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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典当公司出资承诺书

    1.谁有典当行的出资协议书麻烦发下谢谢

    我有,发邮箱吗?

    出资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经全体股东研究协议一致同意出资设立“乌海市成邦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狮城东街南庆小区7#商铺。

    本公司注册人民币1000万元。出资人有企业法人内蒙古新阳建设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瀚阳建筑有限公司和一个自然人杨城。

    其中:内蒙古新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出资600万(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60%;

    乌海市瀚阳有限责任公司出资3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3%;

    出资人全部以货币出资。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后,应当在5天内开设公司临时帐户,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以保证验资。

    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不能体现股东本意愿的,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出资比例分摊。

    股东签字:

    内蒙古新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乌海市瀚阳建筑有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自然人股东:

    2010年11月1日

    股东会议决议

    时间:二O一O年十一月一日

    地点:公司会议室

    参加人:全体股东

    决议事项:经全体股东研究一致同意,公司设立后,杨生成同志为乌海市成邦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任命肖秀花同志为监事;财务总监为张丽。

    特此决议

    股东签字:

    内蒙古新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乌海市瀚阳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倾情

    法人代表:

    自然人代表:

    乌海市成邦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11月1日

    第三部分

    出资承诺书

    出资承诺书

    我公司郑重承诺出资600万元(人民币),投资乌海市成邦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入股。在典当行名称核准5日内将出资足额存入典当行临时帐户,公司设立后承担投资人义务和法律责任。并且保证,两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典当行股权,不以持有的典当行股权对外质押或提供担保。

    特此承诺

    内蒙古新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

    2010年11月1日

    出资承诺书

    我公司郑重承诺出资30万元(人民币),投资乌海市成邦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入股。在典当行名称核准5日内将出资足额存入典当行临时帐户,公司设立后承担投资人义务和法律责任。并且保证,两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典当行股权,不以持有的典当行股权对外质押或提供担保。

    特此承诺

    乌海市瀚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

    2010年11月1日

    出资承诺书

    我公司郑重承诺出资320万元(人民币),投资乌海市成邦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入股。在典当行名称核准5日内将出资足额存入典当行临时帐户,公司设立后承担投资人义务和法律责任。并且保证,两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典当行股权,不以持有的典当行股权对外质押或提供担保。

    特此承诺

    出资人签字:

    2010年11月1日

    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 政治面貌

    拟任职务

    简历

    人事

    部门

    意见

    2.申请典当行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申请典当行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一)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三)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四)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五)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

    (六)符合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

    (七)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扩展资料:

    2013年10月,商务部有关部门发布《关于简化典当行备案工作流程的通知》,其中明确表示要将对典当行备案工作的流程进行简化,旨在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和作风转变,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按照这一通知要求,典当企业的设立以及变更申请的审批权限下放。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批企业的变更申请,可直接打印证书,然后通过全国典当行业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备案;

    同时,商务部管理部门将按号段提前发放一定数量的空白典当经营许可证至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管理和使用。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典当管理办法

    3.1、申请设立典当行需要什么材料

    答:1、设立申请(应载明拟设立典当行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等内容);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制定的章程、业务规则及相关制度(参见示范文本);2、股东出资协议及各股东出资承诺书原件;3、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认可的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包括银行询证函复印件、进账单复印件等银行出具的出资证明,每页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出具验资证明日期距申请材料报至省级典当主管部门的日期在3个月以内,资金应当保存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指定银行的验资账户内,直至领取营业执照);4、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个人股东、拟任法定代表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拟任典当行的董事、监事、经理、财务负责人)的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5、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认可的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人股东近期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出资能力证明原件;法人股东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期距申报材料报至商务部的日期在3年以上);6、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使用期限在3年以上)复印件;7、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8、公安机关审核意见;9、国有资产相关管理部门关于国有资本投资典当行的承诺函(要求注明:同意国有资本进入典当行;承诺退出或转让时,须先经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拟受让候选名单及有关资料后,再报国资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国资转让手续);10、上市公司投资典当行的承诺函(要求注明:积极配合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管工作,接受对其和下属典当企业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主动提供上市公司与典当业务相关联的报表和材料等)。以上申请材料,以当年公告为准。

    4.典当行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条件

    设立典当行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设立典当行的书面申请(应当载明拟设立典当行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等内容)及可行

    性研究报告;

    2、典当行章程、出资协议及出资承诺书;

    3、典当行业务规则、内部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个人股东、拟任法定代表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

    6、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人股东近期财务审计报告及出资能力证明、法人股东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8、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如何申请典当行资质

    一、申请程序:

    1、确定总量。商务部依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各地相应经济指标等确定调控总量和材料上报时间。

    2、接收材料。申请人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的要求,向拟设典当行所在地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e79fa5e98193e4b893e5b19e31333337613161提交申请材料。收到设立典当行或者典当行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后,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初审,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报送商务部。

    3、商务部审查。商务部组织成立典当行联合审批工作小组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

    4、办理批件。根据典当行联合审批工作小组会议纪要,对于符合要求的设立申请,商务部向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下发批复,并颁发《典当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批复和典当经营许可证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不予核准的,通知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并说明理由。

    5、企业持商务部批准文件和《典当经营许可证》,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初审后,向市(地)级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持上述批件及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二、成立条件:

    1、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2、有符合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3、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4、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5、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

    6、符合典当管理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

    7、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6.典当公司营业执照值多少钱款

    典当公司的营业执照对注册的最低注册资本有限制,要求7a64e78988e69d8331333337616566300万-500万,且要求实缴;

    申请设立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2、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万元,但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

    3、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设施和办理业务必需的其他设施;

    4、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5、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6、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分的人,不得出资设立典当行,不得从事典当经营活动。

    设立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设立申请报告(应当载明拟设立典当行的机构名称、注册资本数额与来源、机构住所、经营范围及可行性分析等内容);

    2、典当行章程;

    3、典当行业务规则、内部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拟任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6、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产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7、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国家商务部规定的其他材料。

    7.典当行的营业执照怎么办

    一、设立条件: 《典当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设立典当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

    ) (三)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经营场所内设置录像设备、营业柜台设置防护设施、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典当物品保管库房和保险箱(柜、库)、设置报警装置、门窗设置防护设施、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及器材) (四)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五)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 (六)符合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 (七)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二、申办材料: 《典当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典当行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拟设分支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榆林市商务局规定为例) 1.设立申请(应当载明拟设立典当行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内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3份) 2.典当行章程、出资协议及出资承诺书;(原件3份) 3.典当行业务规则、内部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原件3份)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 5.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个人股东、拟任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原件3份) 6.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人股东近期财务审计报告及出资能力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法人股东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原件3份)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份) 7.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原件1份、复印件2份) 8.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复印件3份) 扩展资料: 《典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领取《典当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典当行《特种行业许可证》,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典当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 (五)典当行经营场所及保管库房平面图、建筑结构图; (六)录像设备、防护设施、保险箱(柜、库)及消防设施安装、设置位置分布图; (七)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八)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治安保卫人员基本情况。 第十七条 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受理后应当在10日内将申请材料及初步审核结果报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核批准,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10日内审核批准完毕。

    经批准的,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申请,应当在20日内审核批准完毕。

    经批准的,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发证后5日内将审核批准情况报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5日内将有关情况通报同级商务主管部门。

    申请人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参考资料: 榆林市政府网--典当经营许可证办事指南 商务部--《典当管理办法》。

    8.申办典当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典当管理办法》第二章 设 立 第七条 申请设立典当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三)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四)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五)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 (六)符合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 (七)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第八条 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 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第九条 典当行应当建立、健全以下安全制度: (一)收当、续当、赎当查验证件(照)制度; (二)当物查验、保管制度; (三)通缉协查核对制度; (四)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五)配备保安人员制度。 第十条 典当行房屋建筑和经营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和消防管理规定,具备下列安全防范设施: (一)经营场所内设置录像设备(录像资料至少保存2个月); (二)营业柜台设置防护设施; (三)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典当物品保管库房和保险箱(柜、库); (四)设置报警装置; (五)门窗设置防护设施; (六)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及器材。

    第十一条 设立典当行,申请人应当向拟设典当行所在地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立申请(应当载明拟设立典当行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等内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典当行章程、出资协议及出资承诺书; (三)典当行业务规则、内部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 (四)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五)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个人股东、拟任法定代表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 (六)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人股东近期财务审计报告及出资能力证明、法人股东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七)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第十二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典当行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 (一)经营典当业务三年以上,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500万元;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 (三)最近两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典当行的分支机构应当执行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安全制度,具备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安全防范设施。 第十三条 典当行应当对每个分支机构拨付不少于500万元的营运资金。

    典当行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典当行注册资本的50%。 第十四条 典当行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拟设分支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报告(应当载明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名称、住所、负责人、营运资金数额等)、可行性研究报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二)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典当行最近两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三)档案所在地人事部门出具的拟任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简历; (四)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五)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具的最近两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的证明。

    第十五条 收到设立典当行或者典当行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后,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报送商务部,由商务部批准并颁发《典当经营许可证》。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商务部批准文件后5日(工作日,下同)内将有关情况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5日内将通报情况通知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第十六条 申请人领取《典当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典当行《特种行业许可证》,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典当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 (五)典当行经营场所及保管库房平面图、建筑结构图; (六)录像设备、防护设施、保险箱(柜、库)及消防设施安装、设置位置分布图; (七)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八)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治安保卫人员基本情况。

    第十七条 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受理后应当在10日内将申请材料及初步审核结果报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核批准,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10日内审核批准完毕。经批准的,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申请,应当在20日内审核批准完毕。经批准的,颁发《特种行业。

    9.典当行的营业执照怎么办

    一、设立条件:

    《典当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设立典当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 )

    (三)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经营场所内设置录像设备、营业柜台设置防护设施、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典当物品保管库房和保险箱(柜、库)、设置报警装置、门窗设置防护设施、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及器材)

    (四)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五)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

    (六)符合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

    (七)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二、申办材料:

    《典当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典当行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拟设分支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榆林市商务局规定为例)

    1.设立申请(应当载明拟设立典当行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内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3份)

    2.典当行章程、出资协议及出资承诺书;(原件3份)

    3.典当行业务规则、内部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原件3份)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

    5.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个人股东、拟任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原件3份)

    6.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人股东近期财务审计报告及出资能力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法人股东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原件3份)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份)

    7.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原件1份、复印件2份)

    8.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3份)

    扩展资料:

    《典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领取《典当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典当行《特种行业许可证》,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典当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

    (五)典当行经营场所及保管库房平面图、建筑结构图;

    (六)录像设备、防护设施、保险箱(柜、库)及消防设施安装、设置位置分布图;

    (七)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八)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治安保卫人员基本情况。

    第十七条 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受理后应当在10日内将申请材料及初步审核结果报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核批准,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10日内审核批准完毕。经批准的,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申请,应当在20日内审核批准完毕。经批准的,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发证后5日内将审核批准情况报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5日内将有关情况通报同级商务主管部门。

    申请人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参考资料:

    榆林市政府网--典当经营许可证办事指南

    商务部--《典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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