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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易征收办法的情况说明

    1.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有几种情况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9号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半2%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二)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半2%征收增值税。

    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四)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简易征收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二)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

    (三)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四)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五)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六)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七)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

    (八)销售、出租2016 年4 月30 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九)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十)公路经营企业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按3%征收;

    (十一)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2.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有几种情况

    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主要有以下的情况: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9号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半2%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二)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半2%征收增值税。 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四)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扩展资料: 按照我国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和特定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采取简易计税办法,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经营规模小,会计核算不健全,难以准确申报增值税销项税和进项税,税务机关也难以核实,因而对其实行简易计税办法。 1994年实施的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征收率为6%。

    1998年,为促进商业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将商业企业纳税人征税率由6%调减到4%。2009年,增值税转型改革在全国统一实施,考虑到因机器设备进项税抵扣增加导致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负担总体降低,为了平衡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不纳税人的负担水平,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将6%和4%两档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一档。

    特定的一般纳税人考虑到其经营项目由于进项抵扣不充分等制度性原因和历史原因,采用简易计税办法。截至目前,特定的一般纳税人征收率共设有6%、5%、4%、3%4档。

    征收率为6%的项目,包括自来水、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部分建材产品和生物制品。 征收率为5%的项目,即中外合资的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

    征收率为4%的项目,包括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销售旧货。征收率为3%的的项目,即营改增试点期间明确的公共交通运输等试点服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

    3.一般纳税简易征收备案事项说明怎么写

    写明你是哪种项目按照哪项规定的相关条件,逐条对照自己的合规情况,最后申明需要简易征收即可。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没有具体格式,此项资料是《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1版)》2.2.5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中要求的必报材料。

    “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具体包括材料,总局文件未明确提及,现在仍然按照《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1版)》2.2.5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备案执行。

    4.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怎么写

    XX县国家税务局: 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税识别号:XXXXXX,成立于2013年7月17日,公司属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按有效的资质证书经营)。

    我公司2016年5月1日起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依据《关于全国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我公司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11%的税率征收增值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总局2016的18号公告)第二章第一节第八条,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计税,我公司符合文件规定,选择简易办法征收,适用税率5%。 延展阅读: 关于做好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备案的通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下发的《纳税服务规范2.2版》中,2.2.1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备案要求规定,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需要到办税服务厅报送简易办法征收备案资料。

    目前该项备案开始受理,营改增纳税人请于7月底前进厅办理备案登记,否则可能会影响8月份的申报。具体需要报送的备案资料如下: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表》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4、公章 5、涉及营改增部分简易办法征收的项目(对于下列事项,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使用简易办法计算增值税,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5.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怎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9号 文件规定: 二、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额: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

    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四)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

    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3。

    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因此,一般纳税人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一般纳税人什么情况可以申请简易征收

    一般纳税人在如下6种情况可以进行简易征收: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3、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4、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5、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7a64e59b9ee7ad9431333431373231液,可以按照简易方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但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其购进自来水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办法备案须提供的材料

    1、企业适用简易办法征收书面(打印)申请书(申请内容包括:生产上述货物的原料及生产流程的详细说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4、有关部门批准企业生产产品的资质证明或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

    5、企业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申请备案表》一式二份。

    注意事项

    企业提供的复印件均一式一份,使用A4复印纸,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需字体清晰可辨,不得折叠,填报内容保证真实、可靠、完整,字迹工整,不得涂改。如审核时发现填报内容不符将不予受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简易征收

    7.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情形有哪些

    增值税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提供建筑务的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以及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这是考虑到建筑业的行业实际情况以及为确建筑业营改增的顺利平稳转换,而采用的三项过渡性规定。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指施工方仅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料,建筑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或全部材料由建设方或上一环节工程发包方采购。由于分包务在建筑行业普遍存在,处在分包链条最底层的企业,主要以清包工的形式承揽工程,其本费用支出基本是建筑工人的工资,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很少。

    因此,为妥善解决清包工能产生的税负上升问题,对一般纳税人的清包工业务,可以允许其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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