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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变更法人承诺书怎么写

    1.税务登记证变更法人代表的承诺书范本

    变更税务登记承诺书

    XXX 国家税务局 第________税务所

    XXX 地方税务局 第________税务所

    本企业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内容发生变化,需向贵所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为自觉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定,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保障国家税收收入,自愿作如下承诺,并承担因违法本承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1、保证向贵所提交的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全部文件、证件等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2、对本单位变更前的应缴未缴税金、欠缴税金等相关涉税事项,承诺由变更后的法人代表、投资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 (签字并盖章)

    承诺单位 (盖章)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2.承诺书 变更申请怎么写

    银 行 承 诺 书 有关 君(公司)申请以承购之 市 区 段 小段 地号土地及 市 区 段 小段 建号建物为担保,向本行申请贷款缴纳不动产价款乙案,承诺事项如下:一、同意依「台北市政府财政局出售市有非公用不动产案件承购人申办贷款缴纳价款作业要点」之相关规定办理贷款事宜。二、同意於承购人接获缴款通知之次日起或开标之次日(以下简称起算日)起35日内将核准贷款与否之结果及贷款额度,通知台北市政府财政局及承购人,核准贷款者,同时将已用印之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之相关文件送交台北市政府财政局。三、同意於办妥抵押权设定登记,取得抵押权设定契约书、他项权利证明书、登记誊本等相关文件3日内将贷款金额拨缴台北市政府财政局之市库专户(出售市有房地价款专户第210131062278号帐号),逾期拨付时,依本银行基本放款利率按日加计利息支付。 立承诺书人: (用印) 代 表 人: 地 址: 电 话: 中 华 民 国 年 月 日 中国XX银行XX市分行:

    于 年 月考进嘉应学院 系 班 专业就读,是 科学生,身份证号码为 ,毕业时间为年月.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难于支付本人在校期间的学费,为了能顺利完成学业,特向贵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200 至200 学年的学费人民币元整( 元),200 至200 学年的学费人民币 元整( 元),200 至200 学年的学费人民币 元整( 元),200 至200 学年的学费人民币元整( 元),200 至200 学年的学费人民币 元整( 元),以上合计人民币 元整( 元).贷款期限从200 年 月至200 年月,最迟不超过毕业后第六年.

    承诺: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后,努力学习,积极上进,较好地完成自己的学业.并信守诺言,在 年 月 日前还清贷款;毕业后及时将工作单位或详细的联系方式告知贵行,做一名守信用的当代大学生.

    家的详细联系地址是 省 市 县 镇 村

    邮政编码是: 联系电话是:

    申请人:

    年 月 日

    3.股东变更的承诺书怎么写

    一、本人承诺对所向工商局提供的所有申请登记注册材料(含股东、董事、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的签字)不含虚假成分,并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包括愿为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公司全体人员保证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有关政策规定,如有违犯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规定的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公司负责承担。

    三、自然人股东不是国家公务员及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允许参与经营的其他人员。

    四、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以下情况: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的。

    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4.法定代表人承诺书怎么写

    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本单位是***单位,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向登记管理机关***作出如下承诺:

    1、成立登记或变更法人登记提供的全部文件材料均真实有效;

    2、登记后依法取得社会组织法人主体地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保证本单位人、财、物三独立,并在本单位内墙挂证、外墙挂牌。

    3、遵守《工商登记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

    4、依法按核准《章程》开展业务,确保业务活动规范化、经常化、正常化;

    5、遵守《会计法》,建立健全独立的财务制度;

    6、遵守《工商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并于每年3—5月主动到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检;

    7、保持与登记管理机关的联系与沟通。本单位如有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业务范围等项目发生变更,在30日之内主动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如电话、手机号码变动,也应告知登记管理机关及时更改);

    8、本单位需要注销,及时到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法定代表人(签名)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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