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农惠农资金情况说明
1.惠农资金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2009]15号会议精神。
我镇对2008年以来各级财政下发的“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等20项强农惠农资金的使用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自查,并将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从自查情况显示,我所对强农惠农资金的使用始终坚持了“一足、二督、三公、四专、五不准”,即一足:各级财政下拨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都及时足额到位。二督:一是督办,每接到一项惠农资金下发通知,所主要领导立即督促分管领导及办事人员按相关规定迅速办理;二是督查,对各项资金的落实到户情况,镇都派有专门督查组跟踪督查。
三公:镇村组三级干部对粮补面积、低保、贫困等救济救助对象都能公布、公平的确定,并将政务、村务张榜公开。四专:对涉及到的强农惠农资金落实均针对性的配有专抓人员,做到了专款专用,建立了专账,并利用“一卡通”打入了享受者的专户账号。
五不准:在落实惠农资金中镇党委、政府反复强调各级干部和经办人员对所有涉及的强农惠农资金不准滞留、不准挪用、不准挤占、不准代扣任何款项,不准优亲厚友,并定为纪律在督查时重点督查,若有行私舞弊,一经查实,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由于领导重视,各级干部纪律严明,到目前未出现因强农惠农资金不到位而上访的现象。
具体到位资金如下:1、扶贫资金15万元。2、粮补资金。
上级财政下发我镇2008年综合直补资金1765691元,粮食直补509631元、良种早稻91948.4元,中稻435737.4元,综合直补追加247093.82元合计金额为5496101.23元。我所采取先二次核实水稻种植面积,后按无异议的核实面积计算出各农户应补资金然后录入微机,另一方将应补资金计算出花名表交信用社直接打入各农户的“一卡通”。
3、油菜种植补贴资金。去年该项资金360246元按据实面积亩补10元,如数打入了种户的“一卡通”。
4、母猪饲养补助。按兽医人员逐户调查核实能繁母猪的存栏数100元/头直接打入养户“一卡通”,共补216000元。
5、退耕还林资金。该项资金的发放由镇林业员协同上级林业部门按成活率要求和造林效果进行实地验收的面积直接打入造林、营林者的“一卡通”,08年共给林权者退耕还林补偿金1064299.5元。
6、五保资金。08年发放五保资金521800元全部打入“一卡通”。
7、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08年全镇合计下拨小农水资金129000元。
强农惠农政策涉及各个行业,千家万户,全面认真的贯彻执行惠农政策是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全国人民的关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工作,因此在自查中我镇坚持边总结边完善,边提高,使涉及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的每个环节工作都落到实处。一是强化责任。
成立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监督检查组。建立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责任制。
二是全面公示。进一步增强强农惠农资金发放使用的透明度。
三是彻底纠改。信用社对惠农资金有时打“卡”不及时,少数享受者不能及时领到资金,强农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公示,公正、公平、公开的管好用好各项惠农资金,使农民深刻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
并建议强农惠农政策适当侧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利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和农村交通条件。 本文《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汇报_文秘114_免费文秘网》由文秘114()为您整理,更多文秘文章请访问: 。
2.强农惠农资金的如何用好强农惠农资金
在强农惠农资金发放和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循四个原则:①应统发尽统发原则。
凡需实行社会化发放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均实行县级统发。②统一集中支付原则。
上级补助和县级安排的各项惠农资金由县财政统一集中支付,委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直接发放到户。③审核权不变原则。
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等权限仍由各主管部门或乡镇按照有关政策执行。④是高效简捷便民原则。
对各项惠农资金不再拨付主管部门或乡镇财政层层划转,减少发放环节,实行“财政——银行——个人”发放模式,有效防止资金被滞留、挤占、挪用和抵扣。 全面推行以“财政——银行——个人”为流程的社会化发放模式,实行“三个一”管理。
①资金“一户”管。县财政局在县信用社营业部开设惠农资金统发专户,用于核算上级财政拨入和县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并直接拨付到群众“一卡(折)通”账户上的各项资金的划入、转出和结存情况。
县财政局将各项惠农资金及时划入该专户,实行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账核算。②服务“一站”办。
县财政局是惠农资金发放的牵头单位,负责会同各部门做好“一卡(折)通”基础数据资料的填报工作,负责惠农资金的公示、告知发放情况和“一卡(折)通”存折发放工作等,为受惠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③资金“一卡(折)”发。
各项惠农资金一律由统一指定的信用联社为代理银行实行“一卡(折)通”发放。乡镇信用社为享受惠农补贴的家庭或个人开设一个存款帐户,将群众享受的各项惠农资金直接存入存折。
实行由资金主管部门填报和审核基础数据、财政部门审核、国库集中支付的发放程序。①严把基础数据填报关。
县财政局在收到省财政厅专项资金对账单后及时通知主管部门,各主管部门根据上级文件有关规定,对受惠对象进行审核、确认,确定补贴标准和金额,编造补贴发放花名册。②严把财政部门审核关。
县财政局对报送的基础数据做好合理性与逻辑性审核工作,并通过网络传递给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及时填好受惠人收款账号,对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并及时将公示结果反馈县财政局。县财政局根据分配方案,及时办理资金拨付审批手续。
③严把国库集中支付关。县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对报送的资料审核无误后,及时向县信用联社营业部开具支付凭证,县信用联社营业部直接将资金划入群众的“一卡(折)通”账户。
对各项支农项目资金,分门别类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对项目资金按工程进度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直接支付到供应商或承建商,并建立县报账制度,严防支农项目资金的挤占和挪用。
为从源头上治理腐败,防止违法违纪行为,我们通过健全机制,加强监管,规范政府行为,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树立了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①建立公示、告知制度。
乡镇财政所将县财政局审核后的惠农补贴分户清册按户主姓名、补贴种类、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进行公示,做到乡镇公示到村、村公示到组、组公示到户,并及时向县财政局反馈公示结果。在惠农资金拨付后3天内,乡镇财政所将发放的资金名称、拨付时间及时向群众张榜告知。
②建立信访接待制度。在实施惠农资金县级统发工作中,各相关部门建立信访接待制度,对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有关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记录,热情接待,对所反映的问题实地核查,及时纠正,并将查处情况及时反馈当事人和有关部门。
③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对惠农资金县级统发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对执行不力,工作不到位,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④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县纪检、监察、审计、财政部门加大对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管力度,及时查处资金发放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
3.强农惠农资金的相关规定
①财政部门负责强农惠农资金的申报、分配、拨付和监督检查等资金管理工作;项目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负责强农惠农项目的立项申请、计划分配、组织实施、检查验收等项目管理工作。
②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符合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原则,符合科学、公正、公开和效率原则,符合资金适当集中使用的原则。
③强农惠农资金坚持逐级申报原则。资金申报部门,为申报项目所在地的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报部门应按照财政管理体制或财务关系,以正式文件逐级申报,不得越级申报。
④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对上报资金项目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负责。
⑤强农惠农资金采用公式法、因素法等分配方法实行规范化分配。强化资金分配的内部制约机制,实行集体研究制度,增加资金分配与政策执行的透明度。
4.乡镇强农惠农资金自查存在哪些问题
可以根据以下格式:
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领导组办公室:
根据《Xx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们对近三年来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落实
1、自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后,乡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就县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进行了传达和学习,并就此项工作如何开展进行了安排。
2、召开由各村及政府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参加的专题会,会上传达和学习了县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对我乡自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以Xx政字[2010]74号文件形式下发到各自查单位。同时对自查报表的填报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
3、乡村联动,协调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近几年强农惠农资金进行全面核现核查,各村在乡政府部门的配合下,对强农惠农资金特别是打卡发放到户资金,对照发放条件进行逐项核查。
二、自查结果
1、打卡发放类:根据自查表,我乡共涉及农作物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9个项目。2007-2008年,以上资金由县财政拔付到乡财政,乡财政足额将资金打卡到户。2009年乡财政根据县核定的数据及时上传相关到户信息资料,由县财政直接打卡到户。存在问题,是在本次自查之前,在库区移民直补到人资金发放中,由于时间跨度长,移民人口情况复杂,加之少数村刚申报时对政策把握不准,出现错登,造成资金错发现象。如:2007年度Xx村错登84人,打卡资金额为37800元;2009年Xx村错登5人,打卡资金额为6750元。2010年Xx村错发资金36800元,Xx村错发资金35000元。乡党委政府发现后立即将打卡资金收回乡财政,并给予全乡通报批评。乡纪委及时下发了Xx纪[2010]0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严明水库移民工作纪律,认真开展水库移民直补人口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2、工程项目类:我乡主要涉及到财政扶贫资金(含以工代赈资金)。库区扶持项目资金等。在资金管理方面,基本能做到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但在本次自查过程中,发现在财政扶贫项目方面,有资金滞留现象,资金额达2.5万元,波及2个小项目。其原因是以上资金到位后,正处于我乡村级财务全面清理时期,各村资金已冻结,8月1日才开始运行。近期我们已予纠正,将资金拔付到项目单位,并完善了帐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