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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价格调节基金补贴申请承诺书

    1.申请减免价调基金的报告怎么写

    具体要求的方法如下: 第一条基金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家管理的产(商)品价格及收费标准,经批准提高而增收中的一部分; (二)企事业单位(含外资企业)、个体工面业户的销售、营业及收费收入中的一部分; (三)外埠常驻机构及经商、务工等流动人员经济收入的一部分; (四)其他。

    第二条征收范围及标准: (一)物价部门管理的产(商)品价格和收费项目,凡经批准提高价格和收费标准的,从上调之日起,按所增加的收入总额的5-10%征收(上调前一年的收入总额与上调幅度的乘积为年增加收入总额) (二)外地进入我省的建制建筑、装潢、施工单位,按其所承揽工程总造价的2-3‰征收; (三)外地进入我省的流动人口,每人每月按5元征收; (四)宾馆、招待所、旅店住宿人员,按营业收入额的1-2%征收;(各地也可每床每日按一定金额征收) (五)(饭店酒吧、酒店、酒家、餐厅、咖啡厅、冷饮厅)等餐饮业,按其营业收入的0.5-1%征收;不易计算营业收入的,按应缴税额的一定比例征收(下同) (六)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卡拉ok、桑那、台球室、电子游艺厅、录像厅、音像出租室)等文化娱乐场所,按其营业收入额的2-3%征收; (七)出租车及个体运输户每人每月按5-10元征收 (八)非城镇人口入城及调入长吉两市的(不含大中专毕业生和高中级专业职称),每人安2000-5000元征收 (九)上述范围以外的单位,按职工人数每人每月1-2元征收。

    2.减免价调基金怎么写

    兄弟给你找这个差不没急死。

    二个小时才找着,奶奶的物价局也没有个网站。1997年有个修改的补充文件最下面原文件网址吉林省副食品家和调节基金征收管理使用的实施办法 文号:吉省价办联字[1995]33号 省政府各委、办、厅、各直属机构,中直驻吉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8]23号、[1994]16号和吉政办发[1993]4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征收和管理使用工作,经省政府批准,并征得财政部驻吉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同意,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第一条基金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家管理的产(商)品价格及收费标准,经批准提高而增收中的一部分; (二)企事业单位(含外资企业)、个体工面业户的销售、营业及收费收入中的一部分; (三)外埠常驻机构及经商、务工等流动人员经济收入的一部分; (四)其他。 第二条征收范围及标准: (一)物价部门管理的产(商)品价格和收费项目,凡经批准提高价格和收费标准的,从上调之日起,按所增加的收入总额的5-10%征收(上调前一年的收入总额与上调幅度的乘积为年增加收入总额) (二)外地进入我省的建制建筑、装潢、施工单位,按其所承揽工程总造价的2-3‰征收; (三)外地进入我省的流动人口,每人每月按5元征收; (四)宾馆、招待所、旅店住宿人员,按营业收入额的1-2%征收;(各地也可每床每日按一定金额征收) (五)(饭店酒吧、酒店、酒家、餐厅、咖啡厅、冷饮厅)等餐饮业,按其营业收入的0.5-1%征收;不易计算营业收入的,按应缴税额的一定比例征收(下同) (六)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卡拉ok、桑那、台球室、电子游艺厅、录像厅、音像出租室)等文化娱乐场所,按其营业收入额的2-3%征收; (七)出租车及个体运输户每人每月按5-10元征收 (八)非城镇人口入城及调入长吉两市的(不含大中专毕业生和高中级专业职称),每人安2000-5000元征收 (九)上述范围以外的单位,按职工人数每人每月1-2元征收。

    第三条具体征收办法:征收基金的工作原则上由负责征收的部门自行组织,特殊情况也可委托其他单位协助代征。 (一)凡提高产(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的,由物价部门在办理审批手续时负责征收; (二)建筑业、装潢、施工单位由城建部门在办理审批手续时代征; (三)落户人员及流动,人口可由公安部门在办理审批手续时代征; (四)个体工商业户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征收; (五)文化娱乐场所可由文化市场管理部门(或其他)负责代征; (六)其他均由五家部门负责征收或委托其他部门代征; 中省直单位,其基金征收工作原则上由省级征收部门负责;或委托交纳基金单位所在地的物价部门征收。

    缴纳基金的单位和个人,只向一个部门缴纳,不重复征收,如出现复征时,一律不再退还,但可抵下期应缴数。 基金应按月征缴,月交纳额不足100元的,可按季交纳。

    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酌情减免征收基金 1、停产、半停产企业免收; 2、民政部门兴办的社会福利企业免收; 3、经省税务部门批准的全额免税企业免收; 4、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免收; 5、停产、半停产企业职工经商的及自产自销的菜农免收; 6、科教文卫等系统兴办的社会公益事业减半征收; 7、校办企业减半征收; 8、三资企业、微利企业及经省级税务部门批准减税照顾的企业可酌情减收; 9、各部门依据政策规定,符合减免条件的,可适当减免。 申请减免交纳基金的单位,一律填写统一的《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减免审批表》,企事业单位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个体工商户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所在地物价部门批准。

    基金减免额一次超过5万元或全年累计超过20万元的。一律报省物价部门审批,其中额度巨大的还需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基金一律实行先缴后退制度,经批准减免的基金,属免收的由批准之月起执行,次月将已上缴基金退回,属减收的由批准之月起执行,已上缴部分可以抵顶待缴部分。 第五条 基金管理 (一)基金的管理工作由各级政府物价、财政部门负责人使用时须向物价部门申报,由物价、蔡增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通过财政专户拨款。

    基金的日常e799bee5baa6e59b9ee7ad9431333262383061征收、稽查及组织协调工作由各级政府物价部门负责;物价、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政府的物价、财政部门负责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物价,财政部门报告基金的征收、使用及管理工作。 (二)凡需交纳基金的单位和个人,应于次月十日至十五日将基金存入征收部门在银行的专户。

    各征收部门征收基金款达1000元时即存入财政专户。 (三)各单位交纳的基金,企业可列入管理费用,直接向住宿客人收取的基金科不及营业收入.缴纳基金单位帐务处理: 1.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单位: 借:管理费用--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 贷:其它应交款 2.代收代缴单位的账务处理接吉财综〔〕994〕111号执行; (三)征收部门。

    收到时,借:银行存款 贷:其它应付款 上缴财政专户。

    3.申请专项资金的申请书怎么

    文章《资金申请书范文》正文开始>>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1.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淮阳县地处河南省东南部,属于豫东黄淮海农业开发区,地势平坦,为黄淮冲积平原,养殖场内地质情况较好,该项县面积1469平方公里,现有耕地147.25万亩,人口125.36万,辖20个乡(镇),509个行政村。

    该县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大豆为主;经济作物有棉花、烟叶、油菜籽、花生、芝麻、红黄麻;森林覆盖率为17.6%;主要中药材有蒲黄红花;土特产淮阳黄花菜,以独具“七根蕊、菜条粗、似针状、有弹性、肉肥厚、油质多、质地金黄、汤鲜味美”的特色而驰名中外。该县系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革命老区县、商品粮基地县、生猪生产大县、秸秆养牛示范县和油料生产大县,是2005-2007年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县。

    4.维修基金工程款补贴申请书怎么写

    在网上帮你找了个样稿,希望对你有帮助 关于请求解决三组骨干水渠、拦河坝加固维修工程的申请报告 尊敬的水利局领导: 位于醴陵市北的黄獭嘴镇杨家垅村毛石、代子山、敏家湾三组现共有300余口人,需返水灌溉粮90多亩,鱼塘4口(面积约12亩)。

    长期以来,其主要农作物为水稻,村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为农作物收益。 杨家垅村毛石、代子山、敏家湾三组骨干水渠起源于毛石河边,止于云竹湾段,全长约1200米,灌溉面积约200亩。

    自分组以来,该水渠为我组的农业生产及经济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近年来,随着我国“三农”问题的提出,以农业为主产业的我村经济得到了高速发展,人们越来越聚焦民生。

    农业作为我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在推动我村经济发展的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1年开始,一方面,由于毛石、代子山、敏家湾三组部分路段正戮力修筑国道、铁路、村道、组道等交通干线,部分可用劳动力被征用,加上村、组正在集资修筑水泥公路,且尚未完工,村民资金大都投入到道路修筑中了,一直未用混凝土硬化的水渠更是一拖再拖。

    另一方面,我村毛石等组因水利设施年久失修,多处塌陷,渗漏严重,尤其是水渠源头段,毁坏更为严重,且面对原有机井、水渠,常有村民为此而械斗,致使其难以进行正常的农业灌溉,在此背景下,毛石等组200余亩农田灌溉已不能得到保证。农业生产徘徊不前,组民收入甚微,并直接导致了我村“村内小组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地区经济发展差异、为争夺灌溉水源而械斗等问题,迫使我三组许多组民不得不背井离乡、外出务工,进而我组内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留守老人、留守儿童以及相应不断流出的年轻劳动力,甚至出现“空巢”现象。

    我组逐步成为了杨家垅村“帮扶三农”政策下最薄弱的环节。如此之恶性循环的不断加剧,我村三个“农业困难组”的问题亟待解决! 经初步预计:加固、翻修的工程面积为90亩,通过相关核算,每亩需资金2500元,总计共需资金20余万元。

    由于到目前为止,我三组部分路段的道路修筑工程尚未竣工,村委对此无力资助,资金方面实在难以落实。 万般无奈之下,特此申请,恳请上级领导不吝视察、考虑,予以适当扶持!毛石、代子山、敏家湾三组全体组员对贵局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5.补助资金申请书

    没有所谓残疾人创业申请书,请参阅北京残疾人创业优惠政策 本市自主创业的残疾人,最高可获得 4 万元的扶持资金;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市残联将 根据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人数,每人每年给予 3000 元至 5000 元的岗位补贴。

    3 月 31 日,市残联 发布《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 本市自主创业的残疾人,最高可获得 4 万元的扶持资金;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市残联将 根据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人数,每人每年给予 3000 元至 5000 元的岗位补贴。 3 月 31 日,市残联 发布《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暂行办法》和《北京市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个体 就业暂行办法》。

    政策 4 月 1 日起正式实行。 ■残疾人创业 受益者 具有本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年满 16 周岁、不满 60 周岁,女年满 16 周岁、不满 50 周岁)自主创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的失业残疾人。

    申办手续 残疾人可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残联填写《北京市残疾人自主创业个体就业扶持申请审批 表》,说明自主创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项目、时间、地点、资金投入和申请扶持的金额、用途等 情况,并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进入市场从事个体山东大学生 村官网经营的证明、在社区从事个体经营、便民服务的证实及身份证、户籍簿、《残疾人证》等。 申请场地租赁费扶持的,还须出具场地租赁合同(协议)和租赁场地票据。

    从事个体经营最高补两万 据市残联教育就业部主任王国峰介绍,2001 年,市残联曾出台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 的残疾人一次性给予 2000 元的扶持。新出台的政策,把扶持对象扩大到了自主创业的残疾人, 并大幅提高了资金扶持额度。

    据介绍,残疾人自主创业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照其企业投入资金,最高可给予 2 万元的资金扶持,如租赁场地,再给予最高 2 万元的场地租赁费扶持。 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含农村民俗旅游经营)实现就业,取得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最高可 给予 1 万元的扶持,租赁场地的,再给予最高 1 万元的场地租赁费扶持。

    此外,进入市场从事个体经营或由街道(乡成都大学生创业镇)、社区安排,在社区内从事个体经 营或便民服务的残疾人,可获最高 5000 元的扶持。除资金扶持外,扶持实物的,也计入扶持资 金。

    王国峰解释说,办企业投入大,个体经营或在社区内经营成本低,因此资金扶持标准不同。 他举 例说,如果一个残疾人办企业投资 10 万元,最高将给予 4 万元的扶持;如果在社区开修鞋摊, 市残联则会根据其开修鞋摊的实际投入给予资金扶持。

    申请项目将接受实地评估 从 4 月 1 日起,自主创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的残疾人,如办理了《营业执照》,并在人力 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 按时足额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均可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或 乡镇残联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市残联部门将及时把补贴发放到申请人手中。 在接到申请后,街道(乡镇)残联须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在 15 个工作日内到申请者注册或经 80 后创业营地点入行实地核查,并根据其经营项目、规模入行实际估算,核查清楚后上报区(县)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批,一旦发现有残疾人虚报资金投入,冒领、骗取扶持资金的,区(县) 残联将追回资金并上缴同级财政。

    据了解,农村户籍的残疾人创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如果取得营业执照,并办理了农村劳 动力转移就业登记手续,持有《北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证》的,也可以享受扶持政策。 残疾人就业 受益者 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用人单位安排 残疾人就业,均在岗位补贴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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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价格调节基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建立政府运用经济手段平抑市场价格的调控机制,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安定人民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价格调节基金是指市、县区人民政府为稳定和调控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商品价格,依法征收的价格调节专项基金。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 市、县区物价部门是价格调节基金的主管部门。 第二章 征 收 第五条 价格调节基金委托税务机关或按行业由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代征部门)代征。

    第六条 凡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的单位及个人,均应按月缴纳价格调节基金。 第七条 价格调节基金以纳税人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为计征依据;煤炭生产企业按煤炭生产量为计征依据。

    第八条 价格调节基金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三税之和的1.5%计征。其计算公式为:应缴纳的价格调节基金额=(实缴增值税+实缴营业税+实缴土地增值税)*征收率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炭生产的企业按煤炭生产量缴纳价格调节基金。

    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标准按品种分类确定:原煤每吨15元;精煤每吨20元。根据煤炭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适当调整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标准。

    政府实行鼓励煤炭就地加工政策。原煤就地深加工与直接外销实行有差别的计征办法,具体征收标准另行制定。

    第九条 价格调节基金按比例划分和留解。 中央、省、市属企业缴纳的价格调节基金,全额缴入市级“价格调节基金专户”。

    县、区属企业缴纳的价格调节基金,县区财政部门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内将上季度价格调节基金实际收缴额的20%,上缴市级“价格调节基金专户”。 第十条 价格调节基金缴纳单位或个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可以申请减缴或者免缴、缓缴价格调节基金。

    具体办法由物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章 使 用 第十一条 价格调节基金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用于下列调控和稳定市场价格的项目:(一)用于政策性补贴。

    (二)用于平抑粮油副食品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异常波动。(三)用于对困难群体的动态价格救助。

    (四)用于支持重要商品储备。(五)用于保障供给、促进流通进行的政府资助。

    (六)用于稳定煤炭市场价格、煤炭及相关产业后续发展,煤炭资源有效利用与矿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七)用于实施政府产业政策、结构调整等方面的支出。

    (八)用于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费用。(九)用于政府规定的其它调控价格相关工作的费用。

    第十二条 价格调节基金采取财政拨款、补助、补贴和贷款贴息四种使用方式。 第十三条 采取贷款贴息方式的,应当根据项目投资额中实际银行贷款额、建设周期或改造周期的长短确定贴息时间。

    贴息额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准。 第十四条 凡按期足额缴纳价格调节基金并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的项目单位均可申请使用价格调节基金。

    第十五条 价格调节基金的使用按照隶属关系以项目的形式申报。经本级价格调节基金主管部门审核,报本级政府批准后,方可动用。

    第十六条 使用价格调节基金的申请材料分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正文为申请使用基金的正式文件,附件为每个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基本情况、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基本帐户的开户银行、帐号、当地代征部门出具的价格调节基金缴纳证明、年度财务报告、经营状况以及开户银行、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资信证明等。

    申请使用贷款贴息的单位,还应当提供经办银行出具的专项贷款的利息结算清单。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目的、项目预算、申请补贴标准、补贴资金额和使用方向、项目实施的保障措施、预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

    第十七条 国务院、省人民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采取价格紧急措施、干预措施影响经营者收益的部分补贴项目以及因价格异常波动等面向公众的无申请人的补贴项目,由本级物价部门面向社会公告,落实资金安排、使用、管理等具体工作。 第十八条 价格调节基金的拨付应依据本级政府的批准文件和拨付方案支付,直接拨付项目单位或承担项目贷款的银行。

    第四章 管 理 第十九条 价格调节基金列为物价部门年度预算,财政专户储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 第二十条 价格调节基金坚持“量入为出和专款专用”的原则,年终结余,可转下年使用。

    第二十一条 价格调节基金的收缴、使用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各级物价、财政主管部门及代征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价格调节基金收缴、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加强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价格调节基金实行追征制度。 第二十三条 各级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和代征部门根据上年度财政收入、税收、生产总值等情况编制下一年度的价格调节基金征收计划。

    第二十四条 各级代征部门代征价格调节基金的手续费按。

    7.辽宁省价格调节基金的有关文件

    所谓价格调节基金,是政府为了平抑市场价格,用于吞吐商品、平衡供求或者支持经营者的专项基金。 1988 年国务院在《关于试行主要副食品零售价格变动给职工适当补贴的通知》中,明确提出了要在全国城市中建立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的要求,《价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可以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设立价格调节基金,调控价格,稳定市场。” 到目前为止,全国多数城市都建立了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其主要内容有:

    1.价格调节基金的设置范围。价格调节基金是针对某些容易发生市场价格波动、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商品的调控而设置的。这些商品主要有粮、棉、油、肉、蛋、菜、糖等农副产品。目前我国已建立的价格调节基金主要有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粮食风险调节基金。

    2.价格调节基金的筹集。从各地的经验来看,价格调节基金的主要来源有,政府财政对粮食、蔬菜、猪肉等主副食品的原有价格补贴或预算拨款;向社会的征收,征收范围主要涉及旅馆业、旅游业、建筑业、餐饮业、服务业、工商业、运输业。

    3.价格调节基金的使用。一是扶持商品生产。包括对所调控商品的生产基地建设的资金支持,对生产者的收购奖励或补贴。二是对流通企业的政策性差价补贴。流通企业受政府委托或执行政府物价政策,高价收购、低于经营成本加正常利润的价格水平销售商品,因而产生政策性亏损。这部分亏损由政府使用价格调节基金支付。三是支持市场建设。对有利于价格调控而建立的某些商品的批发市场和直销市场建设,政府可以用价格调节基金支持。

    价格调节基金的设立,对于政府抑制通货膨胀,保持人民生活必 需品价格稳定,防止市场价格的剧烈波动,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因而是用经济手段管理价格的有效措施。但由于我国价格调节基金制度是根据改革的需要建立起来的,还处于探索阶段,需要在实践中继续加以健全和完善。主要工作有:一是要根据需要和可能,逐步扩大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范围和征收渠道,在巩固和完善现行的粮食、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的同时,逐步建立石油等少数重要资源专项价格调节基金。二是要改善价格调节基金的使用办法,提高其使用效率,特别要防止挤占挪用。三是应使价格调节基金法制化,明确其地位、作用、资金来源和使用范围,并使价格调节基金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价格调节基金必须依照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经批准后才可设立。为进一步发挥价格调节基金在调控价格,稳定市场方面的作用,国家正在起草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在管理办法出台之前,各地不得乱设价格调节基金;对已设立的价格调节基金,合法的要进行规范,非法的要清理、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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