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评委公正承诺书
1.如何公正评标
宋国斌 工程招标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定标,评标是核心。
《投标法》、国家计委联合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及建设部8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12号令和89号令),对评标做了具体的规定。但是,由于我国投资体制、工程计价体制及其它各方面的因素的问题,从工程评标中暴露出了许多问题。
评标的办法、标准、评标的程序、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各地的做法不一。如何体现科学、公正、合理的切合工程实际的评标,各地都做了很多探索和尝试。
本人就自己的观点和工作实际谈谈几点看法。 一、评标的几个问题 第一,评标办法的问题。
12号令及89号令规定了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在具体的实际工程招标中,一般采用量化百分制的办法评标。
其量化的各项指标设定和分值设定,对其科学性难以准确衡定。建设单位为了考虑自己的利益,往往对其评标指标和量化分值隐含了倾向性的意见。
评分的标准看起来似乎是公平、合理,但往往在具体评标时,便出现问题。如何综合评估,以哪些指标综合评估?如何评审最低价等,在实际工作中难以准确确定。
第二、评委专家的问题 1、按照12号令及89号令的要求,符合专家条件的人员在省、地级城市具备建立专家库的条件,但经济欠发达地区符合条件的专家了了无几,我省的边疆县有职称的助理工程师就数得出来有几个。县级地方的工程项目从省级专家库中抽取,则又涉及费用及交通条件的问题。
从县级建立的专家库又出现了明天开标、评标,今天大部分有近似工程职称的当地专家被投标的施工企业全部请出去吃饭的怪现象。2、评委专家违纪评标的现象在县级地方是较突出的,由于条件的原因,有些企业不惜一切手段,了解专家的名单,并长期拉拢某些专家。
有些评委在评标中,暗中搞明堂。3、评标委员会按12号令要求一般应于开标前确定,但前到什么时间难以准确把握。
第三、评标中的问题 1、工程评标一般开标后即进入评标阶段,评标中往往会遇到许多不可预见的问题。由于报价、标底、投标书差异、评标办法等等因素,在评标小组中形成激烈争论已是常事。
招标文件及12号令中重大偏差、细微偏差的规定不可能要求得很细。投标单位投标书编制不可能十全十美,总存在一些不足,若评标办法较粗略,评委意见分歧大时,难以形成统一的评标结果。
或者建设方固执已见,则评标对投标各方都不会公平。2、公开透明、科学的评标,并对其有效的监督一直以来都是监督部门、投标单位所提倡和希望的。
由于许多评委专家大都是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而非国家公务员,对其评标及日常行为的监督是一难题。近年,评委违纪评标,私下与投标单位串通的问题较为突出。
二、评标问题浅析 第一,我国由于投资体制及工程价格体制等因素,一方面是工程管理的模式未完全法制化。另一方面,建设方、投标方还习惯传统的工程计价方式,未形成良性的竞争市场及竞争意识。
1、我国从计划经济走入市场经济,并未完全按市场经济运行。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毕竟只走过二十多年的历史。
《招标投标法》颁布毕竟时间很短,如何结合我国国情科学的开展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还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2、各地方,由于经济发展、人才资源、区域情况等条件差异较大,不是单纯颁布几个法规就能完全解决问题。
3、对有形建筑市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管理机构、招标的监督机构及对评委监督制度还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位。特别在县级地方,还涉及编制、经费、人员、收费等等问题。
某些个别地方的工程招标流于形式,特别是在县级地方,还涉及编制、经费、人员、收费等等问题。某些个别地方的工程招标流于形式,特别是评标甚至被个别少数人控制。
缺乏完整制度进行管理的条件。第二, 众人皆知,规范的市场需用法制来管理和运行。
工程招标投标的法规随市场发展的需要会逐步匹配。但法治需要人才实施。
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需要业主具有管理工程项目的人员,或委托中介(如监理公司管理)机构人员,招标代理机构人员,评委专家人员,投标企业人员,几方人员必须具备一定专业水平,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才能正常的展开。大部分经济落后地方,且不说投标企业的水平,连工程项目招标的运行机构人员,有些仅仅只是高中或初中毕业生,少部分最起码的专业术语都不清楚,都未经专业的培训,怎么能管好工程项目招标,又如何把招标法规贯彻到实际中去。
综上所述,评标中所产生的问题是必然会出现的,而出现问题,暴露问题,从另一个角度讲是好事,问题出了,就可研究解决的办法。 三、解决合理公正评标措施意见 工程项目招标,从程序上讲是非常简单,无非也就是公布项目——投标报名——确认投标人——招标——企业投标——开标——评标定标。
其中制定招标书即招标文件是关键,而招标文件中最核心的内容是评标标准和办法。因工程项目的不同,评标的办法标准应有所不同。
评标标准及办法,科学合理了,对投标人来说才公平。保证评委专家按评标标准办法公正的评标,对。
2.本人承诺书怎么写
通常承诺书由标题、称呼、正文、结尾和落款几部分组成。
一、标题
单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第一行正中用较大字体写“承诺书”字样。
二、称呼
承诺书称呼在标题下空两行顶格写上送达方的机关组织、团体单位或个人的称呼或姓名,然后加冒号。
三、正文
承诺书的内容主要是指承诺人作出承诺的具体事项。如承诺做到什么,在多长时间里,达到什么程度,采取什么具体措施来实现自己的承诺等。承诺书此部分一般以条条的形式列出。
四、结尾
承诺书的结尾可以再次表示实现目标的决心,如“上述各项承诺做到”。也可用“此致——敬礼”等的礼貌用语。还可以在正文结束后,什么也不再写,自然结束。
五、落款
落款即在承诺书右下方署上承诺的单位或个人的名称或姓名,并署上发文的日期。
扩展资料:
承诺书格式
一、保证提供的全部换证材料真实、完整、准确;
二、本机构获得批准换证后保证所从事的每项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三、保证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合法、公正、公平地从事认证业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
四、保证诚信执业,提供优质、专业的认证服务,保证从事的每项认证活动始终遵循客观独立、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五、保证所认证的产品、服务内容客观公正,无虚假材料;
六、保证不承担不能胜任或不能按约定时限完成的认证活动,不给不符合条件的产品和服务提供认证业务;
七、配齐与从事相关产品认证活动相适应的检测、检查等技术能力;
八、本认证机构不得与行政机关搞利益关系,保证公正无私执业;
九、建立和完善对认证活动实施有效控制的管理体系;制定有效的认证实施程序,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和认证实施程序提供产品、服务认证活动,健全认证管理体系和评审体系,确保认证真实、有效。
十、建立有效的专、兼职认证咨询人员聘用、培训、考核、使用和控制程序制度;
十一、保证按政府规定的服务收费标准收费,不擅自提高收费;不索取、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
十二、本认证机构不得接受任何可能对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资助;不得从事任何可能对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产品开发、营销等活动;
十三、本认证机构不得与认证委托人存在资产、管理方面的利益关系。
十四、本机构必须持续保持和保证始终符合法定许可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承诺书
3.评标专家在评标前如何做好准备工作,才能保证有效、科学、公正的评
评标专家在评标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应当编制供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 1、招标的目标; 2、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 3、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4、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二、要求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供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但不得带有明示或者暗示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信息。 三、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在开标前应当保密,并在评标时作为参考。
四、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 扩展资料: 评标专家在评标活动中的其他工作: 1、初步评审:按照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资格和响应性评审,判断投标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偏差和实质上影响了招标文件。
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能进入详细评审。 2、澄清、答疑: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澄清、说明。
3、确定短名单:集团规定一般不超过6名,一般先经过初评后确定,如潜在投标人很多,先进行形式、资格评审后,先确定短名单,再进行响应性评审,未通过响应性评审再依规则递补。 4、详细评审: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打分按评分细则打分、打分项设置。
5、编写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后选人:全员签字,又不同意见以书面形式说明,评标报告的内容:基本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开标记录;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经评审的价格或评分一览表;经评审投标人排名;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及签订合同注意事项说明;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评选专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