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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海县林业局稿件

    1.【《成大事者不拘小节》辩论赛四辩总结陈词】

    感谢刚才反方辩手为不拘小节做出的解释,但请对方辩友注意:成大事者不拘小节这句话完全是现代人的自撰,没有典籍可查,因此我们在讨论成大事者拘还是不拘小节时,应采用现代人的意思,而不是汉朝人的.不拘小节在现代的真正含义应该是不受小事和细节的约束.说完不拘小节,让我们来看成大事,何谓大事?对于一个踌躇满志的青年,也许驰骋天下是大事,但对于一个家庭主妇,安排好一家人的生活就是大事,因此成大事对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内涵.总的来说,我们可以把成大事定义为:在各自的生活领域内做出对个人或集体或社会有益的事.综上,成大事者拘小节的含义是一个人若要在自己的生活领域内做出对个人或集体或社会有益的事就要受到小事细节的约束.以下是我方观点:第一、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要成大事必须从小事做起.汪中求先生的一本书《细节决定成败》曾写道:芸芸众生能做大事的实在太少,多数人在多数情况下只能做一些具体的事、琐碎的事、单调的事.也许过于平淡、也许鸡毛蒜皮,但这就是工作,是生活,是成就大事的不可缺少的基础!第二、小节中包含着成大事的机会、小节凝结着效率.一个苹果落地,牛顿发现万有引力,开水壶的盖子被蒸汽顶起,瓦特发明蒸汽机.行之有效的创新,在一开始可能并不起眼,因为他们只是从小事小节着手,却找到成大事的机会.现代社会是一个高度分工、广泛合作的社会,一个小节的不注意,对整体效率都产生影响.第三、小节的失误常常带来巨大损失.我不妨把小节的失误比作有危害的老鼠,老鼠虽小但破坏力巨大.它们在东海让海军的舰载导弹发射失灵,在大瑶山让列车改道颠覆,在句容县咬死3个婴儿,在新沂县又咬死3个婴儿.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小节也能起到颠覆全局的作用.我们要注意,小节本身是会因不同的环境而有不同的意义的!这也是我们坚持成大事者拘小节的一个关键!我们大家都知道主次矛盾在现实的实践进程中总是在不停地转换,今天的一件大事,明天就已是昨日黄花,而昨天的一个小节,在今天则成为一件大事成败的关键!反方辩友始终将小节视为无关紧要的细枝末节,岂不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将所有小节一言以避之么?反方辩友难道不知道今天的唯物主义学的关键就在于事物的相对与其不断转化的进程么?大学有云: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欲知在格物.格物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之而后天下平!“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从来都是大事,假若反方所言,生活琐事就是小节,请问反方辩友,若果不注重小节,何以修身,无以修身,何以齐家,无以齐家,何来的治国平天下去做你那大事呢?反方辩友不是正本清源,一定将小节划定为无用小事吗?那么中国数千年的文化传承,留下的古籍宝典何其浩瀚繁絮,为何反方辩友不去好好研究,融会贯通而在此拘于一己之见,面对中国上下五千年的文化,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何其悲哉!时至今日,回首已然,借前车之鉴,为后车之师,当今社会,百业待兴,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为今日想在各个领域有所大图的人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平台!然而,社会并没有因此而掀起一场如反方所言之成大事者不拘小节的空谈旋风,反而是如大家所见,我们意识到了纸上谈兵的危险,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慎思!慎行!注重小节!用细节建设我们精神文明的祖国!各位评委,亲爱的同学们,我们平凡人大部分时间做的小事既能成大事,也能毁大事,真可谓成也小节,败也小节.因此要成大事当然要受小节约束,只有“举轻若重”,做好每一个小节,方能达到“举重若轻”的境界.综上所诉,我方坚持“成大事者拘小节”。

    2.谁能帮我写一篇1500字的暑假社会实践(急)高分

    新农村建设的制度创新与政策选择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正确认识“三农”问题的本质与现状,全面分析“三农”问题的深层次成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政策措施。

    应打破行政性二元格局,从制度和体制上实现城乡协调;强化公共财政职能,使建设资金更多地向农村倾斜;建设有效的融资渠道,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在深刻分析当前国内外形势、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提出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

    这是对我们党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重视“三农”问题的战略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大决策,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理论的重大发展与创新。 新农村建设的实质是加快解决“三农”问题 从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看,解决“三农”问题仍然是我们面临的最艰巨、最繁重、最长期的任务。

    新农村建设的实质就是加快解决“三农”问题,而解决“三农”问题客观上要求我们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三农”问题的本质与现状,以增强政策制定与制度安排的针对性。 我国的农业问题在本质上是一个弱质产业问题。

    作为自然再生产与社会再生产相交织的过程,农业的弱质特征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同二、三产业相比,农业投资周期长,资金周转缓慢,比较效益低,投资于农业的生产要素一般难以得到社会平均利润和平均劳动报酬,农业部门的盈利水平长期处于偏低状态,这就带来了生产要素的“离农”倾向;二是农业受气候条件和其它自然力因素的影响极大,生产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较多,农业生产效益的脆弱性、易损性要求有外部力量的扶持甚至救助。 同时,我国农业具有特殊性。

    虽然我国农业的平均单产在国际上处于领先水平,但农业人口多、耕地面积少的客观条件限制了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单纯依靠农业无法实现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 我国的农村问题在一定意义上是一个公共财政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的财政政策基本呈现“城市财政”特征,农村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基本上由农民自己承担。 一方面,农民需要承担特有的农业税费,与城市主要针对较高收入的税负相比,农民长期负担沉重;另一方面,农民还需要承担修路、办学、住房、养老等一系列公共福利性支出。

    同时,农村公共服务的缺乏限制了农村发展的活力,也是导致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滞后的一个重要原因。 我国的农民问题涉及农民权益的保护与实现问题。

    一是生产经营权。自农村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长期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对农村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约束力。

    农业长期实行统购包销制度,产品价格背离市场供求关系,农民没有生产自主权。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虽然农业生产开始面向市场,但粮食生产依然是一项硬性任务,农村支援城市的格局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

    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等制度设计虽然有利于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但长期实施却影响了农村发展与农民增收,造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协调。二是生活迁徙权。

    以城乡分治、户口管制为特征的行政性分割制度使亿万农民固定在土地上,无法自由流动。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平均每年占用耕地400万亩,而失地农民补偿机制的缺乏,使失地农民的利益难以保障。

    我国的“三农”问题相互交织,不仅造成行政性的二元格局和城乡差距加大,分割了我国生产力发展的空间,而且直接造成国民经济发展的失调,明显地表现为农业基础设施脆弱、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影响着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 因此,只有加快解决“三农”问题,才能不断扩大内需,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

    “三农”问题形成的制度和体制原因 推进新农村建设,首先要从制度和体制上分析“三农”问题形成的原因。 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缺乏制度基础。

    目前,我国人均占有耕地约1.4亩,只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40%,劳动力人均占有耕地是耕地面积较大国家的1%。如此的生产规模,即使搞成“绣花农业”,也无法实现整体的现代化。

    与此同时,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存在诸多制度约束。据有关部门调查,我国农民工的实际劳动小时工资只相当于城市职工的1/4。

    按国际通行惯例,一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大约相当于本地区社会平均工资的40%—60%。这种局面不利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土地依法有序转让和形成规模经营。

    农村发展长期存在金融服务的制度性缺失。从有关部门抽样调查的6个省12个乡镇看,近几年银行贷款几乎为“零”,信用社贷款平均每乡只有100万元左右。

    全国大部分乡级信用社事实上已经资不抵债,基本上失去了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功能。 农村发展缺乏公共财政的制度性保证。

    一是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投入短缺。长期的投入不足,使得乡村公路、小型农田水利、通讯设施等方面的建设普遍落后。

    农村公共卫生建设欠账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刚刚起步,支农资金严重分散。 二是免征农业税后,农民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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