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范文 > 范文
  • 企业劳动年审情况说明

    1.企业没年检怎么写情况说明

    1 情况说明嘛,简单写一下什么原因导致去年没有年检就行了。

    2 至于处罚,按规定是要处罚的,但鉴于今年的国内经济形势,应该不会处罚。

    相关规定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三十条规定,企业法人登记实行年度检验制度。企业法人应当按照登记主管机关规定的时间提交年检报告书、资金平衡表或资产负债表,登记机关对企业法人登记的主要事项进行审查。不按规定提交年检报告书,办理年检的,登记机关可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十)项规定,企业不按规定报送年检报告书、办理年检的,处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于1万元以下罚款,并限期办理年检,拒不办理的,吊销营业执照。

    2.公司劳动年审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办理劳动保障年审指南 劳动保障年审制度,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按年度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一项措施。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用人单位均要实行劳动保障年审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的有关规定,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外地驻穗单位、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含财政拨款)、社会团体中有招收工人的用人单位,均需进行劳动保障年审。 一、劳动保障年审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送审分工 (一)在市社会保险基金中心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到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办理年审。

    (二)在区、县级市社会保险基金中心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到区、县级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办理年审。 (三)尚未参保的用人单位,按现行劳动保障管理隶属关系办理年审。

    (四)在本市参加失业、医疗保险的中央、部队、省属驻穗单位,需在本局进行《社会保险登记证》(副证)年检。 (五)新建用人单位,应自领取法人登记证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办理劳动保障年审申报,核发劳动保障年审手册,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在年审期间领取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无需再进行年检。 二、劳动保障年审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地点及时间 (一)送审地点: 1.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地址:文德西路青云直街41号 电话:83304168); 2.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地址:梅东路28号梅花村大厦,电话:87656739)。

    (二)送审时间: 按《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尾数安排年审,编号尾数为: 2的单位,请于当年2月份参加年审; 3和0的单位,请于当年3月份参加年审; 4和1的单位,请于当年4月份参加年审; 5和8的单位,请于当年5月份参加年审; 6和9的单位,请于当年6月份参加年审; 7的单位,请于当年7月份参加年审。 新参加年审的用人单位和尚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的用人单位,请于当年2月至7月期间办理。

    三、办理劳动年审和社保登记证年检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一)提供给劳动保障部门留存的资料 1、《营业执照》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有分支机构的单位还应填写《下属分支机构登记表》及分支机构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说明并提供分支机构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有劳务协议的单位,提供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务协议复印件及劳务人员名册(加盖单位公章)。 (二)备检资料 1、用人单位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2、按要求填写好的《劳动保障年审手册》及《社会保险登记证》; 3、劳动合同(30人以下全部带,30人以上的带30份); 4、招用流动人员的加带《招用流动人员申报表》和《流动人员花名册》; 5、招用外籍、台、港、澳人员的加带《就业许可凭证》; 6、年审时上月的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核定单;在异地或其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须提供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聘用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7、年审时上月职工工资表; 8、办理综合计时的单位加带综合计算工时审批表; 9、残疾人就业年审手册; 10、职业介绍机构加带《劳动力中介许可证》、社会办学机构加带《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

    (三)在本市参加失业、医疗保险的中央、部队、省属驻穗单位应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年审时上月的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核定单;在异地或其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须提供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 (聘用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4、年审时上月职工工资表。 四、程序 1.自查。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保障年审的内容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先行整改。用人单位对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中需要说明的问题必须提交书面说明。

    2.申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审自查后,每年2月开始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资料申报年审。

    3.审查。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材料,对其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审核。

    必要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其他有关资料,或实地核查。申报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所有资料退回。

    4.发证。年审合格的,发给《劳动保障年审登记证》。

    五、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关于收取劳动年审证照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1999]159号)规定,各用人单位在领取劳动保障年审手册和登记证前,应持我局开出的缴费通知到市工商银行营业点缴交年审证照费每户50元。 六、关于用人单位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预审。

    1、各用人单位在办理年审时,必须携带本单位制订的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2、本局委托市就业训练中心、广州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劳动保障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对内部规章进行预审(不收费)。

    3、用人单位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经预审合格的,由劳动监察机构盖章认可。不合格的,由委托预审单位提出意见退回修改。

    4、用人单位内部劳动。

    3.公司怎样办理劳动年审

    携带相关资料到公司所在地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年审。

    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有分支机构的单位还应填写《下属分支机构登记表》及分支机构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说明并提供分支机构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有劳务协议的单位,提供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务协议复印件及劳务人员名册(加盖单位公章)。

    5、用人单位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6、按要求填写好的《劳动保障年审手册》及《社会保险登记证》;

    7、劳动合同(30人以下全部带,30人以上的带30份);

    8、招用流动人员的加带《招用流动人员申报表》和《流动人员花名册》;

    9、招用外籍、台、港、澳人员的加带《就业许可凭证》。

    4.什么是劳动年审

    劳动保障年审制度,简称“劳动年审”。

    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按年度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一项措施。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用人单位均要实行劳动保障年审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的有关规定,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外地驻穗单位等用人单位,均需进行劳动保障年审。

    劳动年审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准备阶段:研究年审内容,准备年审表格和资料; 二是自查阶段:用人单位领取年审资料,积极进行自查自纠,并按要求提供本单位遵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 三是审查阶段:劳动监察机构认真审查各单位的年审资料,并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扩展资料:备检资料: 1、用人单位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2、按要求填写好的《劳动保障年审手册》及《社会保险登记证》; 3、劳动合同(30人以下全部带,30人以上的带30份); 4、招用流动人员的加带《招用流动人员申报表》和《流动人员花名册》; 5、招用外籍、台、港、澳人员的加带《就业许可凭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年审。

    5.什么是劳动年审

    劳动保障年审制度,简称“劳动年审”。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按年度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百况进行监督、检查的一项措施。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用人单位均要实行劳动保障年审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的有关规定,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外地驻穗单位等用人单位,均需进行劳动保障年审。

    劳动年审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准备阶段:研究年审内容,准度备年审表格和资料;

    二是自查阶段:用人单位领取年审资料,积极进行自查自纠,并按要求提供本单位遵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

    三是审查阶段:劳动监察机构认真审查各单位的年审资料,并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扩展资料:

    备检资料:

    1、用人单位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2、按回要求填写好的《劳动保障年审手册》及《社会保险登记证》;

    3、劳动合同(30人以下全部带,答30人以上的带30份);

    4、招用流动人员的加带《招用流动人员申报表》和《流动人员花名册》;

    5、招用外籍、台、港、澳人员的加带《就业许可凭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年审

    6.公司没有给员工签定劳动合同

    写这个说明倒是不会很难的,但是要弄清楚,劳动监察的目的,不要写了说明之后,对你们进行罚款就行了。建议写的时侯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不要写有四百人,就说只有二百人,万一查到不止这么多,就说新入职的的或临时工。

    2、然后就写有一部分员工不愿意签订合同,有一部分尚在试用期内,还没有签订合同,同时提供几份员工不愿签订合同的声明书,虽然这样的声明书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只是让劳动监察觉得你们也是有难处的。

    3、及时对全公司的员工进行补签合同。

    4、未签合同的风险是很大的,《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超过一个月未签合同,是要支付双倍工资的给员工的。

    5、补签的时侯,合同签订的时间可以适当提前,2008之后入职的员工,建议提前到他们的入职当天。劳动合同双方签订之后,就可以的。不用给劳动局盖章也能生效的。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