值,但诸如案卷的整理、材料的上报--这些简单的小事也同样体现着价值。
所以我们一定要放低姿态,清空个人的杯子,“多听、多看、多学”,踏踏实实的一点一滴学习工作技能,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三,舍骛远之心,践行公正正义。
“公正”,就是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是政法干警的神圣职责。 每一个选择检察职业的毕业生都基本经历了 四年甚至七年的法律学习, 那么在这段学习时间内,大家都奉法律为信仰,追求公平正义。
所以刚步入工作岗位,就急欲拿起法律的利剑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然而在真正的检察工作中,正义的实现不是仅仅依靠一个大案、要案的侦破、起诉来实现的,而是体现在每一个案件、每一个工作任务的细小环节中的。
要明白,一个好的法律人不是一天或一个案件成就的,而是需要长时间的积累和沉淀。我们应该舍弃好高骛远的心态,切切实实从基础性的工作中一步步实现法律理想。
第四,舍散漫之风,得廉洁之习。“廉洁”,就是清正廉明、无私奉献,这是政法干警的基本操守。
高校的学习和管理有着一定的自由度,很多同学读书期间因为疏于自我管理养成了散漫的作风。进入检察队伍,这种作风必须舍弃。
大到工作纪律,小到生活细节。检察系统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工作、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必须自觉执行相关纪律。
细节决定成败,习惯决定未来,生活中着装的规范、个人形象的整洁、办公用品的摆放等等细节无一例外地体现了一个检察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作风。 对于刚刚从学校里走出来的我来说,公诉的工作还是一个陌生的领域。
在人生转型之际,我们需要卸掉学生时代的光环,放下骄傲,虚心的向单位的前辈、师傅学习做人、做事。 最后,我想说的是,信仰是几代检察人手中传递的火把,这光芒将照亮我以后还很漫长的检察之路,在这条路上,个人得失已经无足轻重,因为置身这伟大的事业中我已感到无上荣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