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延期交付的情况说明
1.房子延期交付怎么办
购买了房子,到期交房了卖方却没有动静。
房子延期交付,该怎么办?可以采取那些措施保护自己的权利?首先应当确定的是,延期交房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到实践中,主要的方式就是支付违约金。
关于违约责任,合同有约定的当然从其约定,如果合同未对违约责任作出约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另外,除了要求支付违约金以外,应当达到法定条件,购房者还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即根据上述《解释》和《合同法》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3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的。因此,在延期交房的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视情况决定是要求违约金赔偿还是解除购房合同。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2.关于房屋延期交付使用违约金
违约金首先取决于你们双方买卖合同中的约定啊.我们这里的格式样本中一般都是按照已付房款的每日万分之几(通常选择日万分之二到万分之五不等)来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
如果你们的合同没有约定的,则可以按照下面的规定来计算违约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至于你权利的主张,同样要看一下你们合同中约定的解决争议的方式,如果约定了仲裁条款的,则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则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哪些情况可以判定为延期交房
1.排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合同中约定开发商免责的原因后,如果开发商未在合同约定交房时间内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就说明开发商违约延期交房了。
2.如果出现了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以及合同中约定开发商可以免责的原因,但是开发商没有按照规定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告知购房者,开发商同样要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延期交房。 3.在交付房屋的时候,如果开发商的房屋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使用条件,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房屋,一直到房屋达到合同约定的使用条件,这违约的时间就是延期交房,开发商同样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购房者和开发商针对房屋交付条件签订了补充条款,或者有其他约定的,但是到了约定的时间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中约定的交付条件和交付时间交付房屋,同样开发商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房屋延期交付违约金诉讼状怎么写
逾期交房违约金一般是按日计算的,开发商每逾期一日并产生一日的违约金,违约越久,违约金总数会越多。在诉讼时,开发商会援引《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以违约金过高为由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违约金数额。
针对房开商的这一抗辩,房开商主张违约金过高,其应对“违约金过高”负有举证责任,即应对违约造成的损失负有举证责任,只有证明违约金确实超过损失的30%,其主张方可成立。否则,每日万分之几的违约金并不算“过高”。 二、商品房交房注意事项
(一)检验相关文件是否齐全
1、《竣工验收备案表》最重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房环节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该表是建设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它由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合验后,在工程竣工15天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
2、《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必须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与购房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3、《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和提出注意事项。
4、还要注意开发商能不能提供货《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以及《实测面积登记表》。 (二)检验房屋本身是否合格
1、检测房屋面积。要求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根据房屋土地管理局所属的专业测量单位对每一套房屋面积进行核定所得实测面积,核对其与销售面积是否存在误差,误差率的范围有多大;若实测面积误差超出3%,可以中止收房。
2、检验房屋质量。购房者进行房屋验收时需仔细检查商品房质量,如果存在问题,及时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选择退房或者维修等处理方式。
(三)注意验收结果
1、房屋检验没有问题的:按实际验收情况填写《验房交接表》等相关文件。
2、如有不满意的地方,可提出意见并将意见填写在《验房交接表》中,作为书面依据,如发展商未准备有关表格,买家应另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送交发展商。
3、发现问题,买卖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属可整修内容,应协商并签署有关整改维修文件,约定下次验收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