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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丧权辱国条约的自备稿件

    1.丧权辱国的条约

    中国近代不平等条约1842年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英舰“汉华丽”号) 中英《南京条约》 1. 割香港岛给英国2. 赔款2100万元3. 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为通商口岸 中国东南沿海门户洞开4. 取消旧的公行制度,英商在通商口岸自由交易5. 协定关税(英商进出口货物缴纳的税款,中国须同英国商定)中国丧失了关税自主权1843年7月22日(道光二十三年六月二十五) 中英《五口通商章程:海关税则》(通称《五口通商章程》) 内容:1. 压低关税,进口货物的税率定为5% 中国成为世界上最低税率的国家之一,海关从此也失去了保护本国工农业生产的作用,便利了外国资本主义在中国倾销商品和掠夺原料2. 领事裁判权,英国侨民在中国犯刑事罪时,由英国领事根据英国法律处理 中国的司法权遭到破坏,外国人可在中国为非作歹1843年10月8日(道光二十三年八月十五) 中英《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简称《虎门条约》《中英善后条约》)1. 片面最惠国待遇。

    今后中国与任何国家签订不平等条约出让新的权益时,亦应准英人一体均沾2. 可在通商口岸租地、建屋、建立租界1844年7月3日(道光二十四年五月二八) 中美《望厦条约》美获得了扩大的领事裁判权,规定不但中国人与美国人之间,而且美国人与其他外国人在华发生的一切诉讼,“中国官员不得过问”。并扩大了关税协定权,规定中国要变更关税税则,必须取得美国的同意1844年10月24日(道光二十四年九月十三)(法国专使刺萼尼,两广总督耆英在停泊于广州黄埔的法舰阿吉默持号) 中法《黄埔条约》(又称《中法五口贸易章程》)法国侵略中国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共36款,附有《海关税则》。

    条约规定除取得英美两国在条约中规定的侵略权益外,还规定允许法国天主教在通商口岸自由传教,修建坟地,清朝地方政府负责保护教堂和坟地。1846年2月(道光二十六年正月),清政府被迫宣布解除1724年(雍正二年)公布的禁止天主教在华传教的禁令。

    1858年5月28日(咸丰八年四月十六日) 中俄《瑷珲条约》俄国侵占中国东北外兴安岭以南、黑龙江以北60多万平方公里1858年6月13(咸丰八年五月三日)(清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俄国驻华公使普提雅廷在天津签订) 《中俄天津条约》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沙俄以调停为名诱迫清政府定立的不平等条约,共十二款1. 俄国得以在上海、宁波、福州、厦门、广州、台湾(台南)、琼州等七处口岸通商,若他国再有在沿海增开口岸,准俄国一律照办2. 俄国得在中国各通商口岸设立领事官,并派兵船在这些口岸停泊3. 俄国东正教教士得入内地自由传教4. 中俄两国派员查勘“从前未经定明边界”实际上是要借此侵占中国领土5. 日后中国若给予其他国家以通商等特权,俄国得一律享受。1858年6月18日(咸丰八年五月初八)清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美国驻华公使列卫廉在天津签订 《中美天津条约》(原称《中美和好条约》)。

    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美国以调停为名诱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共三十款。

    1. 清政府倘准许其他国家公使驻北京,应准美国一律照办2. 增开潮州、台湾(台南)为通商口岸后来开埠时潮州口岸设在汕头3. 耶稣教教士得自由传教4. 扩大片面的最惠国待遇,即清政府给其他国家的特权,“无论关涉船只海面、通商贸易、政事交往等事情”,美国得“一体均沾”5. 确定领事裁判权。 1858年6月26日(咸丰八年五月十六)(清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英国全权代表额尔金在天津签订) 《中英天津条约》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共五十六款,附有专条。1. 英国公使得住北京,并在通商各口设领事官;增开牛庄、登州、台湾(台南)、潮州、琼州、汉口、九江、南京、镇江为通商口岸后来开埠时牛庄口岸设在营口,登州口岸设在烟台,潮州口岸设在汕头2. 耶稣教、天主教教士得自由传教3. 英国人得住内地游历、通商4. 英国商船可以在长江各口往来5. 中英两国派员在上海举行会议,修改关税税则6. 中国给英国赔款银400万两7. 确定领事裁判权和片面的最惠国待遇。

    1858年6月27日(咸丰八年)(清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法国全权代表葛罗在天津签订) 《中法天津条约》(原称《和约章程》)。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法国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

    共四十二款,另订《和约章程补遗》六款。1. 法国公使得住北京2. 增开琼州、潮州、台湾(台南)、淡水、登州、南京为通商口岸(后来开埠时,登州口岸设 在烟台,潮州口岸设在汕头),并在各口设领事官3. 天主教教士得入内地自由传教;法国人得往内地游历4. 凡中国与各国议定的税则、关口税、吨税、过关税、出入口货税,法国都可“均沾”5. 法国兵船可以在中国各通商口岸停泊6. 中国给法国赔款银200万两。

    1858年11月8日(咸丰八年十月初三)(清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英国全权代表额尔金在上海签订) 《中英通商章程善后条约》(又称《中英通商章程》)《中英天津条约》 的补充条款。共十款,附有《海关税则》。

    1. 海关聘用英人2. 海关对进出口货一律按时价值百抽五征税3. 洋货运销内地,只纳子口税百分之二点五。

    2.中国最大的丧权辱国的条约

    《辛丑条约》,亦称《辛丑各国和约》、《北京议定书》,是中国清朝政府与英国、美国、日本、俄国、法国、德国、意大利、奥匈、比利时、西班牙和荷兰在义和团运动失败、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签定的一个和平协定。被认为是中国自第一次鸦片战争后签署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之一。条约签定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七月二十五日,辛丑年,故名辛丑条约。洋历9月7日,因此有“九七国耻”一说。

    《辛丑条约》即《辛丑议定书》或《辛丑各国和约 》 19世纪末帝国主义列强激烈争夺和瓜分中国,造成中国空前严重的民族危机。这种危机感促成了人们的觉醒,救亡图存成了当时最紧迫的要求。1898年资产阶级改良派的维新运动失败了,1900年又爆发了以农民为主体的轰轰烈烈的反帝爱国的义和团运动。义和团运动起自山东,迅速发展到直隶、天津、北京,引起帝国主义列强的恐慌。它们决定亲自出兵镇压义和团,英、美、日、俄、法、德、意、奥八国组织联军侵入中国,8月攻入北京。1901年,清政府被迫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因为这一年是中国旧历的辛丑年,所以这个条约被称为《辛丑条约》,慈禧太后携带光绪皇帝及亲信臣从仓皇出逃西安。清王朝被迫向帝国主义求和。

    《辛丑条约》的签订,不仅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沉重负担,还损害了国家主权。从此,清政府完全成为了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

    《辛丑条约》共12款,另有19个附件

    主要内容有

    1.赔款。中国赔款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年息4厘,本息共计9.8亿两,以海关税、常关税和盐税作担保。

    2.划定使馆区。将北京东交民巷划定为使馆区,成为“国中之国”。在区内中国人不得居住,各国可派兵驻守。

    3.拆炮台、驻军队。拆除大沽及有碍北京至海通道的所有炮台,帝国主义列强可在自山海关至北京沿铁路的12个地方驻扎军队。

    4.胁迫清政府承诺镇压反帝斗争。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加入任何“与诸国仇敌”的组织,违者处死。各省官员必须保证外国人的安全,否则立予革职,永不录用。凡发生反帝斗争的地方,停止文武各等考试5年。

    5.对德、日“谢罪”。清政府分派亲王、大臣赴德、日两国表示“惋惜之意”,在德国公使克林德被杀之处建立牌坊。

    6.惩治附合过义和团的官员。从中央到地方被监禁、流放、处死的官员共百多人。

    7.设立外务部。将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首,成为清政府与列强交涉的专门机构。

    给中国造成了严重危害

    一、巨额的赔款,是列强对中国空前的大规模勒索;为支付这笔赔款,清政府加紧搜刮人民,使中国人民生活更加贫困,社会经济更加凋敝。

    二、在北京设立的“使馆界”,实际上是“国中之国”,是帝国主义策划侵略中国的大本营。外国侵略者控制京津地区,使清政府完全处于军队的控制之下,便于侵略者直接派兵镇压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

    三、按照条约规定,清朝官吏严厉镇压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进一步成为帝国主义帮凶。

    四、该设外务部的规定,便于清政府能够按照外国侵略者的意旨实行卖国的外交政策。

    《辛丑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赔款数目最庞大、主权丧失最严重、精神屈辱最深沉,从而给中国人民带来空前灾难的不平等条约。确立了清政府为资本主义列强的忠实走狗的地位,从此,清政府成为资本主义列强统治中国的工具。它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3.想起丧权辱国的南京条约,想起近代中国百年的沉沦与屈辱,你认为这

    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

    虎门销烟的消息传到英国,引起了很大震动,英政府决定发动对华战争。一八四○年六月,英国派遣侵略军队四千人(后增至一万五千人),携带五百多门大炮,他乘四十八艘战舰,同乔治·懿律率领,侵入广州海面。第一次鸦片战争爆发了。

    广东没海军民在林则徐亲自指挥下,严密防守,使英国侵略军捞不到一点便宜,它只好改为进犯福建,又遭到闽浙总督邓廷桢的迎头痛击。可是腐败的清政府在其他港口不作任何抗敌准备,致使英国军攻占浙江定海,接着沿海北上,进犯大沽口,直接威胁天津。道光皇帝张皇失措,马上转向投降派的立场,斥责林则徐"贪功启衅","误国病民",并派直隶总督琦善去向侵略者求和。

    琦善抵达广东后,拆除沿海工事,解散招募的丁勇,并与英国订立了丧权辱国的《穿鼻草约》,答应永远割让香港,赔偿烟价和开放广州等苛刻条件。同时道光皇帝将林则徐、邓廷桢革职充军,想以此来解侵略者的焚烟之恨。

    可是英政府并不满足,又进一步扩大侵华战争,先后攻陷厦门、镇海、宁波等地。道光皇帝大为恐慌,派盛京将军耆英为钦差大臣,会同原两江大臣总督伊布里前往浙江议和。英国依丈战争中取胜的优势,对清廷求和要求不予理睬,继续攻陷吴淞口、镇江,英舰直逼南京城下。道光皇帝心惊肉跳,发出了对侵略者"所求无不允准"的圣旨,让耆英等大胆卖国。一八四○年八月十九日耆英等在南京与英国侵略者签订了出卖中华民族权益的《中英南京条约》,主要内容是:一、割与香港;二、赔款二千一百万银元;三、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口通商;四、英商可与中国商人自由贸易;五、中国海关抽收进出口货物税须与英方议定,不得随意变更。

    《南京条约》签订后,美国、法国相继效仿,胁迫清廷签订了中美《望厦条约》、中法《黄埔条约》,规定美国、法国享受《南京条约》中除割地、陪款外的一切特权。后来,沙俄、葡萄牙、荷兰等国也争相要求各种特权。后来,沙俄、葡萄牙、荷兰等国也争相要求各种特权,清廷一概允准。

    《南京条约》是我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标志着中国遭受外国资本主义奴役的开始。中国从此一步一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4.辛丑条约的丧权辱国的表现

    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和《辛丑条约》的签订——完全沦为

    在1900年的八国联军侵华战争中,中国再次战败,被迫与英、俄、德、法等11国签订了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辛丑条约》的签订给中国带来了极其严重的危害.

    其一、巨额的赔款,是列强对中国空前的大规模勒索;为支付巨额赔款,清政府加紧搜刮中国人民,使人民生活更加贫困,社会经济更加凋敝.

    其二、在北京设立的“使馆界”,实为“国中之国”,是帝国主义策划侵略中国的“大本营”;外国公使成为清政府的“太上皇”,并通过外务部直接干涉中国内政.外国侵略者控制京津地区,使京津地区“门户洞开”,从而使清政府完全处于外国军队的控制之下,便于侵略者直接派兵镇压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

    其三、按照条约规定,清朝官吏严厉镇压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使它们进一步成为帝国主义的帮凶.

    其四、改设外务部的规定,便于清政府能够按照外国侵略者的意旨实行卖国的外交政策.

    《辛丑条约》是帝国主义强加给中国的一个严重的不平等条约,列强除了穷凶极恶地对中国进行敲诈勒索以外,还重新确立了以慈禧太后为首的清政府继续充当它们在华的代理人.慈禧太后竟然厚颜无耻地表示,要“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充分暴露了其卖国嘴脸.从此,清政府彻底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辛丑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统治秩序完全确立,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最e69da5e887aa7a686964616f31333339653639终形成。

    5.中国签了哪些丧权辱国的条约

    南京条约 (1842) 英国 中美望厦条约 (1844) 美国 中俄蒙协约 (1911) 俄国 民四条约 (1914) 日本 辛丑条约 (1900) 日本 广州湾租界条约 (1893) 法国 马关条约 (1894) 日本 中俄密约 (1896) 俄国 中法和约 (1885) 法国 中俄旅大租地条约(1898) 俄国 中美天津条约 (1858) 美国 中德通商条约 (1861) 德国 黄埔条约 (1844) 法国 条约原文: 南京条约 一八四二年八月二十九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南京。

    兹因大清皇帝,大英君主,欲以近来之不和之端解释,止肇衅,为此议定设立永久和约。是以大清大皇帝特派钦差便宜行事大臣太子少保镇守广东广州将军宗室耆英,头品顶戴花翎前阁督部堂乍浦副都统红带子伊里布;大英伊耳兰等国君主特派全权公使大臣英国所属印度等处三等将军世袭男爵朴鼎查;公同各将所奉之上谕便宜行事及敕赐全权之命互相较阅,俱属善当,即便议拟各条,陈列于左: 一、嗣后大清大皇帝、大英国君主永存平和,所属华英人民彼此友睦,各住他国者必受该国保佑身家全安。

    一、自今以后,大皇帝恩准英国人民带同所属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港口,贸易通商无碍;且大英国君主派设领事、管事等官住该五处城邑,专理商贾事宜,与各该地方官公文往来;令英人按照下条开叙之列,清楚交纳货税、钞饷等费。 一、因大英商船远路涉洋,往往有损坏须修补者,自应给予沿海一处,以便修船及存守所用物料。

    今大皇帝准将香港一岛给予大英国君主暨嗣后世袭主位者常远据守主掌,任便立法治理。 一、因大清钦差大宪等于道光十九年二月间经将大英国领事官及民人等强留粤省,吓以死罪,索出鸦片以为赎命,今大皇帝准以洋银六百万员偿补原价。

    一、凡大英商民在粤贸易,向例全归额设行商,亦称公行者承办,今大皇帝准以嗣后不必仍照向例,乃凡有英商等赴各该口贸易者,勿论与何商交易,均听其便;且向例额设行商等内有累欠英商甚多无措清还者,今酌定洋银三百万员,作为商欠之数,准明由中国官为偿还。 一、因大清钦命大臣等向大英官民人等不公强办,致须拨发军士讨求伸理,今酌定水陆军费洋银一千二百万员,大皇帝准为偿补,惟自道光二十一年六月十五日以后,英国因赎各城收过银两之数,大英全权公使大臣为君主准可,按数扣除。

    一、以上三条酌定银数共二千一百万员应如何分期交清开列于左: 此时交银六百万员; 癸卯年六月间交银三百万员,十二月间交银三百万员,共银六百万员; 甲辰年六月间交银二百五十万员,十二月间交银二百五十万员,共银五百万员; 乙巳年六月间交银二百万员,十二月间交银二百万员,共银四百万员; 自壬寅年起至乙巳年止,四年共交银二千一百万员。 倘有按期未能交足之数,则酌定每年每百员加息五员。

    一、凡系大英国人,无论本国、属国军民等,今在中国所管辖各地方被禁者,大清大皇帝准即释放。 一、凡系中国人,前在英人所据之邑居住者,或与英人有来往者,或有跟随及候候英国官人者,均由大皇帝俯降御旨,誉录天下,恩准全然免罪;且凡系中国人,为英国事被拿监禁受难者,亦加恩释放。

    一、前第二条内言明开关俾英国商民居住通商之广州等五处,应纳进口、出口货税、饷费,均宜秉公议定则例,由部颁发晓示,以便英商按例交纳;今又议定,英国货物自在某港按例纳税后,即准由中国商人遍运天下,而路所经过税关不得加重税例,只可按估价则例若干,每两加税不过分。 一、议定英国住中国之总管大员,与大清大臣无论京内、京外者,有文书来往,用照会字样;英国属员,用申陈字样;大臣批覆用札行字样;两国属员往来,必当平行照会。

    若两国商贾上达官宪,不在议内,仍用禀明字样为著。 一、俟奉大清大皇帝允准和约各条施行,并以此时准交之六百万员交清,大英水陆军士当即退出江宁、京口等处江面,并不再行拦阻中国各省商贾贸易。

    至镇海之招宝山,亦将退让。惟有定海县之舟山海岛、厦门厅之古浪屿小岛,仍归英兵暂为驻守;迨及所议洋银全数交清,而前议各海口均已开辟俾英人通商后,即将驻守二处军士退出,不复占据。

    一、以上各条均关议和要约,应候大臣等分别奏明大清大皇帝、大英君主各用?、亲笔批准后,即速行相交,俾两国分执一册,以昭信守;惟两国相离遥远,不得一旦而到,是以另缮二册,先由大清钦差便宜行事大臣等、大英钦奉全权公使大臣各为君上定事,盖用关防印信,各执一册为据,俾即日按照和约开载之条,施行妥办无碍矣。要至和约者。

    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即英国记年之一千八百四十二年八月二十九日由江宁省会行大英君主汗华?船上铃关防。 附注 本条约见《海关中外条约》,卷1,页351―356;又是《道光条约》,卷1,页34―37。

    英文本见《海关中外条约》,与汉文本载在同页上。 本条约原无名称,通常称为《江宁条约》或《南京条约》;据《道光条约》,又称为《白门条约》。

    本条约于一八四三年六月二十六日在香港交换批准。 马关条约 一八九五年四月十七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明治二十八年四月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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