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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投资人承诺书

    1.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简易注销公司用)的全休投资人签字上面要盖公司

    不需要。我国相关法律有规定公司因经营不善,符合申请简易注销的条件时,可以申请简易注销,自这种情况下是不需要的。

    1、简易注销中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一页左下角为: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如果公司股东为自然人股,则只需要全部股东签字即可。

    2、如果公司股东中涉及到法人股东,则也需要法人股东盖章+法人股东的法人在公章中心处签字。

    而公司制企业注销印章是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可以自己保留或自行销毁。

    扩展资料:

    需要登记的清单: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以上第4、第5点,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内容应当包括:公司注销决定、注销原因。

    法院的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应当分别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决定。

    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6、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8、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注销公司

    2.国家企业信息系统投资人承诺书的大小怎么写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负责人登记表》、《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指定(委托)书》(投资人自己办理的,不必提交《指定(委托)书》); 3、《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4、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变更投资人:转让协议书或法定继承文件。 变更投资人的姓名或居所:相应的更改姓名或居所的证明文件。

    变更出资方式(出资方式有个人财产出资和家庭共有财产出资两种):改变出资方式的文件。 变更经营范围:新增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后置许可的,应提交《承诺书》。

    3.合作经营以个人身份证作法人协议书范本

    个人合作协议甲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证号 ;乙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合作期限,自__ 年__ 月__ 日起,至__ 年__ 月__ 日止,共__ 年。

    第四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资人民币 元,大写 ,占总投资额的60%;乙方出资人民币 元,大写 ,占总投资额的40%; (二)双方以 方式出资,于___ 年__ 月__ 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 _元,大写 。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第一年年终总利润 10% 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第二年年终总利润 10% 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第三年年终总利润 10% 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投资比例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作人入伙,必须经双方合作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入伙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事由。

    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给合作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七条 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一)甲方负责经营管理及财务出纳;乙方负责财务会计。

    (二)合作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作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作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作债务;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 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销; 5.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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