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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职工工资支付情况说明

    1.怎么给公司写关于工资的书面说明

    没有劳动合同么?

    有劳动合同就好办,按合同办事.自己打电话问下财务.搞清楚情况再写较好.前面几个月可能是试用期,允许工资按80%发放的.最好有合同.

    给你个大至写法.前提是你确实你的工资不在试用期,还有这个答应你工资的人是谁,最好有书面的.不然工资还是公司说了算.

    工资情况说明

    ****(公司财务部门):

    我是***部门员工,*年*月*日入职.约定的基本工资为2000元,但实发只有1600元.特申请公司查明原因给予补发.

    ****(你的我字)

    ******(日期)

    2.企业工资支付有哪些主要规定

    答: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标准、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1)工资支付项目: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其它工资。

    劳动者以下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①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奖励;②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职工死亡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探亲路费等;③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劳动保护用品、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④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2)工资支付的标准:我市企业职工根据职工所在岗位(职位)及技能,实行企业工资的按企业工资标准执行;实行技能工资的按《无锡市企业职工技能工资标准参考表》执行;实行岗位技能工资的按《无锡市企业职工技能工资标准参考表》及《无锡市企业职工岗位工资标准参考表》执行。

    (3)工资支付的形式: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4)工资支付的对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5)工资支付的时间:用人单位必须按照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6)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①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

    ②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③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工资。在破产清偿中用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首先支付欠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

    (7)企业特殊人员工资支付:

    ①关于受行政处分人员的工资支付:受降级、撤职处分的职工,由企业根据其具体情况及新任岗位自主确定其工资报酬;

    受留用察看处分的职工在留用察看期间,根据其所从事的工作,由企业决定给适当的劳动报酬。留用察看期满后,由企业根据其具体情况及新任岗位、职务自主确定其工资报酬;

    受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职工在受处分满半年以后,受降级、撤职处分的职工在满一年以后,受留用察看处分的职工留用察看期满后,在评奖、晋级等方面,应当按照规定的条件,与其他职工同样对待。

    ②其他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人员的工资支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3.特殊情况下职工的工资如何支付

    这里所谓的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是指在非正常情况下。

    这种特殊情况 下主要有以下几种:1。 职工履行国家和社会义务期间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或 有关规定支付。

    这种义务主要有以下几种:(1) 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2) 当选为代表出席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 等组织召开的会议;(3) 出任人民法院证明人;(4) 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因工会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5) 其他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在以上几种情况下,劳动者没有参加劳动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其参加 劳动一样支付劳动报酬。

    否则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2。

    加班加点工资,指用人单位因劳动者加班加点而必须支付给劳动者 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其具体情况有:(1)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2)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3)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 酬。

    3。 婚、丧假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婚、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 劳动者的工资。

    4。 年休假工资,是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的 情况下,用人单位在此休假期间应当支付给劳动者工资。

    5。 探亲假工资,是指职工依据法律规定探望配偶、父母亲人期间,用 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工资。

    职工探望父母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的往返 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的 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此期间的工资照发。

    4.付员工工资的付款凭证怎么填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扩展资料

    企业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提取、结算、使用等情况。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已分配计入有关成本费用项目的职工薪酬的数额,借方登记实际发放职工薪酬的数额,包括扣还的款项等;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付职工薪酬

    5.公司调整员工工资通知应该怎么写

    每个财务人员都应该了解此流程,更应该了解相关的财务软件,目前稍有规模或管理水平高一点的企业均采信息化管理,你应该知道如何使用软件和如何设置,只要凭证制作正确,其余一切由计算机完成:凭证-汇总-明细账-总账-各种报表等。

    首先来了解财务流程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大致环节: 1、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记账凭证。

    2、根据收付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3、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分类账。

    4、根据记账凭证汇总、编制科目汇总表 5、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 6、期末,根据总账和明细分类账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如果企业的规模小,业务量不多,可以不设置明细分类账,直接将逐笔业务登记总账。实际会计实务要求会计人员每发生一笔业务就要登记入明细分类账中。

    而总账中的数额是直接将科目汇总表的数额抄过去。企业可以根据业务量每隔五天,十天,十五天,或是一个月编制一次科目汇总表。

    如果业务相当大。也可以一天一编的。

    二、具体内容: 1、每个月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根据原始凭证登记记账凭证(做记账凭证时一定要有财务(经理)有签字权的人签字后你在做),然后月末或定期编制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之所以月末登记就是因为要通过科目汇总表试算平衡,保证记录记算不出错),每发生一笔业务就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账。 2、月末还要注意提取折旧,待摊费用的摊销等,若是新的企业开办费在第一个月全部转入费用 .计提折旧的分录是借管理费用或是制造费用贷累计折旧,这个折旧额是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净值和使用年限计算出来的。

    月末还要提取税金及附加,实际是地税这一块。就是提取税金及附加,有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有税务决定 . 3、月末编制完科目汇总表之后,编制两个分录。

    第一个分录:将损益类科目的总发生额转入本年利润,借主营业务收入(投资收益,其他业务收入等)贷本年利润。第二个分录:借本年利润贷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等)。

    转入后如果差额在借方则为亏损不需要交所得税,如果在贷方则说明盈利需交所得税,计算方法,所得税=贷方差额*所得税税率,然后做记账凭证,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借本年利润贷所得税( 所得税虽然和利润有关,但并不是亏损一定不交纳所得税,主要是看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否是正数,如果是正数就要计算所得税,同时还要注意所得税核算方法,采用应付税款法时,所得税科目和应交税金科目金额是相等的,采用纳税影响法时,存在时间性差异时所得税科目和应交税金科目金额是不相等的)。 4、最后根据总账的资产(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短期投资等)负债(应付票据,应附账款等)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料,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科目的余额(是指总账科目上的最后一天上面所登记的数额)编制资产负债表,根据总账或科目汇总表的损益类科目(如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成本,投资收益,主营业务附加等)的发生额(发生额是指本月的发生额)编制利润表。

    (关于主营业务收入及应交税金,应该根据每一个月在国税所抄税的数额来确定。因为税控机会打印一份表格上面会有具体的数字) 5、其余的就是装订凭证,写报表附注,分析情况表之类 6、注意问题: a、以上除编制记账凭证和登记明细账之外,均在月末进行。

    b、月末结现金,银行账,一定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每月月初根据银行对账单调银行账余额调节表,注意分析未达款项。

    月初报税时注意时间,不要逾期报税。另外,当月开出的发票当月入账。

    每月分析往来的账龄和金额,包括:应收,应付,其他应收。 三、报表问题: 企业会计报表包括四个报表,除了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之外还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而利润分配表只需要在年末编制,因为只有在年末企业才会对所盈利的利润进行分配。而现金流量表只是根据税务部门的要求而进行编制,不同地区不同省要求不同。

    在四月年检时税务部门会要求对你提出要求的。(管理,财务,营业,制造等费用月末没有余额 ,结帐方法采用表结法下,损益科目月末可留余额;制造费用如果有余额,是属于在产品的待分配费用,在负债表上视同存货。

    钟书补充)你要看你在利润表有的东西,只要你的账上有你就结转利润,这样不容易错 ,利润表的本年利润要和资产表的相吻合。 细节补充: 1、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在国税报(2002年1月1日以后注册的企业才在国税办理;个人所得税和其他税在地税报 2、月末认证(进项税);月初抄税(销项税) 3、以工资为基数100%,福利费为14%,工会经费2%,职工教育费2.5%,(税法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缴拨的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

    凡不能出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其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4、三险一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 5、流通企业运输费,装卸费,合理损耗,检验费均计入营业费用,工业企业。

    6.公司给员工支付工资是否要给工资单条

    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工资清单。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

    五、用人单位应当书面记载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项目、时间、本人姓名等,并按有关规定保存备查。单位不管以何种形式发放工资,都应当向劳动者提供一份本人的工资清单。

    延伸阅读 工资如何支付、支付标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条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作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它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第十一条 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 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7.工资支付制度的支付内容

    工资支付制度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1、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具体包括以下几个原则:

    ■工资现金支付原则。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

    ■工资按时(至少按月)支付原则。

    ■工资直接支付原则。工资支付对象是劳动者本人。

    ■工资全额支付原则。即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工资紧急支付原则。

    8.利用员工手册和《工资支付条例》克扣工资

    《员工手册》和《工资支付条例》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文本,正对的对象也不一样,你反应的情况在现实企业中不是没有发生,一般惩罚单开具时是需要当事人确认所写的名目和条款,你可以拒签,但是如果惩罚单上的事情却有其事,企业一般会找证明人签字确认。

    但是你有异议的可以向工会组织及相关人员提出异议。 如果你办理辞职,老板下了一张惩罚单,然后随便找一个人签字就扣你的钱(如果是无须有的条款)你可以向劳动部门提出仲裁申请,一般情况下,一个电话就可以解决,没有一个老板会把精力放在扣取员工工资上。

    但是你个人要注意保持一些证据(如工作凭证,工资单,待遇表,劳动合同、甚至是工号牌、名片、考勤卡等等) 在劳资纠纷上,一般劳动局是会想着点员工的,他们经常和老板说的一句话就是,哎呀,又没有多少钱,人家打工不容易,给点打发了拉到!闹大了,对大家读不好。 不过做为企业的员工我也给你个建议,用心做事,美好的生活是靠自己的劳动来获得的,找个工资就好好干!世界上没有哪个老板会天天懂脑筋去扣优秀员工的工资的,朋友你说对吧。

    企业职工工资支付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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