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事业单位招聘承诺书
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5年北京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如下(仅供参考):
发布简章:2014年11月6日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3日9:00至2014年11月17日17:00
资格审查:2014年11月13-11月19日
考试时间:2014年12月13日(周六)
成绩发布:2015年1月上旬
资格复审:2015年1月下旬
调剂名单:2015年1月底
面试时间:2015年3月6日-3月11日
北京公务员详细信息:/?wt.mc_id=bd4224
2015年北京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如下(仅供参考):
发布简章:2014年11月6日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3日9:00至2014年11月17日17:00
资格审查:2014年11月13-11月19日
考试时间:2014年12月13日(周六)
成绩发布:2015年1月上旬
资格复审:2015年1月下旬
调剂名单:2015年1月底
面试时间:2015年3月6日-3月11日
北京公务员详细信息:/?wt.mc_id=bd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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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简章:2014年11月6日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3日9:00至2014年11月17日17:00
资格审查:2014年11月13-11月19日
考试时间:2014年12月13日(周六)
成绩发布:2015年1月上旬
资格复审:2015年1月下旬
调剂名单:2015年1月底
面试时间:2015年3月6日-3月11日
北京公务员详细信息:/?wt.mc_id=bd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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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东省2015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肇庆考区面试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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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考区面试公告已经出来啦,面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面试时间:2015年8月3日至8月7日,共5天。 (二)面试地点:肇庆考区面试考试在各县(市、区)设分考区,面试人员到报考岗位所属县(市、区)面试地点进行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请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近期要密切留意肇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发布的面试公告。 有关注意事项 (一)成绩进入面试资格审核人选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带齐面试资格审核所需资料到指定地点接受面试资格审核。
逾期未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得参加面试。 (二)对证件(证明)不齐且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齐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未能通过面试资格审核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不参加面试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四)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必须在《广东省2015年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考生承诺书》(附件3)上亲笔签名并交招聘单位,不提交《广东省2015年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考生承诺书》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违背承诺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省机关事业单位。 由于内容较多不一一列出来,详情请点击广东省2015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肇庆考区面试公告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3.2015广东的一个事业单位招聘中,要求的证书如下图,我只有其中一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需要两个证才能报考,要不换一个职位吧。参考事业单位招聘流程如下:(1) 制定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由用人单位负责编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招聘的岗位及条件、招聘的时间、招聘人员的数量、采用的招聘方式等。(2) 发布招聘信息。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应当载明用人单位情况简介、招聘的岗位、招聘人员数量及待遇;应聘人员条件;招聘办法;考试、考核的时间(时限)、内容、范围;报名方法等需要说明的事项。(3) 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用人单位或组织招聘的部门应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4) 考试、考核。
考试内容应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考试科目与方式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可采取笔试、面试等多种方式。
考试由事业单位自行组织,也可以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考试服务机构和人才服务机构可受事业单位、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委托,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提供服务。
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5) 身体检查。(6) 确定拟聘人员。
经用人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按照考试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7) 公示招聘结果。
对拟聘人员应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至15日。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报批或备案。
(8) 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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