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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全申请人承诺书

    1.申请财产保全后谁对产品负有保管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等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本院民事审判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未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但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对方当事人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等可能导致判决无法执行的紧急情形,可以向当事人行使释明权,询问其是否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第二条 当事人转移财产、抽逃资金的行为有可能危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也可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第三条 审理过程中,主审人在收到当事人关于财产保全的书面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提请合议庭进行评议,作出决议,并报庭长、主管院长批准,在四十八小时内必须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第五条 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六条 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生效后至申请执行前,债权人可以向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债务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作出保全裁定,保全裁定应当立即执行。

    第七条 合议庭应当对当事人提供的担保物的价值、合法性进行审查。对担保物价值不足额的,可以要求当事人补充提供。

    金融机构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出具承诺书代替担保物。

    2.法院保全房子,有一朋友借我一笔钱,因几年过去了都没还,他有一套房

    抱歉刚才没有仔细看问题。

    保全一般都是立案时与诉状同时提交,情况紧急的话可以申请诉前保全。

    保全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保全申请书和保全申请人提供的担保物,这个担保物可以是任何形式的动产或者不动产,比如定期存款、房、车均可,但是担保物的价值要等于或者高于被保全的物。如果担保物的所有人不是申请人本人,那么还需要担保物的所有人提交一份担保承诺书。

    需要注意的问题,一般每个法庭都会有一个专门保全的法官,如果没有的话就找主审法官。要及时联系。

    3.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需要什么手续

    到法院诉讼,申请财产保全,一般要向诉的讼法院写份财产保全申请书,说明保全理由及具体事项,当然在诉讼时一般要同时提供担保,如果是个人,房产证等不动产或现金是可以的,还得提供担保房产的房产证、及产权证所有人身份证还有承诺书,证明愿意担保,并承担不利的责任;如果是公司,可以找其他公司担保,并承诺愿在担保范围了承担责任,要提供担保公司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写个法院的承诺书。

    更多更详细的法律规定至:/p/4330691871可详询

    4.申请财产保全后谁对产品负有保管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等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本院民事审判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

    当事人未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但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对方当事人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等可能导致判决无法执行的紧急情形,可以向当事人行使释明权,询问其是否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第二条 当事人转移财产、抽逃资金的行为有可能危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也可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第三条 审理过程中,主审人在收到当事人关于财产保全的书面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提请合议庭进行评议,作出决议,并报庭长、主管院长批准,在四十八小时内必须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第五条 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六条 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生效后至申请执行前,债权人可以向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债务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作出保全裁定,保全裁定应当立即执行。

    第七条 合议庭应当对当事人提供的担保物的价值、合法性进行审查。对担保物价值不足额的,可以要求当事人补充提供。

    金融机构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出具承诺书代替担保物。

    5.保证担保承诺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案情回放]

    2009年张某因需资金周转,向某信用社申请贷款。2009年9月29日,张某、李某与某信用社签订了抵押担保借款合同一份,约定张某向某信用社借款30000元,借款期限一年,月利率6.6375‰,逾期利率为9‰,李某以自己拥有的房屋为该笔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李某同时出具了抵押担保承诺书。在签订该抵押担保合同时,王某也出具了保证担保承诺书,自愿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借款到期后,张某未归还此笔借款本息,经某信用社催促,张某、李某、王某均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名,之后三人仍未还款。某信用社提起诉讼。

    [专家点评]

    该保证担保承诺书是王某在李某与某信用社签订抵押担保合同时出具的,并且自愿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符合保证合同的书面性、要式性、从属性特征。我国《担保法解释》第22条第1款规定: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本案中某信用社与张某、李某在自愿基础上签订的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在借款申请书中就约定了王某是该笔借款的担保人,在该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签订时王某自愿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并向某信用社出具了保证担保承诺书,依该保证担保承诺书约定,该承诺书作为借款合同的附件,等同于正式保证担保合同,借款到期后,某信用社向张某催款时,王某又自愿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名。因此该保证担保承诺书符合这一法律规定,合法有效。

    6.反担保承诺怎么写

    反担保承诺书(自然人)

    反担保承诺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兹因申请人 公司(或厂)向 银行申请银行 人民币 万元整,故而请求****公司对该笔银行 人民币 万元整提供信用担保。现应申请人的要求,本人同意作为反担保人为其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人郑重承诺:

    一、愿意提供本人的相关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

    二、愿意作为反担保人与其他反担保人组成反担保方在反担保合同上签章确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此致

    ****公司

    反担保承诺人(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反担保承诺书(企业)

    反担保承诺人: 法定代表人:

    兹因申请人 公司(或厂)向 银行申请银行 人民币 万元整,故而请求****公司对该笔银行 人民币 万元整提供信用担保。现应申请人的要求,本公司同意作为反担保人为其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公司郑重承诺:

    一、愿意提供本企业的相关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

    二、愿意作为反担保人与其他反担保人组成反担保方在反担保合同上签章确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此致

    ******公司

    反担保承诺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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