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婚育情况承诺书
1.婚育情况承诺书是生育保险联系单吗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婴儿出生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报销需要带的材料有:
医疗费用申报单;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
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本人的病历本;
生产收费原件;
费用明细单;
出院小结。最好准生证也一起带上。如由他人代领,需带上代领人的身份证。
2.婚育状况承诺书和计划生育证明一样吗
婚育状况承诺书原则上由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或单位)出具, 是全省统一格式 ,各村(居委会或单位)计生主任都有保存。户口是集体户口的,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住房的所在的村(小区居委会)或常住的村(居委会)出具
证明
兹有我单位职工某某,男,出生日期:XXXX年X月X日,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与配偶XXX,女,出生日期:XXXX年X月X日,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系(初,再)婚、未育、未抱养小孩情况属实,无违反计划生育。
单位盖章
当地居委会盖章原因是计划生育证明格式很容易找的,而且计划生育证明格式现在也不是太难找。关于找具体的计划生育证明格式,我建议你到这里看看计划生育证明格式,之所以这里的计划生育证明格式比较全,其他地方的计划生育证明格式网,可能不如这里的计划生育证明格式全面,确定是哪儿都能找到计划生育证明格式,原因是计划生育证明格式很容易找的,而且计划生育证明格式现在也不是太难找。关于找具体的计划生育证明格式,我建议你到这里看看计划生育证明格式,
3.苏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格式是怎么样的
婚 育 证 明 编号: 本村(居): 姓 名: 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于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登记结婚,系初育。
特此证明。 ________村(居)委会(公章) 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 兹有 和 同志、于 年 月 日结婚。
婚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男、女)婴,姓名 。并且领取了独子女光荣证,独生子女证、证号( )。
至今婚姻情况(有无)变化。无再生育行为。
该同志属于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对象。请审核。
工作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居住社区(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街道计生(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区级部门(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现居驻地址: 联系电话; 证明一式三份(计划生育及相关部门备案)。
4.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承诺书怎么办理在那办理
一、办理生育登记的条件
1.夫妻任何一方的户籍地/居住地(本地常住户籍人员)
2.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以居住证为依据)
二、办理生育登记手续
(一)一孩生育登记
首先到村妇联主任处填写育龄妇女信息卡片,做新婚登记。
1.条件要求
(1)双方初婚,无子女;(2)再婚夫妻,均未生育过子女;(3)已生育过1子女,该子女死亡的
2.证件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1)双方户口本(居住证)(2)身份证(3)结婚证(4)妊娠诊断证明/医院建立的健康手册(5)婚育情况证明。
※再婚家庭除上述5点外,还要出具(6)离婚协议/判决书
※子女死亡的家庭除上述5点外,还要出具(7)死亡证明/注销户口页。
※如有需要还应签订承诺书(计生办决定)
(二)二孩生育登记
1.条件要求
(1)双方初婚,已生育1子女;(2)再婚夫妻,合计共生育1子女;(3)已生育过2子女,死亡1个子女的
2.证件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1)双方户口本(居住证)(2)身份证(3)结婚证(4)妊娠诊断证明/医院建立的健康手册(5)一孩出生证明/户口页(6)承诺书(7)婚育情况证明。
※再婚家庭除上述7点外,还要出具(8)离婚协议/判决书
※子女死亡的家庭除上述7点外,还要出具(9)死亡证明/注销户口页。
三、办理生育登记需本人或委托村委会带齐证件前来计生办办理。如果找他人代办,代办人需携带:
(1)申请人的上述规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书(申请人和代办人都要签字)
5.苏州异地怎么办理准生证
办理条件:
1,依法结婚且双方至少有一方为苏州户籍;
2,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实行自愿登记制度,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3,生育后进行登记的,必须在生育后3个月内进行登记。
办理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夫妻双方结婚证;
3,婚育情况承诺书(可当场填写),内容包括:夫妻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现居住地、联系电话、婚况、结婚时间等,已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还应包括子女出生时间、性别和孩次等。
4,本市户籍方提供户口簿,非本市户籍方提供居住证;
5,女方流动人口提供《电子婚育证明》(可在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社区(村)居委会打印)。
办理流程
1,申请人需走的流程:拿齐上述材料去登记办理即可。
2,受理单位需走流程:
(1)受理点登陆省流动人口系统婚育证明管理模块,核对婚育信息。
(2)确认信息一致,登陆省人口计生平台(WIS)打印《生育登记服务单》、《生育保险联系单》;登陆省流动人口系统发送通报。
(3)信息不存在或不完善的,在省流动人口系统进行建档和补充相关信息,向户籍地发送协查,同时以当事人承诺信息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同第2步。
(4)信息不一致的,向户籍地发送协查,或电话、信函等方式,以协查回馈信息为准。在10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情况告知当事人。
扩展资料:
准生证主要作用:
1、男女结婚后,如果要生育孩子的话,必需先去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明准生证办理(5张),生孩子的时候相关部门要检查,比如医院、管计划生育相关部门,这个证相当于工商的许可证一样,有这个生育服务证就代表国家批准你生育合法的孩子了。
2、怀孕7个月的时候要靠这个生育服务证来启动你的生育保险办理程序。
3、育龄夫妻持《生育服务证》接受围产期医疗保健服务,根据需要选择参加宣传、咨询、培训,并接受生殖保健、避孕节育服务。
4、给新生儿上户口。领取了《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在其子女出生后,应当持《生育服务证》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到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
新生儿上户口跟生育服务证没有必然关系,卫生部关于印发《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卫基妇发[2001]45号)规定:新生儿父亲或母亲或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到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人口登记手续。
非父母户籍所在地出生的婴儿,持出生地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回父母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登记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计划生育服务证
6.怎么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承诺书
一、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的636f70797a6431333366306538条件
下列三种情况可以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
1、双方均为初婚且未生育或者收养过子女的;
2、双方或者一方为再婚,且未生育或者收养过子女的;
3、已生育或者收养过子女但子女均已死亡或已解除收养关系的。
二、应提交的证件证材
1、证件证材: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夫妻小二寸合照(电子版)、户口簿、承诺书。
曾经生育过子女但均已死亡的,还应提交死亡子女的死亡证明或者户口注销证明;收养子女解除收养关系的,应提交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2、证件证材要求:
(1) 证件证材格式:jpg或jpeg。
(2)证件证材大小:小于1M。
三、办理时限
自申请人提交材料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申请人可以在申请成功两个工作日后进入首页第九项《办理事项进度查询与证件打印》输入双方身份证号和识别码查询办理进度,如果办理结果为“审核中”,请与备注中的办理单位联系。
办理结果为“同意”的,可以自行打印《网上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凭证》。退回的申请,请于一个月内进行修改,超过一个月内不予修改,请重新申请证件。
四、《网上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凭证》与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大厅签发的《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申请人也可携带身份证和夫妻小二寸合照一张到沧州市任一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大厅免费领取《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
扩展资料
一、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均可办理生育登记
据辽宁省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的工作人员介绍,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可直接到街道进行免费登记,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均可办理登记。同时,与原来不同的是,夫妻在怀孕前、怀孕后、生育后均可办理登记。
二、再生育审批时间缩短一半
再生育审批需要申请材料,包括: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以及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具体证明材料。具体材料是指:属于离婚后再婚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属于丧偶后再婚的,提供公安司法机关或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原配偶死亡证明;
子女属于病残儿的,提供市级以上卫生计生委出具的《病残儿童医学鉴定结论通知书》;属于依法收养子女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属于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规定其他情形的,依申请理由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参考资料:沧州市人民政府网-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一次性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