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缴五险一金的情况说明
1.离职证明上面写着暂停缴费五险一金有没有什么问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离职后都会处于暂停状态,劳动者找到新工作时都可以转移,养老保险可以转为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不能个人购买,劳动者可以委托中介机构帮忙缴纳。
员工离职后,用人单位会为劳动者办理五险一金停缴,员工通常按照如下流程办理转移: 1、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养老保险采用 “双转移”模式(个人部分全额转移,统筹部分(即公司部分)转移缴费基数的12%,相当于统筹部分的60%)转移手续如下:
a.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b.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此后,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旧参保地两地社会部门将处理转移事项。只要审核通过,参保者将在45个工作日后接收到社保部门完成转移的通知。
2、医保账户可随人划转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
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当劳动者离职之后到新城市就业,即可加入当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将通知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劳动者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原就业地在中止参保手续的同时出具参保凭证备查。同时,个人账户余额通过保险经办机构转移。在新就业地参保医疗保险时提供足够真实的参保信息,所有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事情都不用再费心。
3、工伤及生育保险
这两种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
4、失业保险转移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如需办理手续,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不需划转资金。失业人员跨省迁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并划转所需资金,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资金划转手续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
5、公积金异地购房可以一次性提取或转移
个人到外地工作,如果工作单位已为其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可以将在原来住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转移到外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办理时,该员工需要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给在原居住地的原单位,通过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申请办理。
外地户口凭离职证明、身份证和提取银行账户,每月25日前可以在原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一次性提取。
2.职工五险怎么停缴
之前在公司上班,公司给交的五险一金,但是现在回家创业了。就没交了。——这就说明已经停缴了。
回家以后家里农村的,要交新农合,但是说需要把我之前的职工保险怎么处理一下。——这是社保转移。
社保转农保办理流程:
1、参保人须为本单位参保人员,单位在企业版软件中做减员(如软件中无此人信息,需先录入人员信息,做增员后再做减员),减员原因四险为“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为“其他”,报盘并打印减员表,医疗四险须分开打印;
2、本人去户口所在地区县农保中心开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转移申请表》;
3、保险登记岗报送材料:参保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2份,减员表2份,《转移申请表》原件复印件到社保办理,办理时须本人到场,填写《转农保申请书》;
4、保险支付岗报送材料:
①《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核准表》(养老保险科审批取得);
②《北京市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明细表(表十六附表)》(网上下载)(2份);
③《北京市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汇总表(表十六)》(网上下载)(2份);
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基本养老保险)》(区县农保中心开具)。
5、单位来办理时需携带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