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死亡处置情况说明
1.非正常死亡处置程序与方法是什么
非正常死亡的表现形式很多,有自杀、意外伤害死亡、自然灾害死亡、原因不明死亡、无名尸体等,其中包括自然因素,也包括人为因素,既包括自杀,也包括他杀。
因此,对非正常死亡的先期处置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第一,划定保护区域,布置现场警戒,疏散围观群众,保护现场;有条件的应对尸体进行遮掩保护。尽量保持现场原始状态,不得触动现场痕迹、物品。
第二,有条件的可以现场了解一些情况,主要内容包括:(1)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详细经过,发现后采取的保护措施,现场所见的情况,有无可疑人或者其他人在现场,现场有无反常情况以及物品损失情况等;(2),可疑人员的性别、年龄、口音、身高、体态、相貌、衣着打#,携带物品及特征,来去方向、路线等。第三,将现场情况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2.农村非正常死亡事件如何处置
一、建立预警处置机制,有效防止事态失控;一是预警要准确;二是处警要及时;三是处置要稳妥;
二、深排细查重取证,明辨是非促调解;调查取证是纠纷调处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非正常死亡;首先死因要查明;其次责任要分清;三是信息要透明;
三、非正常死亡事件因其突发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一直是农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的一个难点。党委、政府以“大调解”机制为平台,构建乡镇非正常死亡应急处理机制,运用“大调解”这一有效平台。
一 旦 接到非 正 常死 亡的警情, 领 导、民 警首 先 在思想 上 要高度 重 视。从 一 开 始 就应 当 启 动命案侦破机制,快 速 联动,领 导 要靠前指挥、统 筹协 调;侦技人 员 则要以命案侦破 的高标准 行 动起来,严 格按 照 《 公 安机关 刑事案件 现 场 勘 验、检 查 规则 》进 行, 掌握信息 ,查 证 资 料,固 定 证 据。这 样做 一 则展 示 了 公 安机关 严 谨、科学、规 范 的 工 作作风,形 成 的勘 查、调 查 结 果 和 鉴 定结 论 易 于 被当事人心 悦诚服的认 可。二 则 一 旦 经 过初 查 认定 为刑事案件,前期勘 查 的资 料也 能作为刑事案件中的 证 据使用,减少 重 复劳动,同 时 也 不 会 造 成时 过 境迁,无 原始 现 场 可 勘、据 灭 失的被动 局 面。
3.看守所内非正常死亡怎么处理
家属可以要求看当时监控录象。
追问: 应该走的程序是什么?这种情况也需要报案么? 回答: 没什么程序。在看守所内非正常死亡需要在24小时内报到省检察院的。
而且也要 通知家属。不知道你在什么渠道得知你朋友死亡的消息的。
你应该核实一下。然后在去驻检室核实。
追问: 公安局的通知我们知道的 。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回答: 要求观看当时监控录象。要求24小时内给出初步死因鉴定。
如果家属不满意,可以委托检察院向上级机关做尸体解剖以查明死因。确实非正常死亡的,要求公安机关明确凶手,并给出说法。
因病死亡的,公安机关无过错的,按照有关规定火化,由看守所出抚恤、丧葬费用。
4.罪犯非正常死亡,监狱如何处理
非正常死亡必须进行法医检验,以确定死因。地方公安机关通行规定:对怀疑非正常死亡的情况,应由有关部门进行检验以查明死因。死者亲属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事后应给予复检。另外,家属要求保留尸体的,经批准后应允许保留一段时间。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你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由看守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项目为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的生活费。
根据《事故分类暂行规定》第4条的规定,看守所在押人犯其他非正常死亡事故是指:
工伤死亡;
冻死、热死、饿死;
煤气中毒死亡;
食物中毒死亡;
药物中毒死亡;
看守所干警和住所武警打骂、体罚、虐待、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致在押人犯死亡。
5.看守所内非正常死亡怎么处理
家属可以要求看当时监控录象。
追问: 应该走的程序是什么?这种情况也需要报案么? 回答: 没什么程序。在看守所内非正常死亡需要在24小时内报到省检察院的。
而且也要 通知家属。不知道你在什么渠道得知你朋友死亡的消息的。
你应该核实一下。然后在去驻检室核实。
追问: 公安局的通知我们知道的 。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回答: 要求观看当时监控录象。要求24小时内给出初步死因鉴定。
如果家属不满意,可以委托检察院向上级机关做尸体解剖以查明死因。确实非正常死亡的,要求公安机关明确凶手,并给出说法。
因病死亡的,公安机关无过错的,按照有关规定火化,由看守所出抚恤、丧葬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