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注销自查情况说明
1.注销核查报告书怎么写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变更、注销)报告书》填写说明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642 更新时间:2007-4-27
1、事证第 号:按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书号填写。
2、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名称,登记有多个名称的只填写“第一名称”,并加盖事业单位的相应公章。
3、法定代表人: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表明本报告书已经法定代表人审核同意并签发)。
4、填报日期:填写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报告的当日日期。
5、有关登记事项: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登记情况填写。
6、开户银行和银行帐号:填写事业单位开立基本帐户的银行及帐号。
7、人员编制:指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编制数额。
8、从业人数:指单位的实有在职人数,包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录用的人员(不含离退休返聘人员、短期临时工等)。
9、变更事项:指在年检期间需要变更登记的单位名称变更、举办单位变更、住所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等事项。
现登记情况: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目前登记的事项填写;
拟变更情况:按准备变更登记为的新内容填写。
10、变更理由:指变更的依据和原因。填写有关机构同意变更的批准文件全称及文号,并简要摘述拟变更的内容。
11、举办单位意见:经举办单位审核后,填写意见“同意”或其它修改意见,并加盖举办单位公章。
12、备注:有特殊情况需要说明的填写此栏。
需要提交的材料中:
13、本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事业单位本年度已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等进行财务审计的,提交审计报告;未进行财务审计的,可提交本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14、年检中申请变更登记事项的事业单位,需提交相应的变更证明材料:如地址变更的需提交新的办公用房证明。
15、有效的执业证书复印件:指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合格,本年度有效的执业证书复印件。
泸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0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