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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收费价格情况说明

    1.物业管理费用一般多少钱怎么算的

    您说的高低是比较后的感觉

    物业费在开发商出售物业前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来确定百的。

    您购买房屋时售楼人员有义务向你说明有关日后物业管理方面的事情 通常需要你书面同度意的。

    物业费的测算方法一问般是做分项预算 然后累加而成 因为是预算本身不可能很精确。

    一般物业费和楼层无关

    回答答你最后一个问题 如果你觉得物业内费不合容理 可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向你出示物业服务费测算依据。如果看后 您仍然不能接受 建议您会同其他业主尽快组建业主大会 通过业主大会与物业公司谈常规物业服务合同的价格 合适留他 不合适炒他

    2.物业管理服务费包括哪些费用组成

    物业费构成要素有以下几点:

    1、人工费。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服务费为物业企业经营性收费,其中已经包括小区卫生保洁相应费用。至于不少人咨询的“卫生费”是否为“垃圾处理费”的问题,在这里要特别说明一下,此项费用属于行政事业收费,由城市环卫部门收取(也由委托居委会、物业代收的情况)。

    国家物业费收取标准只是起一个指导的作用,具体收费还要根据当地情况来定。以北京市为例,其物业费收取标准为:

    序号 计费项目 计费单位 计费标准 计费说明

    1、管理费 元/年?米2 2.40 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文

    2、小修费 元/年?米a 2.36 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文

    3、小区公用设施维修费 元/年?米2 l.00 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文

    4、化粪池清掏费 元/年?米2 0.30 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文

    5、绿化费 元年?米2 0.55 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文

    6、电梯运行费 元/年?米2 依文件规定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分摊计收 京价(房)字[1996]第274号文

    7、电梯检验费 元/年?米2 / 京价(房)字[1989]第170号文

    8、高压水泵费 元/年?米2 / 京价(房)字[1996]第274号文

    9、生活垃圾清运费 元/年?户 30.00 京价(房)字[1999]第253号文

    10、保安费 元/月?户 5.00 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文

    11、保洁费 元/月?户 4.00 丰价(房)字[1997]第7号文

    12、各项费用统收服务费 元/月?户 l.00 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文

    3.物业公司的收费明细表

    新建住宅小区入住收费告知单

    收 费 项 目

    收 费 标 准

    收 费 依 据

    收 费 说 明

    首期房屋维修资金

    房屋成本价*3%*建筑面积(有电梯)、

    房屋成本价*2%*建筑面积(无电梯)

    《上海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办法》(2000年市政府令91号)

    1、本项收费为代收。

    2、当年房屋成本价由市物价局、房地局发布。

    居民非生活垃圾清运费

    最高限价: 400元/户

    《关于规范环境卫生服务收费的通知》(沪环卫计(1998)第231号、沪价行(1998)第298号)

    1、本项收费为代收。

    2、业主在指定地点堆放,环卫部门安排清运。

    3、收费范围:居民装修垃圾,居民确实不装修的,不得收费。

    4、具体收费标准按区县物价部门审核公布的标准执行。

    有线电视初装费

    市区240元/一个终端

    城镇330元/一个终端

    农村480元/一个终端

    《关于重申和补充本市住宅入住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沪价房(1999)第166号)

    1、本项收费为代收。具体收费标准按区县物价部门审核公布的标准执行。

    2、安装2个以上终端的,每增加1个终端按原价的八折收取。

    分时电表装置费

    100元/户

    《关于核定民用分时电价和分时电表装置费标准的通知》(沪价公(2000)第336号)

    1、本项收费为代收。

    房屋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工本费

    最高限价:10元/人

    《关于重申和补充本市住宅入住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沪价房(1999)第166号)

    1、本项收费为物业公司自收。

    2、物业公司不得向业主、使用人或施工队收取装修保证金、押金等。

    物业管理服务费

    其 中:

    管 理 费、

    保 安 费、

    保 洁 费、

    房 屋 设 施

    设备运行费、

    维 修 费

    元/建筑平方米.月*房屋建筑面积

    《关于做好一九九八年度调整普通内销商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基准价及浮动幅度的通知》(沪价房(1997)第342号)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1、本项收费为物业公司自收。

    2、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或暂定标准。3、从次月起计费,可预收但不超过3个月。4、需按实结算的收费项目应标明。

    其 他

    按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

    房屋销售合同

    1、此项收费为代收。

    2、销售合同约定的收费应当符合政府规定的有关收费政策。

    3、带有强制性的收费项目须经市、区(县)物价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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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收费单位 项 目 收费标准 购房面积

    M2 总房款

    元 税/费金额

    元 备 注

    1 房管局 产权(抵押)登记费 80元/户 80.00

    测量费 1元/平米*销售面积 0.00

    2 房管局 房屋维修基金 总房款的2% 0.00

    3 税务局 契 税 总房款的1.5% 0.00

    印花税 总房款的0.1% 0.00

    4 土地局 分户土地登记费 小于100M2的收13元/M2,大于100M2每增加50M2加收5元/M2 0.00

    5 物业公司代办 燃气管道安装费 0.00

    有线电视安装费 0.00

    可视免提对讲门铃 0.00

    物业管理费 0.00 (元/M2/户)

    装修保证金 1000元/户 1000.00

    合 计 1080.00

    费用占总房款比例(%) #DIV/0!

    备注:物业公司代办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填入即可。

    ……

    参考物业管理网

    4.物业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3]18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房地局: 为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物业管理条例》,我们制定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执照执行。

    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三条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鼓励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四条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第九条 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第十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约定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及计费起始时间等内容,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的约定应当一致。

    第十一条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第十二条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属于代管性质,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将其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支出。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答复。 第十三条 物业服务收费采取酬金制方式,物业管理企业或者业主大会可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第十四条 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中应当遵守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第十五条 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

    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

    5.物业费涨价如何向业主解释心甘情愿的接受

    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分为前期物业服务和后期物业服务两个阶段,其前期物业服务阶段就是没有成了业主委员会阶段,后期物业服务阶段就是成了了业主委员会以后的阶段,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收费标准相关法规的规定,前期物业服务阶段的收费标准,执行由物价局批准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政府指导价,而后期物业服务阶段的收费标准,按照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当中约定。

    你询问的物业管理费涨价通知怎么写?,就要看你是要写的是前期物业服务阶段的还是后期物业服务阶段,如果是前期物业服务阶段的涨价通知,必须依据物价局新批准的涨价的收费标准写出通知。如果是后期物业服务阶段的涨价通知,就必须依据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重新签署的新的涨价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写出通知,否则就是违背合同的行为,也是会受到物价局处罚的行为。

    物业收费价格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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