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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款方支票丢失情况说明

    1.支票丢失证明怎么写

    XX银行

    我公司因财务人员工作疏忽,不慎将票号为:XXXXX的XX支票丢失,特此申请将此支票作废,由此而引发的经济法律纠纷均由我公司承担。

    XXXX公司(公章)

    在使用支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填写,这样在丢失后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

    根据《票据法》规定,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是表明“支票”字样;

    二是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是确定金额;

    四是付款人的名称;

    五是出票日期;

    六是出票人签章。

    支票上未记载上述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一些不符合规定做法如支票填写不齐全就交付使用,支票收款人代为出票人进行填写等,一旦该支票丢失,将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丢失了支票,根据《票据法》第十五条规定,可采取如下三种方式补救,即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需强调的是,无论采取哪种措施,均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一.必须有丧失票据的事实。即票据因丢失、遗失、被盗等原因而使票据权利人脱离其对票据的占有。

    二.失票人必须是真正的票据权利人。

    三.丧失的票据必须是未获付款的有效票据。

    一、挂失止付指失票人将丧失票据的情况通知付款人并由接受通知的付款人暂停支付的方法。根据《票据法》十五条规定,挂失止付的票据应当是不属于未记载付款人的票据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未记载付款人的支票属于无效票据,故不能挂失止付。 挂失止付仅仅是失票人在丧失票据后可以采取的一种暂时的预防措施,以防止票据被冒领或骗取。因此,失票人既可在票据丧失后先采取挂失止付,再紧接着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也可以不采取挂失止付,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由法院在受理后发出停止支付通知,或向法院直接起诉。一般而言,丧失票据后应通知付款人挂失止付为宜,因为法院受理有个过程。

    二、公示催告指票据丧失后,由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以公告方法通知不确定的利害关系人限期申报权利,逾期未申报者,则权利失效,而由人民法院通过除权判决宣告所丧失的票据无效的一种程序。

    三、普通诉讼指丧失票据的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定付款人向其支付票据金额的活动。 采用诉讼方式,应注意如下几点:一、票据丧失后的诉讼被告一般是付款人,但在找不到付款人或付款人不能付款时,也可将其他票据债务人(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等)作为被告。二诉讼请求的内容是要求付款人或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的到期日或判决生效后支付或清偿票据金额。三、失票人在向法院起诉时,应提供新丧失的票据的有关书面证明。

    四、在判决前或付款前,付款人或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失票人提供抵押,以防由于付款人支付已丧失的票据票款后可能出现的损失。

    五、在判决前,丧失的票据出现时,付款人应以该票据正处于诉讼阶段为由暂不付款,而将情况迅速通知失票人和人民法院。法院应终结诉讼程序。没争议的,由真正的票据债权人持有票据并向付款人行使票据权利;有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确认。在判决生效后,丧失的票据出现时,付款人不为付款,应将情况通知失票人。无争议的,由真正的票据权利人向付款人行使票据权利;如有争议,任何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权利人。

    2.我把外单位给的支票遗失了;情况说明怎么写

    是什么支票?转帐?现金? 现行《银行结算办法》规定:“已签发的现金支票遗失,可以向银行申请挂失,挂失前已支付,银行不予受理;已签发的转账支票遗失,银行不受理挂失,可请求收款人协助防范。”

    这就是说,不是所有的支票遗失后都能挂失,只有现金支票遗失了,银行才受理挂失,但也只能抢在支付之前。因为支票是开户单位委托开户银行从其存款账户上支付款项的命令书,只要支票外间齐全,填写规范,银行见票即付,不得压票。

    又因为银行只能起结算中介作用而不负责垫付资金,所以一旦在挂失前款项已支付,银行不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如果印章齐全,填写规范的转账支票遗失,可迅速通知收款人协助防范,防止用遗失的转账支票冒购商品;如冒购商品已成事实,可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力争尽快追回全部或部分资金。

    对遗失的空白现金支票、空白转账支票,银行也不受理挂失。

    3.遗失了一张支票,写一则遗失声明

    支票遗失证明范文:

    北京x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慎丢失支票一张,支票帐号:110xxxxxxxxx,特此声明作废

    xxx开发公司不慎丢失空白支票一张,支票号:227636xxxxxxxxx,特此声明作废

    支票的挂失

    已经签发的普通支票和现金支票,如因遗失、被盗等原因而丧失的,应立即向银行申请挂失。

    (1)出票人将已经签发内容齐备的可以直接支取现金的支票遗失或被盗等,应当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填写两联挂失申请书(可以用进账单代替),加盖预留银行的签名式样和印鉴,向开户银行申请挂失止付。银行查明该支票确未支付,经收取一定的挂失手续费后受理挂失,在挂失人账户中用红笔注明支票号码及挂失的日期。

    (2)收款人将收受的可以直接支取现金的支票遗失或被盗等,也应当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填写两联挂失止付申请书,经付款人签章证明后,到收款人开户银行申请挂失止付。其他有关手续同上。同时,依据《票据法》第15条第3款规定:“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月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的待票人在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时,须以书面形式向票据支付地(即付款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公示催告申请。在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申请书上,应写明票据类别、票面金额、出票人、付款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并说明票据丧失的情形,同时提出有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确属丧失的票据的持票人,有权提出申请。

    失票人在向付款人挂失止付之前,或失票人在申请公示催告以前,票据已经由付款人善意付款的,失票人不得再提出公示催告的申请,付款银行也不再承担付款的责任。由此给支票权利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失票人自行负责。

    按照规定,已经签发的转账支票遗失或被盗等,由于这种支票可以直接待票购买商品,银行不受理挂失,所以,失票人不能向银行申请挂失止付。但可以请求收款人及其开户银行协助防范。如果丧失的支票超过有效期或者挂失之前已经由付款银行支付票款的,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应由失票人自行负责。

    4.支票丢失去哪声明

    立即给开户银行打电话咨询!

    一般流程是:1 出票单位到开户银行填写挂失止付申请,银行暂停支付

    2 到付款人开户地所属的法院,提起公示催告

    3 拿着法院出的公示催告再到银行,就可以完成挂失了,不会再付款了

    注意: 第1步完成后要尽快去法院做公催,因为暂停支付的有效期只有10天。也就是说,即使作了第1步,如果不及时拿着法院的公示催告去银行办挂失的话,10天一过,这张票如果被别人捡到并提示付款,就又可以对外付款了。特别是没有写出票日期的支票,一定要去法院!

    5.转账支票丢失了

    转账支票背面不需要留预留印鉴啊,你该不会是现金支票吧?收款方填的是自己公司还是人家公司啊???日期填了吗?

    如果是转账支票,收款方是人家公司,那丢了的话,公司损失的风险不大,最多也就是哪个好心人碰巧拣了,交到你开户行,完成划款给收款方这个动作,也就是你公司的钱付到收款方账上(反正你本来就是要付的),要不就是过10天支票有效期,就自动作废了。而且转账支票是不能挂失的,因为转账支票本身就是可以直接持票购买商品的。

    如果是现金支票,收款方填了自己公司,那丢了的话,人家可是能直接去银行取钱了哦。所以这种情况赶紧在没被取钱前去银行挂失吧,毕竟挂失手续费总比支票金额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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