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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申请询价购买的情况说明

    1.什么情况下政府采购需要询价采购

    简单回答两句:

    1、跟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有关,《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中规定,货物及服务类采购金额在50万以上(部分省市有规定80万、100万以上,中央预算单位120万以上,根据你所在省市今年的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来判断),工程项目在200万以上,必须实行公开招标。

    2、那么在公开招标限额以内的项目(或达到限额,但因特殊情况进行了采购方式变更申请的项目),可依照项目客观需要选择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等方式。

    3、在集中采购目录内注明的项目需执行协议供货,但是预算金额超过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仍应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依法组织公开招标。

    希望以上解答能帮助到您,若有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欢迎追问。

    2.关于询价与申购的问题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在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和发行公告后向询价对象进行推介和询价,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投资者进行推介。

    询价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在发行价格区间内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第十四条 首次发行的股票在中小企业板上市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第十五条 询价对象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询价对象申请参与初步询价的,主承销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下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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