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证更换的情况说明

1.报到证写错了,怎样更改
1、报到证报到地址错误
报到证备注地址错误一般是到学校修改,但是学校不受理的话。需要到发报到证的相关部门修改地址。可以直接手写上去,再让相关部门盖章,也可以重新打印新的报到证。
2、报到证报到地址格式不对
到省就业指导中心直接手写修改地址并盖公章或者直接换新的报到证。
注意:报到证修改过来后档案是还没有调走的,因此修改好报到证后还要记得让改入单位出调档函,去原单位调动档案到新的单位。此项工作可以在改派好报到证之后完成。
扩展资料
报到证遗失:主要指学生领取报到证后因各种原因遗失。
解决办法:请毕业生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就业管理科查询报到证号、开具补办申请表(此表需到学院出具意见,此步骤暑假期间可不做),到海南日报等省内报纸刊登遗失声明,持补办申请表、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206室(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省琼苑宾馆对面)办理新证。
报到证被省就业局扣发:主要是指毕业生在海南省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就业但因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政府机关录用为公务员的,须提供组织部或人事部门出具的正式录用为公务员的函)或未提供事业单位编制卡(俗称“空岗卡”)而报到证被暂扣在就业局。
解决办法:请毕业生提供有效录用证明或事业单位编制卡直接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206室(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省琼苑宾馆对面)办理新证。办理完毕后将报到证下联送交档案馆,上联学生自己保存,并在报到期限内报到。
参考资料来源:海南大学-关于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改派、错误修改等问题的说明
2.已经换了工作报到证该怎么办
只需要对报到证进行改派就行。以下是办理流程:
在毕业生派遣之后(或者签署就业协议截止日期之后),如果毕业生要离开原单位到新的单位工作,需要进行改派。改派是一件应该慎重对待的事情,其审批过 程也比较繁琐。请毕业生仔细考虑自己的改派事宜,如果确实要改派,需与原工作单位协商解决,并妥善处理由于改派带来的各种纠纷。
在毕业生与原工作单位协商一致以后,由毕业生本人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学校把改派所需材料上报省高教厅,待批准后方能改派。申请改派所需材料为:
①原来的报到证;
②原户口迁移证;
③原工作单位的退函(即原单位的书面同意函,需要说明违约原因、表明原协议作废并同意毕业生改派);
④新单位的接收函(最好是新签好的三方协议书);
⑤毕业生本人的改派申请书。
改派只能改一次,而且京外生源毕业生改派只能到京外的单位就业,不能改派到京内单位。 毕业生改派的期限为毕业后一年之内。即秋季毕业生的改派为次年7月之前,春季毕业生为次年1月之前。过期不能再办理改派。
3.学校更改报到证
可以的,你签完三方协议后拿到报到证,去你亲戚的公司报到;在报到证派发之后的一年内找到工作的,可以去学校改派。
本专科改派
1、改派材料准备
由于某种原因在一年(从报到证鉴发之日算起)要求改派的毕业生,可从学校领取《高校毕业生调整改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如实填写《申请表》中“毕业生本人申述改派理由”以上部分内容。《申请表》中其它栏目,按以下方式填写。
(1)“原派单位签署意见”一栏,属定向、委培、师范本科毕业生,以及派遣时已落实单位的毕业生须由原派遣单位签署同意改派的意见(“原派遣单位”指派遣证开具的单位)。其他毕业生可免签原派遣单位意见。
(2)“新的接收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一栏,①属中央驻皖单位、省直厅局的,须由所在单位人事处(聘用人员由省及所在市、县人才中心)签署意见;②属市属单位的,须由市毕业生调配部门签署意见;③属单位聘用,在省、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人事代理的,须由用人单位及省、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人事代理的,须由用人单位及省、市人才服务中心签署意见;④属外省单位的,须由用人单位及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签署意见;⑤属回生源地的,须由生源地所在市或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3)“培养学校签署意见”一栏,由培养学校学生处或就业指导中心签署意见(外省回皖毕业生在省内改派不需要培养学校签署意见;在市属范围内改派的可以免签培养学校意见。
2、改派手续办理
(1)省内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改派出省或改行的改派,处室审核后,每星期一次报厅领导审批。
(2)外省高校毕业生改派去外省,须回原学校办理。待培养学校出示同意改派去外省,须回原学校办理;待培养学校出示同意改派意见后,我办出示放行函。
(3)改派手续原则上由本人持毕业证书或身份证办理,委托别人代办的,代办人还须出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