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下级请示事项范文
发布者:陈悦明2020-01-16
上级机关答复下级机关请求的事项用什么公文?
批复。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第七条 党的机关公文种类主要有(十)批复 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第七条 党的机关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 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
(二)决定 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安排。 (三)指示 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提出开展工作的原则和要求。
(四)意见 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五)通知 用于发布党内法规、任免干部、传达上级机关的指示、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发布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共同执行或者周知的事项。
(六)通报 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况。 (七)公报 用于公开发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件。
(八)报告 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九)请示 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批复 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 (十一)条例 用于党的中央组织制定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规章制度。
(十二)规定 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十三)函 用于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无隶属关系的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
(十四)会议纪要 用于记载会议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