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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超生考核不合格情况说明

    1.出现何种情形时认定考核不合格

    《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医师在考核周期 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机构应当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1) 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2) 未经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计生部门)批准, 擅自在注册地点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执业活动的。 (3) 跨执业类别进行执业活动的。

    (4) 代他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5) 在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 他不正当利益的。

    (6) 索要或者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 其工作人员给予的回扣、提成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 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者购买药品、医疗 器械等收取回扣或者提成的。

    (8) 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 疗器械促销的。 (9) 未按照规定执行医院感染控制任务,未有效实施消毒或者 无害化处置,造成疾病传播、流行的。

    (10) 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11)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医师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报告、调查、处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12) 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医德较差的。 (13)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者扰乱考核秩序的。

    (14) 违反《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被行政处罚的。

    2.公务员政审有一个计生证明是什么吗

    一、关于公务员政审中的计生证明

    1、公务员政审中的计生证明,就是关于本人有无违反计划生育,即有无超计划生育的证明。

    2、计划生育证明在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开具证明,然后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加盖意见和公章即可,如果户口是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必须先持人事代理合同、户口本到人才市场开具证明,然后再到居委会(村委会)、计划生育办加意见和公章。

    二、关于超生

    1、超计划生育的,政审不合格。

    2、录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有抵触行为的;

    (2)受过刑事处分的;

    (3)受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的,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4)有流氓、盗窃、贪污、赌博、诈骗等不法行为的;

    (5)组织纪律松懈,经常违反本单位规章制度的;

    (6)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

    (7)超计划生育的;

    (8)有其它不宜到机关工作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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