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新疆人员情况说明
1.在新疆 社区怎样做好民族团结工作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
历史一再证明:团结就兴盛、就繁荣,分裂就动乱、就衰败;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民族分裂分子接连发动暴力恐怖袭击的最大阴谋,就是企图煽动民族仇视、制造民族矛盾、挑起民族冲突、破坏民族团结,最终破坏当前**和谐稳定的大好形势,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分裂目的。
面对严峻复杂的斗争形势,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我们要看到,在**,搞民族分裂活动的是极少数人,他们代表不了任何民族,他们是各族人民共同的敌人。
我们与民族分裂主义的斗争,既不是什么民族、宗教问题,也不是什么民主、人权问题,而是事关维护祖国统一与破坏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与破坏民族团结的大是大非问题,各族干部群众只有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才能坚决有力地打击敌人,挫败他们的各种分裂破坏图谋,更好地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大好局面。在新的形势下,要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要坚持不懈地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民汉结队互助活动,大力宣传和表彰民族团结的先进典型,促进各民族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支持、互相谅解,始终做到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共同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的大好局面。
这些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就会给我们社会发展稳定的大局带来不利影响,甚至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因此深入抓好淡化宗教色彩、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民族团结工作是刻不容缓的,下面我从该项工作的现状及应从哪些方面做好谈一下自己的想法:一、要始终不渝的把教育引导工作作为淡化宗教色彩的手段之一 要加强民族政策、宗教政策的宣传,利用各种场合、各种机会对干部群众进行教育引导,通过正反两方面的事例,让干部群众受教育。
把学习宣传与学习效果统一起来,杜绝只求教育数量、不求教育质量,只看教育宏观、不看教育细节,只看工作表现、不看思想认识,只做上班期间工作、忽视工作外行为的等各类现象的发生,真正实现学习教育活动与既定学习效果的统一,使干部群众从思想深处真正认识学习的意义和个人应该达到的要求,最终实现自觉遵守各类规定,并坚决与违反民族、宗教政策的不良行为作斗争。二、要进一步从制度上细化对各族干部群众的要求,明确哪种具体行为是社会所不允许的,一旦违反应该如何处理等 使各族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此类问题是不可触碰的,一旦违犯,坚决不会姑息,必将严肃处理。
从而,为干部群众的的各类行为提供制度上的保障和依据。三、要建立重点人员排查制度 重点关注确立的重点人员,这就要求把这样的人员作为关注的重点,积极引导这些他们多参加丰富多彩的各类活动,多到他们家里去家访,多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使其主要精力放在工作中,放在学习上,坚决避免因为沟通交流少等原因,而被不良的思潮所利用。
四、要开展维护稳定、淡化宗教色彩的各种活动 各类宣教活动、文体活动等,要把民族团结、淡化宗教色彩等内容贯穿其中,使各族干部群众遵守法律相关规定,同时积极投入到维护社会稳定、淡化宗教色彩、加强民族团结工作中来。在团结、和谐、思想高度统一的氛围中,投身劳动生产和精神文明建设之中。
五、要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作用 维护稳定的重点在基层,矛盾焦点也在基层。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基层维护稳定这道防线建立起来了,维护稳定就有了深厚的基础。强化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维稳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建立健全治保、民兵、妇联等群团组织,在村组和社区建治安联防党小组,构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维稳工作组织网络。各级党组织坚持维稳工作联系会、协调会、碰头会制度,坚持互通信息,互通情况,定期沟通,重大问题共同研究、共同协商、共同解决,构建了维护社会稳定的横向领导机制。
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联点制度,乡镇党委成员联系重点村社,乡镇科级领导联系重点片区,一般党员干部和村干部联系重点对象,构建了维护稳定的纵向领导机制。派出所、司法所等乡镇站所党组织根据各自管理职能,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具体管理和指导,教育和引导基层组织主动承担责任、主动履行工作职责,合力维护稳定,构建了维护稳定的职能领导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维护稳定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六、加强宗教管理坚决制止非法宗教活动 宗教问题历来是**稳定的晴雨表。近年来,无论是西方反华势力、境内外“三股势力”,还是其它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分裂渗透和破坏活动的力度不断加大,宗教领域越来越成为对敌斗争的一块重要阵地。
特别是“三股势力”,始终把“**独立”与“宗教自由”紧密联系在一起,大搞非法宗教活动,煽动宗教狂热,极力向群众灌输宗教极端思想,企图挑起宗教冲突、煽起民族仇恨、制造社会动乱。我们一定要严格贯彻宗教管理规定,淡化宗教氛围,确保干部不从事宗教活动,群众不参加非法宗教活动。
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非法宗教活动的整治力度,依法制止地下教经、讲经活动,严厉打击。
2.新疆简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简称新,位于中国西北部,面积166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六分之一,是中国面积最大的省级行政区。
新疆地处亚欧大陆腹地,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巴基斯坦、蒙古、印度、阿富汗等八国接壤,在历史上是沟通东西方、闻名于世的“丝绸之路”的要冲,现在又成为第二座“亚欧大陆桥”的必经之地,战略位置十分重要。 新疆,古称西域,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公元前60年,西汉中央政权设立西域都护府,新疆正式成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1884年清政府在新疆设省。
1949年新疆和平解放,1955年10月1日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现有14个地、州、市,85个县(市),其中33个为边境县(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是新疆的重要组成部分,有174个团场。截止2002年底,新疆人口为1905。
19万人,比上年增加29万人,增长1。6%。
分城乡看,城镇人口644。72万人,增加11。
51万人,增长1。8%,城镇化率为33。
8%;乡村人口1260。 47万人,增加17。
49万人,增长1。4%。
分性别看,男性人口963。26万人,增长1。
0%;女性人口941。93万人,增长2。
2%。全年人口出生率为16。
3‰,死亡率为5。4‰,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0。
9‰。 一个文物古迹众多,自然景观独特,民族风情丰富多彩的好地方位于吐鲁番市的高昌故城和交河故城均为古代城市遗迹,败壁残垣之间,充满历史沧桑感。
柏孜克里克千佛洞是洞窟多、壁画内容丰富的石窟群,是我国开凿最早的石窟士寺。具有浓厚的维吾尔族建筑风格的苏公塔,幽秘罗布泊 、天山天池是著名的风景游览区,风光绮丽,牧草繁茂,山花浪漫。
8611米的世界第二高峰乔格里锋,世界第二洼地艾丁湖,有被称为"死亡之海"的世界第二大沙漠塔克拉玛干大沙漠,新疆是我国极具魅力的旅游胜地。 “想看更详尽的内容,请查看乐知网的网友课程 “ 。
3.乌鲁木齐居民生活情况
不好回答,通过下面这个文件能有所帮助。
【标 题】 乌鲁木齐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 【颁布单位】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 2004-04-22 【实施日期】 2004-04-22 【有 效 性】 有效 文号:乌政办[2004]68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乌鲁木齐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ОО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乌鲁木齐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乌鲁木齐市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实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应当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和及时、便民原则。 第三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属地管理。
城市居民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不分其所在单位的隶属关系和所有制性质,都应当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第四条 市民政局负责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
各区(县)民政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 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初审工作。
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可以承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市财政、统计、物价、审计、劳动社会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第五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市、区(县)两级财政共同负担,列入市、区(县)财政预算。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
市、区(县)财政应设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补助资金专户”,以保证专款专用,不被挤占、挪用。 第六条 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赠、资助;所提供的捐赠资助,全部纳入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第七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本市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和调整,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第二章 保障对象及条件 第八条 凡持有本市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可以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前款所称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下列人员: (一)配偶; (二)父母与未成年的子女、养子女、继子女、非婚生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子女与无生活来源的父母、养父母、继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与子女亡故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四)兄、姐与父母双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 (五)父母与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子女,尚在校就读且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 第九条 本办法所称的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生活补助费、福利及其他劳动收入; (二)离退休费、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职工安置费或经济补偿金、复员转业军人退役金、因工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抚恤金; (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抚养费; (四)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 (五)储蓄、股票等有价证券及孳息; (六)从事生产、经营所得或出租、变卖家庭资产获得的收入; (七)家庭人口中,有从事农业劳动的,按当地上一年度年人均收入折月计算的收入; (八)其他应当计入的家庭收入。
第十条 无固定职业、无固定收入人员,按实际收入计算其收入。 在职职工、离岗职工和领取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的人员,按照本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有关标准计算其收入,实际领取额高于政府公布标准的,按实领额计算。
对连续6个月以上未领到或未足额领到工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的人员,经单位同级经贸或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并出具证明,不再计算其应得收入,按实际收入计算本人收入。 第十一条 赡养费、扶养费和抚养费按照下列方法计算: (一)有赡养、扶养或抚养协议、裁决的,按照赡养、扶养或抚养协议、裁决的规定计算; (二)没有赡养、扶养或抚养协议、裁决的,赡养费按照被赡养人子女家庭月收入减去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后剩余部分的50%,除以被赡养人数计算;扶(抚)养费按照给付方收入的25%计算,有多个被扶养人、被抚养人的,其给付额最高不超过其收入的50%。
实际支付赡养费、扶养费或抚养费高于上述规定的,按实际支付额计算; (三)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家庭。
4.新疆多名族地区怎么做好社区警务工
社区警务是社会居民在警察带领,指导,支持下采取各种合法手段,方式,充分研究社区问题;开采社区资源;改造社区环境,强化自卫互助;以全面系统,长效维持社区公共安全的思想,活动和方式方法体系的统称。
其实质就是要求警察立足于社区,积极开展各项宣传工作,动员和组织社区群众,实行警民合作,不断增强社区民众参与社区各项治安管理、预防违法犯罪的意识。它的立足点在于社会是产生违法犯罪的根源,因而预防和减少乃至根治违法犯罪也必须依靠社会。
它的工作范围是以社区为主导,以社区为基本单位。 社区警察通过深入到公众当中进行走访交流、巡逻、帮助失足青少年、处理家庭纠纷等服务性的日常工作,改善了公众对警察的态度并增强了公众的安全感,对其作出科学的考核评估需要社会很多部门参与,不简单是公安机关内部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