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标车淘汰情况说明

1.黄标车的淘汰措施
综合北京、南京、西安等地黄标车淘汰政策,各地对黄标车淘汰主要采取三种措施:一是政府给予一定补贴鼓励车主主动提前报废黄标车;二是规定黄标车限时限区域行驶,迫使车主尽快淘汰黄标车;三是要求车主加装后处理设备,排放检验合格后换发绿标。
吉林省环保厅计划于2015年年底前,淘汰2005年12月31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17.59万辆。“黄标车”将采取限制行驶区域措施“十二五”期间,吉林省将削减机动车排放氮氧化物3.02万吨的目标。
各地根据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对“黄标车”采取限制行驶区域、时间、路段或车型等相应的交通管制措施。对尾气排放检测不合格的车辆,由公安交管部门配合环境保护部门收回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并限期治理。
2013年与2014年,吉林省将加大老旧机动车淘汰力度,严格落实机动车报废制度。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经检测不符合标准且无法修复的,按照国家机动车报废规定予以报废。对已经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辆,要严格监督其回收拆解,并逐台登记造册,防止报废车重新上路。
未取得环保合格标志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新车注册可凭落籍证明到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机构免检领取环保合格标志。在用机动车排放检测周期应当与安全技术检验周期一致。
不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核发牌证、通过年审。凡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不合格,未取得环保合格标志或者环保合格标志失效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
同时,在吉林省范围内将逐步供应国IV标准车用燃油。 2013年1月13日,《东莞市黄标车淘汰更新鼓励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补贴方案”)出台。
方案计划东莞将在3年内分批次投入近8亿元用于补贴淘汰全市12.3万辆黄标车,不过,包括大量家用小轿车在内的非营运黄标车并未纳入补贴范围之内。根据方案,校车黄标车淘汰补贴按购车价的10%补助计算,预计最少投入资金约6000万元。
方案说明,市财政将预计投入资金约2.8亿元用于公交黄标车淘汰补贴,其中更换为LNG单燃料的,每辆补贴7万元;更换为气电混合车型的,每辆补贴10万元。营运车辆提前报废最高补贴1.8万元营运黄标车(含营运货运车和营运客运车)的淘汰补贴测算金额约4.569亿元,其中营运客运黄标车补贴约0.172亿元;营运货运黄标车补贴约4.397亿元。
在市政府下发《东莞市黄标车淘汰更新实施方案》计划规定时间内或提前淘汰的,按《方案》标准予以奖励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如下:对2008年登记注册的重、中、轻型营运货运黄标车提前报废执行补贴最高标准分别为1.8万元、1.3万元、0.9万元,登记注册日期每提前一年,补贴标准递减500元。
对2008年登记注册的重、中型营运客运黄标车提前报废执行补贴最高标准分别为1.8万元、1.1万元,登记注册日期每提前一年,补贴标准递减500元。对1999年以前登记注册的黄标车不分年限统一执行1999年登记注册黄标车的补贴标准。
1999年起,北京开始执行机动车国I排放标准,在此之前购买的车辆基本都属于黄标车范畴,其平均车龄都在13年左右,以京A、京E号段的车辆居多。从2003年起,北京禁止黄标车进入二环。
自2008年9月27日起至2009年底转出和报废的车辆,按规定进行机动车尾气定期检测,张贴有效黄色环保标志的,均可享受鼓励政策,每淘汰一辆黄标车,政府将给予最高2.5万元的奖励。据介绍,为鼓励早淘汰,鼓励标准分两个阶段执行,第一阶段从2008年9月27日至2009年6月30日,在此期间淘汰的,鼓励资金最高2.5万元,最低800元;第二阶段从200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在此期间淘汰的,鼓励资金最高2.2万元,最低500元。
从2009年1月1日起除保障城市生产生活和运行外,运输渣土等各类黄标车全天禁止在北京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行驶。2009年9月30日,北京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共同重申“第十五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通告”中有关黄标车禁行的政策内容,同时公布了有效期 为一年的高污染排放机动车淘汰鼓励政策。
2009年10月1日前,根据通告要求,保障北京城市运行的黄标车都将全部予以淘汰更新完毕,10月起所有黄标车将禁止在六环路(含)内行驶。2010年黄标车淘汰补助政策,根据国家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北京淘汰的黄标车可补领二次差额补贴资金。
执行时间由2009年底延至2010年5月31日。 国家补贴政策,为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
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上述两政策同步执行,符合两政策者,可选择其一就高申领补贴。根据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应该根据达到规定使用年限、达到一定行驶里程、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不符合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标准等情况的车辆实施报废。
该规定将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2013年5月1日前已达到本规定所列报废标准的,应当在2013年4月30日前予以报废。
新规最大改变是普遍延长机动车使用年限。其中,小、微型非营。
2.如何办理黄标车淘汰
你好,办理黄标车淘汰及领取补贴流程如下(一)车辆所有人(以下简称车主)登录山东省黄标车提前淘汰信息管理系统,注册账号并填写《山东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申请表》。
(二)市环保局对车主填写的《山东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申请表》进行初审,确定是否属于提前淘汰的黄标车。 (三)经市环保局确认属于提前淘汰的黄标车,由车主自愿将车辆交至报废机动车拆解(回收)企业,领取《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报废机动车拆解(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车、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监督下解体,并留存视频监控资料。
(四)车主携带《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有效身份证明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申领《机动车注销证明》。如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申领手续的,还应提供车主的委托书或单位证明、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黄标车几年报废
黄标车报废年限指的是车辆达到了需要报废的标准,是可以使用一定的年份,针对不同种类的车辆以及它们不同的用途,黄标车报废年限也是不同的。
去年刚刚公布的机动车辆报废标准当中就准确的规定到,黄标车报废年限会根据机动车辆的使用情况以及尾气排放等情况等进行分析,对于达到一定报废标准的车辆车管部门将会实施强制性报废的标准,此项规定也是在去年的时候正式的开始实施的。新标准中表示中小型汽车运作使用年限为8年,运营车辆的报废年限为10年。
但是现在都是可以得到延缓的,最高可以延缓五年,所以车辆强制报废年限为15年,不过现在新规有变化,已经把年限改成公里数了。
4.黄标车报废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是什么
黄标车报废申请流程: 1、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印章。
2、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3、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4、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
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 注意事项: 1、联合服务窗口 这是由市级的财政部门和商务主管部门共同设立的办理黄标车淘汰和申领补贴资金的服务部门,也是唯一办理的部门。 2、注意补贴的申请日期 当年9月1日到下一年的1月31日,是办理黄标车报废流程补贴申请事宜的日期,如果逾期的话,就不能进行申请了。
5.黄标车报废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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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影响,波及部分黄标车报废补贴。记者对比发现,根据新规,部分车型的使用年限普遍进行了延长。例如,微型货车的使用年限由原来的8年延长至12年,中型营运客车由8年延长至10年,19座及以下大型客车由8年延长至12年,非营运小型客车则取消了原来15年(可延)。由于当前佛山正实施黄标车淘汰的地方性补贴政策。新规实施后,部分车型补贴也会随之而变。
记者从环保部门获悉,根据现行的黄标车淘汰补贴政策,在2015年3月31日提前(在报废年限提前一年以上的车辆)报废,根据车型不同,车主可获得5000~18000元不等补贴金额。此外,提前将黄标车转出佛山市的,也可获得每辆2000元的补贴。
环保部门解释称,满足黄标车标准的佛山车辆达到强制报废年限前一年或以上报废或转出,均能获得相应的补贴奖励。
伴随着新政的实施,绝大多数原来达不到提前报废标准的车辆,将会进入补贴的行列。记者获悉,在目前近20万辆的黄标车,商用车占据近半的数量,这些以客车、货车等为主的商用车,必然会随着报废年限的延长而进入黄标车的补贴行列,在报废或者转出中享受补贴。
据悉,由于黄标私家车5月1日前仍可享受黄标车补贴,本次取消年限并没有波及到数量庞大的私家车享受黄标车补贴。
值得提醒的是,由于新规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车主可对比自己车辆的年限,选择更合适的时机进行报废,可在发挥老车余热的同时,更科学地享受黄标车的补贴待遇。
6.黄标车提前报废需要提交哪些申请材料
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简称,是连国Ⅰ排放标准都未达到的汽油车,或排放达不到国Ⅲ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因此称为黄标车。
黄标车是指未达到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未达到国三排放的柴油车。 黄标车提前报废,车主需提交9份申请材料 1、《提前报废黄标车奖励资金申请表》。
2、《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补贴联原件。 3、《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与机动车所有人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证复印件。
6、代理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奖励申请的,需同时提供机动车所有人委托书原件和代1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营运车辆需同时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8、当年度有效年票或缴费凭证原件(未纳入年票制的除外)。 9、申请人签署的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由服务点提供《承诺书》文本)。
7.黄标车报废操作流程及办结时限是怎样的
(一)受理审核 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身份证明或代码证和IC卡经民警核对确认无误后当场归还):核对机动车所有人证件与行驶证记载是否一致,比对计算机信息、比对“盗抢库”,符合规定的通知拆车厂拖运车辆。
(二)车辆查验和拆解 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一是拆车厂完成拖车;二是分别由民警查验员和拆车厂查验员根据《规程》规定,按职责划分分别查验车辆,确认机动车唯一性;三是拆车厂对车辆解体,解体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将车辆五大总成送交破碎企业,并对车顶、车身进行全部或者部分拆解,按规定提供三张照片。 (三)注销登记 1。
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回收中心收齐包括车辆解体后的照片和包含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部件照片在内的凭证、资料交派驻回收中心办证民警。 2。
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派驻回收中心办证民警根据《规程》规定,审核回收中心提供的凭证、资料,符合规定的办理注销登记。 (四)办结时限 1。
在正常情况下,经五个工作环节、在八个工作日内完成; 2。 如遇特殊情况,将不适用五个工作环节、八个工作日完成的要求; 注:特殊情况包括 (1)《上海机动车报废回收(拆解)注销、更新工作服务指南》中指出的特殊情况; (2)政府出台鼓励机动车报废政策导致大批客户集中前来办理报废业务的情况;。
8.如何查询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资金未到账应该怎么办
唐山市提前淘汰黄标车财政补贴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将相关手续转至车主所在地财政部门,县(市)区财政部门,车主所在地财政部门在12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机动车所有人或单位账户。
申请补贴资金的车主或单位办理申领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唐山市提前淘汰黄标车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四联;
二、商务部门核发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第三联);
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
四、车辆所属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委托书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七、车辆所属单位专用账号及税务凭据;
八、车主本人银行卡及开户凭证或对账单。
唐山市提前淘汰黄标车财政补贴办公室办公地点: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北侧“路通检测站”东门北侧。
补贴发放开始受理时间:201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