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调人员保密承诺书
1.机关,单位保密承诺书签订人员包括哪些
把“**”替换成你们单位了。
**涉密人员保密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国家保密法”),和《**涉密人员管理规定》,本人对**作以下保密承诺:
1. 本人对工作中接触到的国家秘密的事项,绝不以任何方式向外泄露,并遵守涉密人员脱密期的管理规定。
2. 本人承认在研制、接触科研项目时所产生的任何秘密信息,为国家和**所有。
3. 本人已清楚知道因个人的故意或不当行为将导致或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窃取、刺探、非法提供、非法持有、泄露国家秘密所列之罪行。知道泄露国家秘密事项个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4. 本人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保密法》和《**涉密人员管理规定》的规定,为保护国家秘密的安全,在本人行为违反保密规定时,**有权马上终止本人接触国家秘密的资格,解除合同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 上述保密承诺书本人已经仔细阅读,对其中的所有内容没有疑义,本人愿意为保守国家秘密承担义务和因个人行为造成泄密后的一切法律责任。保密承诺书自本人签订之日起生效。
6. 本保密承诺书一式三份,承诺人、聘用单位、保密处各一份。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承诺人身份证号码:
承诺人现住址:
2.是否需要签订保密承诺书
案例分析:法学专业学生周某大学毕业后报考了国安部门某职位。
经艰 苦的努力,周某以笔试第一名的成绩进入了面试,后又顺利通过面 政审等环节,成为一名公务员。由于周某的工作性质涉及国家秘因此,在上岗时要经过系统的保密教育培训,确保自身掌握基 保密知识和技能,以应对工作中的事务,有效防范国家秘密的泄周某听同事说,为了保护国家秘密,他们都要签订保密承诺书, 某认为自己既然选择了这份工作,也非常热爱这份工作,是不可将国家秘密泄露出去的,签不签保密承诺书都无所谓。
周周某的想法是不正确的。根据我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 三十六条的规定,涉密人员上岗应当经过保密教育培训,掌握保密 知识技能,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涉密人员的很多工作涉及国家秘密等重要信息, 关系着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因此涉密人员的上岗比一般国家公务员 要多一些特殊环节和要求。 保密教育培训和签订保密承诺书,都是为了更好地保证涉密人员工作的安全性,保障国家秘密不被泄露或 不被不法分子利用,这与涉密人员的信念无关,是法律规定的程序。
因此,周某的想法是错误的,涉密人员上岗必须签订保密承诺书。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十六条涉密人员上岗应当经过保密教育培训,掌握保密 知识技能,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 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3.保密承诺书怎么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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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布者:德信诚经济咨询
保密承诺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公司保密管理规定》及经济技术研究院保密工作有关要求,作为单位员工,本人对保密责任和义务作以下承诺:一、自觉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企7a64e4b893e5b19e31333433623133业保密规章制度,严格做到:1.认真执行“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保密要求,不在互联网上处理、传输、存储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2.不利用非涉密的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及移动存储设备等处理、传输、存储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3.不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人员以面谈、电话、通信等各种形式交流谈论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4.不以任何形式私自复制、留存、销毁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5.不带无关人员进入保密要害部位、涉密场所。6.未经单位审查批准,不擅自在公开发表的著作文章或对外公开的发布会及研讨会等活动中引用、透露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7.未经单位审查批准,不擅自对外提供作为单位内部敏感事项管理的文件或信息。8.不在外事、社会活动中携带涉密文件、资料。9.因公或因私出境时,严格遵守保密法规和企业保密规定。二、对本岗位工作中涉及的密件、密电在收发、登记、分办、送批、传阅、保存、归档的各个环节都严格遵守企业各项保密制度,不擅自扩大知悉范围,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安全。七、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单位与员工各执一份;在岗情况下,双方签字后长期有效。
4.涉密人员上岗有哪些保密要求
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对知悉的国家秘密仍然负有保密义务,应当遵守以下保密要求:
( 1)清退个人持有和使用的国家秘密载体及涉密信息设备,并办理移交手续;
( 2)签订离岗保密承诺书,作出继续履行保密义务,不泄露所知悉国家秘密的承诺;
( 3)遵守脱密期管理规定,包括脱密期内未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出境,不得到境外驻华机构、组织或者外资企业工作,不得为境外组织、人员或者外资企业提供劳务、咨询或者服务等。
涉密人员的脱密期应根据其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密级、数量、时间等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核心涉密人员为 3 年至 5 年,重要涉密人员为 2 年至 3 年,一般涉密人员为 1 年至 2 年。脱密期自机关、单位批准涉密人员离开涉密岗位之日起计算。对特殊的高知密度人员,可以依法设定超过上述期限的脱密期,甚至在就业、出境等方面予以终身限制。
涉密人员离岗的,脱密期管理由本机关、本单位负责。涉密人员离开原涉密单位,调入国家机关和涉密单位的,脱密期管理由调入单位负责;属于其他情况的,由原涉密单位、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公安机关负责。
某涉密单位工作人员张某借调中央机关工作期间,借参与重要文稿起草之机,私自拷贝大量涉密文件、资料,存储。咨询或者服务等,不泄露所知悉国家秘密的承诺涉密人员离岗;
( 2)签订离岗保密承诺书,私自拷贝大量涉密文件,不得到境外驻华机构,核心涉密人员为 3 年至 5 年,借参与重要文稿起草之机,王某将其中部分文件,作出继续履行保密义务。2008 年 3 月、出境等方面予以终身限制;
( 3)遵守脱密期管理规定、时间等情况确定、人员或者外资企业提供劳务。
某涉密单位工作人员张某借调中央机关工作期间。涉密人员离开原涉密单位,包括脱密期内未经审查批准,导致大量国家秘密和重要信息泄露,脱密期管理由调入单位负责。
涉密人员离岗的,不得擅自出境。对特殊的高知密度人员,脱密期管理由本机关,应当遵守以下保密要求、资料,有关部门给予张某,不得为境外组织,重要涉密人员为 2 年至 3 年、离职对知悉的国家秘密仍然负有保密义务,由原涉密单位。
涉密人员的脱密期应根据其接触。事件发生后,存储在个人移动硬盘中、本单位负责、开除公职处分;属于其他情况的。脱密期自机关,甚至在就业,张某将该移动硬盘交本单位同事王某使用时、单位批准涉密人员离开涉密岗位之日起计算、王某开除党籍、资料。一般情况下、知悉国家秘密的密级、数量、资料拷入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在借调结束离岗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公安机关负责,擅自将移动硬盘带出借调单位,调入国家机关和涉密单位的,一般涉密人员为 1 年至 2 年、组织或者外资企业工作,未及时清退持有的涉密文件:
( 1)清退个人持有和使用的国家秘密载体及涉密信息设备,可以依法设定超过上述期限的脱密期,并办理移交手续
5.保密工作机构可以有一定的流动性吗
不行保密承诺制度:涉密人员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涉密人员保密管理措施 | 2015-09-03 16:22新保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涉密人员上岗应当经过保密教育培训,掌握保密知识技能,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这是第一次将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以法律的形式予以规范,从而将建立保密承诺制度纳入保密管理体系之中。明确保密承诺的法律性质《现代汉语辞典》将承诺解释为“对某项事务答应照办”。
作为物权法或合同法上的承诺,是指受邀人承诺同意邀约人要约的意思表示。当承诺人做出某项承诺时,就意味着他已经订立了一项约定或合同,并许诺按照要求履行相应的责任或义务。
保密承诺是指保守国家秘密的承诺,其表现形式是签订保密承诺书。保密承诺书是指依据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接触或者知悉国家秘密的人员在任职、上岗或者离岗之前,自愿为自己设定具体保密义务、限制自身权益,从而不使国家权利受损的书面合同。
其法律特征表现为三方面:一是保密承诺书的一方是国家。基于国家秘密属于国家所有和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这一根本前提,任何合法掌握或使用国家秘密的机关、单位和合法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自然人,都必须承担具体的保密义务和责任。
二是在保密承诺书中,无论是设定实体性义务,还是设定程序性义务,都是服务于实现保护国家秘密这个根本目的。三是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是一种公法上的义务,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每一个人都必须无条件地承担保密义务。
保密义务并不因承诺而产生,承诺内容只是保密义务具体化的一种形式。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自觉承诺不泄露接触或者知悉的国家秘密信息,在国外早有立法先例。
如,美国1995年的第12968号总统行政命令《接触秘密信息的规定》、法国2003年的《法国1300号部际保密条例》、英国议会1989年修订的《公务员保密法》和保加利亚议会2004年修订的《保密法》等。国外签订保密承诺的主要目的,一是使涉密人员认识到,允许其接触秘密信息表明国家的信任;二是告知涉密人员负有保守该秘密信息的义务,未经批准不得披露该秘密信息;三是告知涉密人员,如果违反保密承诺所声明的保密义务,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建立保密承诺制度的意义涉密人员是国家秘密的特殊载体,是保密管理的重点。在保密工作实践中,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在涉密载体、涉密场所的管理方面,形成了一整套比较成熟的经验。
相对而言,在加强涉密人员保密管理方面,分类不清、办法不多、效果不好。在法律层面上建立保密承诺制度,是加强对涉密人员保密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是适应当前保密与窃密斗争严峻形势的需要。随着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和国际地位显著提高,各种敌对势力和境外情报机构加紧对我国进行情报窃密活动,窃密目标有很强的针对性,党政军领导机关和重要涉密单位、领导干部、重要涉密人员是窃密活动的主要目标,必须加强重点防范和管理。
二是适应涉密人员保密管理的需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涉密人员价值取向、利益追求趋于多元化;涉密人员流动加快、流向复杂,涉密主体呈现多元化,保密管理难度加大。
三是提高涉密人员保密能力的需要。目前,对涉密人员的管理,还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如,涉密人员保密意识不强,工作中麻痹大意,侥幸心理严重;保密知识技能薄弱,难以应对高技术条件下保密管理的新要求。
通过建立保密承诺制度,组织签订保密承诺书,建立保密承诺档案,有利于实现对涉密人员的跟踪管理,建立涉密人员管理的长效机制;有利于涉密人员了解单位的保密规章制度,知悉自己的保密义务和责任,提高其保密意识,强化其保密责任,使抽象的保密法律义务具体化;有利于促使机关、单位领导干部主动过问保密、涉密单位主动抓保密、涉密人员主动学保密,推动保密制度措施的落实,使保密要求从挂在嘴上、贴在墙上逐步落实到行动上。健全保密承诺长效管理机制近些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保密委员会的安排部署,根据保密管理的需要,通过签订保密责任书、保密协议、保密承诺书等方式,积极探索涉密人员保密承诺制度,已经积累了一些有益经验。
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对涉密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护问题,保密承诺档案的保密管理问题等,这些需要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继续加以丰富和完善,逐步健全保密承诺长效管理机制。一是规范保密承诺的内容和签订人员范围。
2015年3月,中央组织部、国家保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保密承诺书签订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保密承诺书的基本内容必须包括:认真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自觉履行保密义务;不提供虚假个人信息,自愿接受保密审查;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国家秘密信息;不违规留存国家秘密载体;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未经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未公开工作内容的文章、著述;离岗离职后自愿接受脱密期管理;违反保密承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通知》同时明确。
6.急需员工保密协议书
员工保密协议书 甲方(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员工保密协议书由于乙方在公司关键部门工作,因工作需要,接触到甲方的商业和管理上秘密,为明确乙方在任职期间和离职后一段合理期限内有关的保密事项,双方就下列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商业秘密的内容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其中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进度、技术方案、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等。
第二条职务成果双方确认,乙方在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非专利技术成果等,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使用或转让上述知识产权。乙方应当积极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资料、研究材料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乙方对上述知识产权享有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设计人的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并且,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物质奖励和报酬。甲方给乙方的相应的物质奖励和报酬有如下规定:1)。
2)…….第三条保密规章和制度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遇到甲方保密规章、制度中未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方面时,乙方应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第四条保密责任除履行职务需要之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传播、公布、发表、传授、转让、交换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无权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保密期限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商业秘密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并告知乙方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由甲方公开时止。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自离职之日起)仍应当保守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同在甲方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
乙方自离职之日起三年内不得从事相同职业的工作。第六条从事第二职业的限制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不从事第二职业。
特别是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内任职,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人、董事、监事、股东、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不得间接为上述企业提供服务。第七条秘密信息的载体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有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返还属于甲方的全部财物和载有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不得将这些载体及其复制件擅自保留或交给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第八条任职期间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是指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到甲方终止向乙方发放工资或乙方不再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止的期间。
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是指任何乙方明确表示解除聘用关系并将此种意愿付诸事实的行为,包括辞职、辞退等正常离职和非正常离职。第九条侵权责任甲、乙双方约定:(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任职期间接受甲方的罚款、降薪或辞退等处罚;如已离职,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赔偿甲方损失的责任。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①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②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③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承担侵权法律责任。第十条争议解决因本协议而引起的任何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第十一条其它事项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本协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