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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交纳与使用承诺书

    1.农民工工资交纳证明

    工资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

    附件2

    开具工资保证金存储证明申请书

    以下由工资保证金缴存企业填写:

    工资保证金缴存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人姓名

    开户银行 账 号

    开具工资保证金存储证明申请

    (工资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 :

    我单位已向你行工资保证金专户缴存工资保证金,请你行在款项收妥后予以证明。我单位缴存的工资保证金如有划转至他人或提现,请及时告知本单位。

    附:工资保证金缴存凭证

    工资保证金缴存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以下由工资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填写:

    工资保证金存储证明

    以上工资保证金缴存企业向 (专用账户名称) 专户(账号: )缴存工资保证金,扣除服务管理费后,余额为¥ 元(大写: ),款项已于

    年 月 日存入工资保证金专户。

    特此证明。

    (开户银行业务用章)

    年 月 日

    以下由留存单位自行根据需要填写:

    工资保证金使用记录

    本申请书一式三联,专户开户银行、缴存企业各留存一联;另一联为开户单位留存联,由缴存企业交建设主管部。工资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

    附件2

    开具工资保证金存储证明申请书

    以下由工资保证金缴存企业填写:

    工资保证金缴存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人姓名

    开户银行 账 号

    开具工资保证金存储证明申请

    (工资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 :

    我单位已向你行工资保证金专户缴存工资保证金,请你行在款项收妥后予以证明。我单位缴存的工资保证金如有划转至他人或提现,请及时告知本单位。

    附:工资保证金缴存凭证

    工资保证金缴存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以下由工资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填写:

    工资保证金存储证明

    以上工资保证金缴存企业向 (专用账户名称) 专户(账号: )缴存工资保证金,扣除服务管理费后,余额为¥ 元(大写: ),款项已于

    年 月 日存入工资保证金专户。

    特此证明。

    (开户银行业务用章)

    年 月 日

    以下由留存单位自行根据需要填写:

    工资保证金使用记录

    本申请书一式三联,专户开户银行、缴存企业各留存一联;另一联为开户单位留存联,由缴存企业交建设主管部门或劳动保障部门留存。

    2.国家规定农民工的保证金交纳比例是多少由建设方还是施工方缴纳

    这个保证金是由施工方交纳的。

    国家只是规定需要交纳农民工的保证金,但是交纳比例每个地区都略微不同,具体数目由各地的政府决定。下面是某地区关于农民工的保证金交纳比例的规定。

    退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退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建设工程验收合格意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务工人员工资发放花名册(工程竣工最后三个月); 5、缴纳保证金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6、退款前一个月“结清务工人员工资通告”的照片(通告应张贴在工程地醒目位置公示一个月以上,并注明绥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电话); 7、工程期间的劳动用工合同或每月用工登记台帐; 8、建筑企业要求退取务工人员工资保证金的申请。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60日后,建筑企业可以申请退还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证金。 扩展资料: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证金缴纳的工作程序及提供资料: 1、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工程预算书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代码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联系电话号码; 4、务工人员工资发放承诺书; 5、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6、上一年度劳动保障年检情况(年检合格证); 7、法人委托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8、提供资料名录及页码; 9、凭以上资料由劳动保障部门按照中标合同或工程合同造价预算书核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证金基数,签订《务工人员工资发放承诺书》后到指定银行缴纳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证金; 10、建筑企业持银行出具的缴纳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证金凭证,交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后,领取《缴纳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证金证明书》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该项目的工程开工手续。

    对未完善手续的企业不予办理工程开工手续,强行开工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造成重大后果的,由司法部门按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工资保证金-百度百科。

    3.承诺书样本,谁有

    施工现场及施工驻地安全卫生承诺书

    为确保良好的施工现场,更好的安全施工及施工驻地的安全卫生条件,我方现郑重承诺:

    一、在施工期间,严格按业主和市场要求,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施工许可证》,明确安全责任,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服从业主和市场相关部门的日常管理和检查。

    二、对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培训教育记录,保证施工人员不违反市场管理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市场和公司监管。

    三、我方将实行文明施工,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向市场和相关部门解释施工安全工作保障情况及施工方案实施情况,保证施工人员、设备的安全。

    四、严格遵守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施工中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有关规定,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五、施工驻地,我方将配备清扫人员,并定期进行宿舍卫生检查,坚决杜绝违规使用电器,我方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严格履行。

    承诺人:公司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2010年8月5日

    4.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怎么写

    最低0.27元开通文库会员,查看完整内容> 原发布者:李凤琴 项目,将保证做到:按照国家规定、合同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决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及其它突发事件或公共事件,我单位愿意接受业主的处罚,同时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做出的其他处罚决定。

    施工总承包单位签章: XX年xx月xx日 施工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区清欠办: 我公司承建 工程,应发工资 万元,已发工资 万元,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竣工备案后如有人到相关部门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一切由本公司和项目部承担责任。

    特此承诺。 附:瓦工班组长(签名): 木工班组长(签名): 钢筋班组长(签名): 水电班组长(签名): 油漆班组长(签名): 施工企业(盖章): 项目经理(签名): 年月 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 致:淮安市淮安区教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法规规章的要求,7a64e59b9ee7ad9431333433623735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杜绝拖欠工人(包括农民工)工资的指示精神,保证总包合同正常履约,确保实现工程质量和工期目标,我公司特向贵方承诺; 1、我公司保证每月及时足额支付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当月工资,不以任何借口拖。

    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到什么部门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已存入工资保证金的建筑施工企业,确因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动用该企业的工资保证金支付,建筑施工企业应在动用之日起10日内按动用金额的200%补存。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指在工程开工之前,由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负责通知,并监督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3%向银行专户存储的工资专项资金。保证金根据省、市、县各级项目审批权限实行层级监管,并实行专户存储、专项支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扩展资料

    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时,经劳动保障部门查证属实后可以支取保证金:

    1、建设企业未依法及时结算农民工工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2、建设单位或建设企业非法转包、分包建设工程,导致用工主体不具有法人资格而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

    3、建设单位或建设企业法人代表或工程负责人隐匿逃跑或死亡,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4、其他被认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5、工程交工后,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农民工集散场所公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日期、工资结算结果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凡无拖欠的,由银行将保证金本金及活期利息一次性退还缴费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工资保证金

    6.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建筑施工单位按下列标准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一)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不含100万)万元以下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5%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万以上至200万元的(含100万元),按工程合同价款的4%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200万元至500(含200万)万元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3%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500万元以上的(含500万),按工程合同价款的2%预存; (二)上年未完工的在建工程,建筑施工企业按剩余施施工量和相应比例补存工资保证金;إ (三)包工不包料的工程按工程合同价款的8%预存。

    二、第十三条已存入工资保证金的建筑施工企业,确因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动用该企业的工资保证金支付,建筑施工企业应在动用之日起10日内按动用金额的200%补存。إ 三、第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不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数额超过专户存储工资保证金数额,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动用该企业的工资保证金支付,并会同建设、公安等行政部门强制企业补足差额部分。

    建筑施工企业应在动用之日起10日内按动用金额的200%补存工资保证金。 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由建设单位向银行专户存储的工资专项资金。

    具体交纳比例根据工程合同价款的不同也有所不同,主要有2%、3%、4%、5%这四种。 五、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指在工程开工之前,由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负责通知,并监督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向银行专户存储的工资专项资金。

    保证金根据省、市、县各级项目审批权限实行层级监管,并实行专户存储、专项支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扩展资料 拖欠解决 十四、企业违反国家工资支付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记入信用档案,并通报有关部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并予以相应处罚。 十五、企业应按有关规定缴纳工资保障金,存入当地政府指定的专户,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十六、农民工发现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一)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的: (二)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拖欠或克扣工资的; (四)不支付加班工资的; (五)侵害工资报酬权益的其他行为。 十七、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监察,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企业在接受监察时应当如实报告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证明。 十八、农民工与企业因工资支付发生争议的,按照国家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处理。

    对事实清楚、不及时裁决会导致农民工生活困难的工资争议案件,以及涉及农民工工伤、患病期间工资待遇的争议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部分裁决;企业不执行部分裁决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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